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
inf
哪怕是再為自負,驕橫之人,也絕不敢說這樣的話。
孟昭意識到,哪怕這至尊權杖隻是一個半成品,但掌握此物,就間接掌控了上古時代六十七個族群,這樣的勢力,依然是不可忽視的。
幽族部落之長點點頭,道,
“是這樣,因為鑄造這至尊權杖的六十七個族群,都將族運剝離部分,融入權杖當中,又受到那作為權杖主體力量的遠古大神魔道果的乾涉,所以,的確是要受到轄製。
隻是,那都是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至尊權杖早已經消失無蹤,當初提議鑄造至尊權杖的大人物,也安然隕落,包括我祖上的那位幽族大帝,同樣道隕而亡。
所以,那至尊權杖,不過就是一個傳說罷了,若是有人想要依靠如今殘留的一些隻言片語,去尋找至尊權杖的下落,隻是一場空。”
見兩人神色不變,幽族之長心裡也是一顫,害怕自己所吐露出的信息,價值不足以叫這兩個人族高手放過自己,所以又道,
“不過,還與另外一個說法,那就是有人在暗中收集剩下的三十三個族群的天才精血與族運,想要將至尊權杖徹底鑄煉完成,所以現如今那至尊權杖究竟是什麼成色,完成度到了什麼層次,誰也不知道。”
這一點,其實倒也不出乎孟昭以及昭如令的預料。
提出至尊權杖設想的這個人是很厲害的,儘管觸怒了百族當中絕大部分強者的利益,但,假如易地而處,他們有機會執掌這樣的寶物,肯定也不會放過。
這世上總歸都是這樣,彆人掌管我,操縱我,不行,我掌管彆人,操縱彆人,可以。
至尊權杖這等神物,就是野心家門孜孜以求之物,如果有機會,沒人會放過這樣大的誘惑。
所以,當提出至尊權杖這個設想的大能走向沒落,也會有其他的野心家嘗試著完成這件神物。
有人暗中搜集剩餘的三十三族天才精血以及族運,想要完成至尊權杖的煉製,很合理。
隻是,這裡麵也有一個問題,不是什麼人,都有能力煉製這等至尊神器的,孟昭也提出了這個疑問。
除非,現在持有至尊神器之人,也是一尊蓋世無敵的強者,至少也是神魔修為,比孟昭以及昭如令還要高一個層次。
關於這一點,小部落之長解釋道,
“根據我祖上那位大帝留下的訊息,那大神魔的道果,十分玄妙,作為至尊權杖的主體以及力量源泉,其隻要能將一族的天才精血以及族運灌溉其中,自然而然就能使得它自發朝著最為完美的狀態演變。
所以,根本不需要拿至尊權杖的持有人有多麼驚世駭俗的修為,隻要對方能提供精金,精血,族運,那麼,至尊權杖就能自發煉製,不需外力插手。”
要是這麼一算,其實至尊權杖煉製到什麼程度,那還真不好說了。
三十三族,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其中,精金是最容易弄到手的,可天才的精血,以及族運,則是比較難下手。
所謂天才精血,最起碼也得是神魔潛能,甚至就是神魔本身的精血,才有資格作為一族的代表,其精血當中,蘊藏著一族的血脈神通,種族潛力與優勢,弱者深處其中,很難催發神能,將至尊權杖推演至完美。
至於族運,那就更是虛無縹緲,難以竊取了。
運數一道,其實縹緲無定,虛幻無蹤,能將之具象化的,很少很少。
一者,是精通運數一道的強者,以特彆的神通法門,篡取其中族運,而且還需要一族最頂尖,最強大之人的同意,才可能做到,不然,反而會遭到極大的反噬。
就比如人族的族運,彙聚上古,中古,無數強者,賢者,氣運洪烈,天上地下,獨一無二,曾有百族之一,青丘族的美女接近人皇至尊,想要以神通竊取人族族運,結果還沒開始,就被宏大,霸烈,強橫的人族運道直接反噬而死,屍骨無存,連帶著青丘一族的族運,都遭到反噬。
這是史料記載的。
百族當中,青丘一族本來也算是極為強橫的一族,男的俊美無雙,女的國色傾城,擅長陰陽之道,姻親關係遍布百族當中,就是因為這一遭,直接從大族之一,淪落為隻能苟延殘喘的小族。
所以,孟昭和昭如令推測,隻怕這麼多年以來,即便有人窮極心思,收集這些,肯定也沒那麼容易。
“那,你可知道,至尊權杖最後一次出現,在什麼時候,在誰的手裡?”
孟昭問道,他對於此寶物還是頗有幾分心動的,主要是好奇於那遠古大魔神的道果。
不知其上蘊藏何等道則,又有何非凡之處,竟可容納百族精華,絕對是在遠古時代也堪稱頂級的強者。
如果能將此物入手,細細參詳道果之力,推演百族之強運,對於孟昭的武道提升,絕對是巨大的。
不感說一步登天,但在既有根基,底蘊基礎上,又獲得巨大提升,乃至掃除通往神魔道果之境的道路,應該還是不成問題的。
那道果,可是切切實實,最原始,最古老,也是最強大的道果,源自於此方世界開天辟地的先天神魔,相當於天地最初的道與理交織所成。
這甚至不是人道至尊神器能比的,畢竟人道至尊神器,還沒有幾個有這般大的造化,能用遠古大魔神道果為根基打磨的。
幽族部落之長猶豫片刻,不知該怎麼說。
他見孟昭和一般人族不同,額間雷紋如天眼,左手手掌五色華光交織,兩鬢紫發橫生,雙目乃是真龍之豎瞳,幽紫之色森冷威嚴,神聖霸道。
這樣的人,一定是血脈非凡,資質出眾,在上古時代,是淩駕於尋常人族之上,被稱之為神子的存在,因為其體內流傳著神魔的血脈。
即便是百族這樣對人族仇深似海之輩,也會對這樣的神人表示尊重。
inf。i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