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以他們認知,孟昭並非魯莽無謀之輩,此前甚至以宗師之身,扮做甘明峰的師弟,一路扮豬吃老虎,最終還真成功的知曉了眾多隱秘信息,為之後的暴起打下鋪墊。
所以,他們相信,孟昭敢於這麼做,沒有十分把握,也有**分,區彆隻在於他們,以及那社稷鼎上的怪物,不知道而已。
成空和尚有些猶豫,本想再勸誡一番,不過見到孟昭森冷淩厲的目光,又想到自己已經投身於孟家門下做事,若是悖逆主上,實在不是一件好事。
由此無奈之下,也隻得輕歎一聲,雙掌合十,誦念一部真經,口中生卍字佛光,接連天地,最終彙聚成一道巨型的金光,衝向半空中的七彩琉璃淨世舍利。
那舍利子本是神魔遺留,擁有無窮偉力,無量智慧,縱然經過無數年歲月衝刷,無數年歲月鎮壓邪魔,但依然神力不減,反而在降魔伏邪當中,更進一步。
等閒人想要驅使這舍利子,將其收服,千難萬難,縱然同為佛門中人,也未必就比旁人輕鬆多少。
然,這成空和尚所學,到底和這舍利子的主人一脈相承,此時感受到那金色卍字佛光之力,頓時如乳燕歸林,收斂七彩佛光之後,倏然間落到成空和尚的掌中。
就在那七彩琉璃佛光收斂的刹那,本來一直安分的社稷鼎,以及其上的怪物虛影,瞬間暴漲,大鼎化作數丈之高,鼎身巍峨,紋理鮮明,煌煌正道,周圍空間似乎都隱隱被這尊大鼎壓的坍塌,蘊藏著一股鎮壓天下,鼎定山河的意蘊。
就以這賣相而言,的確不負社稷二字,純純的人道聖器。
至於那怪物虛影,也是一路暴漲,且和此前的帝王虛影不同,在失去了那七彩琉璃淨世舍利子的鎮壓,顯現出彆樣的形態,虛影不斷拉扯,扭曲,變化,化作千足千手的怪物之狀,猙獰可怖,宛若冥冥中不可名狀之邪物。
虛影之外,更是充斥著密密麻麻的低聲呢喃輕語,乃是不折不扣的邪魔之音。
在場之人隻是稍微聽入耳一言半語,要麼麵紅耳赤,欲念大熾,要麼心魔湧動,真氣喪亂,幾有走火入魔之狀。
好在成空和尚有慈悲之念,手持舍利子,蕩漾七彩佛光,將眾人都籠罩在其中,方才摒棄了那呢喃邪魔輕語,救下了眾人。
孟昭眼神微亮,反手一拍天邪戰匣,但見匣見一道流光驟射而出,化作一道黑色的遊龍撲向那社稷鼎上的千手千足邪物虛影,而他自己,則是淡然的立在眾人最前側,靜神觀看。
這叫眾人十分好奇,不是說,要入鼎中,將那邪物收服嗎,怎麼這個收服法?
還有,這孟昭的木匣當中,究竟藏著什麼東西,竟然被他當做底牌,用來對付那邪物?
諸如武辰,許庭筠,閔濤三人,已經知道,孟昭不是七星樓弟子,那天邪戰匣當中,自然也不可能是其長輩賜予的寶貝。
但,能為北孟龍王隨身攜帶之物,又豈是泛泛?
果然,這黑色遊龍一處,瞬間吸引了他們的目光,但又覺得有點不對勁。
“這,這,這也是一宗邪器?”
許庭筠吃驚道,畢竟邪劫之上,邪氣凜然,而且由於天地玄奇造就,根基至高,論起凶煞,絕不在那邪物之下。
兩者之間的爭鬥,也是蔚為壯觀。
那邪物似乎可以幻化成千百種凶獸之形態,蘊含那凶獸的天賦能耐,故而千變萬化,威力無窮,縱未能催動龍脈之力,依然是擁有無窮之力。
與之相對,邪劫也不逞多讓,其造化玄奇,同樣可以千變萬化,不止如此,還擁有不斷成長的屬性,尤其對於邪魔凶煞之氣,最為克製。
由此便導致,不論那邪物如何出手,氣焰如何滔天,威力如何恐怖,落到邪劫之上,卻通通都被吞納,並且使得邪劫威能愈發淩銳霸道,邪物自身則雖未走下坡路,卻頗有種技止於此之感。
這一番龍爭虎鬥,看得一眾人等是目眩神迷,但他們看到的,也隻是表麵景色,真正的波濤洶湧,仍在暗中。
原因正在於,除了那邪物與邪劫相鬥,實則孟昭,也在嘗試收服社稷鼎,同樣在以自身無上底蘊,修持,功體,企圖壓製對方。
那邪物,究其根底,實則還是立足於社稷鼎當中,鼎中的潛龍龍脈之力,雖不能為他所用,卻也的的確確有幾分氣運,落於它身上,故而犁首山內天道垂青。
正常而言,即便邪劫威能無量,想要和其針鋒相對,應該也稍有不足。
然而,作為邪劫之主的孟昭,給了邪劫巨大的支持。
那邪物有龍脈之力的天道垂青,吞了部分龍脈之力的孟昭,同樣將部分垂青,加持在邪劫之上,如此,雙方才重新落於同一起跑線。
除了本質,力量的鬥爭,實則兩者之間,還有所謂武道技巧的比拚。
那邪物的技巧,實則來源於中古大帝楊廣的部分記憶以及修持。
邪劫的種種技巧法門,則是來源於其主人,即是孟昭。
按理來說,孟昭雖強,也不可能是楊廣的對手,至少不該有眼下半斤八兩的表現。
但現實是,那邪物的記憶並不完整,大約隻有真正楊廣的極小部分記憶,可能也就是大宗師甚至是宗師境界的力量運用以及技巧法門,再加上帝王之身,幾胡沒有出手的機會,自然做不到千錘百煉,技近於道的層次。
孟昭則不然,有照天神鏡的存在,足以讓他縱貫古今外家技擊之巔峰。
他本人也是超拔於群的天驕,再加上實戰驚人,經驗豐富。
甚至於,使得邪劫在這方麵,要更加占優,反過來壓製那邪物。
由此,眾人便見到,隨著兩者不斷的廝殺,爭鬥,邪劫嗡嗡作響,靈性,邪性,愈發驚人,裨益極大。
而那立足於社稷鼎的邪物,其虛影已經縮小了不止一圈。
孰勝孰敗,幾已有了定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