而此刻的沈煙飛快地逃離沈氏皇祠,在離開沈氏皇祠之時,她的目光與遠處的兩頭鎮魔石象對上了視線。——長公主。沈煙眼神微深,傳音下令道:殺了那些跟在我後麵的人!——遵命。沈煙迅速朝著藏書閣的方向而去,而她身後那以陸家大長老為首的人,卻遭到了兩頭鎮魔石象的猛烈攻擊。陸家大長老眼睜睜看著沈煙逃離他的視線範圍,心中驚怒交加,他想追過去,但卻被兩頭鎮魔石象緊緊咬住。眨眼之間,就有一位陸家長老死在了鎮魔石象的攻擊之下。而歲長蘊也一直在追隨沈煙的步伐,但也被兩頭鎮魔石象攔住,根本無法脫身!“大長老!長蘊哥哥!”陸靈趕了過來,在看到陸家一位長老慘死的姿態以後,她臉色微變,立刻召喚出長劍,眼神冰冷地盯著這兩頭巨大的鎮魔石象。旋即,她對兩頭鎮魔石象發起攻擊。她的劍法招式都是頂尖的,身法也是極快,在連續出招的狀態之下,還能多次避開兩頭鎮魔石象的攻擊。歲長蘊心急如焚,他試圖傳音告訴鎮魔石象,他是天州皇朝的臣民,也是長公主未來的夫。隻是,他根本無法傳音給它們。因為它們是高傲的,它們隻聽從沈氏一族的命令。旁人的言語,它們連聽都不想聽。歲長蘊不斷地防禦,卻還是被鎮魔石象一腳踹中,他被狠狠地砸在地上,嘴裡湧出一抹鮮血。就在鎮魔石象要踩死他的時候,歲長蘊咬緊牙關,迅速翻滾,避開鎮魔石象的踩踏。“長蘊哥哥!”陸靈急聲一句。歲長蘊強撐著站起身來,嘴裡湧出更多的鮮血,他胸腔之內的骨頭都被踢斷了幾根。他抬眼,第一次有些惱怒。兩頭鎮魔石象繼續攻擊而來,仿佛不知疲倦,它們隻有一個概念,就是要完成長公主交代的任務!很快,陸家的幾位長老,就隻剩大長老沒死!陸靈也受了重傷!陸家大長老根本不敵這兩頭鎮魔石象,他心生懼意,眼神一閃,他來到陸靈的身旁,直接抓住陸靈的手臂,拿出空間卷軸迅速逃離!陸靈意識到了什麼,眼神微變,剛想說‘救長蘊哥哥’,卻還沒開口,就已經和陸家大長老被傳送到了陵皇秘境的其他地方。沈氏皇祠外,隻剩下一堆屍體,兩頭巨大的鎮魔石象,以及重傷的歲長蘊。其他人早就離開了。要麼就是在暗中觀察。不少年輕弟子都希望歲長蘊就此隕落,因為他們都嫉妒歲長蘊的出色。眼看著兩頭鎮魔石象就要攻向歲長蘊,歲長蘊突然伸手扯了扯自己的衣領處,露出了異常白皙的鎖骨,隱約可見些許紅。但很快,他就拉了回來。暗中觀察的人也沒有看清。讓他們震驚的是,兩頭鎮魔石象竟奇跡般地停下了攻擊,放過了歲長蘊。而歲長蘊拖著重傷的身軀,朝著方才沈煙所離開的方向趕去,腦海裡浮現的都是那白衣少女的身影,長公主真的長得很像他們……突然,等他離開這片區域以後——有人攔住了他。是承雲殿的幾個內門弟子,他們明顯是來者不善。其中一人道:“歲師兄,要不要我們幫幫你”歲長蘊眯起雙眸,美得雌雄莫辨的臉龐浮起一絲嘲諷,唇角的血跡還沒乾涸,他冷聲一句:“你們也配”“好狗不擋道!讓開!”承雲殿的幾個內門弟子臉色鐵青,殺心已起,互相對視一眼,然後默契地朝著歲長蘊動手!“歲師兄,若是你死了,那就是你技不如人!”“歲師兄,是你先對我們動手的,那就彆怪我們彆客氣了!”一人眼神閃爍著精光道。歲長蘊聽到這話,怒極反笑。他突然想到了方才長公主所說的一句話。“你們還是一如既往的卑劣!”這句話徹底激怒那幾個內門弟子,他們對歲長蘊殺招儘數而出。…而另一邊。修羅小夥伴們正在飛快地趕往藏書閣。此時的藏書閣外,並沒有多少人,因為方才鎮魔石象以及天州神劍出現的動靜,就讓很多人追了過去。不過,乾坤宗的三長老東竹雪就在這裡!東竹雪看到他們突然來了,卻沒有見到沈煙,她心中略感不安,便朝著他們招了招手。“過來。”修羅小夥伴們:“……”被逮住了。不過,他們想起沈煙的傳訊,一邊走向東竹雪的方向,一邊急切地道:“三長老,聽說國庫那邊的禁製結界開了,煙煙和池越已經趕去了。”“國庫開了!”十方宗的一位長老臉色微變。其他人也十分震驚。溫玉初幾人發現被他們聽見,尷尬地笑了笑,連忙擺手。“你們聽錯了,國庫怎麼可能開了了國庫那邊也有禁製結界,憑借我們的實力根本打不開。”越是否認,眾人就越是心存懷疑。如今藏書閣的禁製結界一時半會兒打不開,他們守著也沒用,還不如去爭一爭國庫裡麵的寶物。想到這,有不少人就閃身離開了。虞長纓見狀,臉色焦急地上前,抱住東竹雪的手臂,說道:“三長老,我們快去吧,要不然就被彆人全部搶走了!”東竹雪皺眉,半信半疑地看著她。直到虞長纓聲音很小地說了一句,“煙煙失蹤了。”這才讓東竹雪臉色大變,她反手握住虞長纓的手臂,沉聲一句:“走!”其他人見狀,以為國庫真的被打開了,眼神裡流露出貪婪的神色,紛紛向國庫的方向湧去。溫玉初幾人自然跟著離開,否則,怎麼將戲做全套呢隻是,煙煙她到底想要做什麼其實,他們也隱隱嗅到了一絲真相的氣息。儘管如此,但還是有太初山的一位長老不願離去,他堅守在藏書閣外麵。因為在他心裡,所有的寶物都不及裡麵的經書以及功法戰技來得重要!等他們離開以後——太初山的長老似是察覺到了什麼,臉色驟然一變,他死死地盯著藏書閣的禁製結界,方才結界顫動了一下。........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