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李蝦和梅學怡作證完畢,後續也不會再談到杜誌輝身份問題,就不需要再保密。
再開庭的時候,旁聽席重又坐滿了人。
看著父親、母親和小妹,陳彥祖微露笑容,示意他們不用擔心,又朝凡妮莎比了個勝利手勢。
小丫頭冷著臉沒有回複,不知道誰惹她不開心。
最後側頭看向另一邊的羅樂兒微微一笑,哪怕挨了一記白眼,也不以為意。
雖然用嚴少筠做代打這種操作方式,比起自己上陣費了很多力氣,也無法發揮全部實力,但麵對何偉倫這種級彆的對手,還是有足夠把握。
新舊迭代,今勝於古,是時代發展的正常規律。
不需要後人比前人聰明多少,隻需要站在前人肩膀上,避開前人已經踩過的陷阱走過的錯路,就已經可以取得更多成就。
雖然兩個港島不一樣,但是用的法係相同,官司打法差不多。
不提何象飛的能力,光是他接觸過的案卷和判例,就不是何偉倫能比。
這個時代慣用的套路打法,在十幾年後已經被總結出來,供大律師參考,模擬如何應對。
尤其是政府律師常用套路,更是容易被打刑事案的執業大狀針對。
從他對李蝦盤問開始,就已經看出其套路。
庭審進入交替程序,控方開始直接盤問被告。
陳彥祖的猜想徹底坐實,何偉倫的套路和想象中一樣。
何偉倫:“根據我手上的檔案,你父親杜展鯤,十四年前被判死刑是不是?”
杜誌輝:“是。”
“罪名是什麼?”
“倒賣軍火、拒捕、謀殺。”
“他謀殺的對象是誰?”
“一名警員。”
“在你父親被判死刑之前,你母親已經離開了你們是不是?”
“是。”
“那是不是可以這麼說,因為警員的死,導致你成為孤兒?”
“是。”
“所以你憎恨警察,憎恨社會,憎恨司法製度。潛意識裡,把警察當成了仇人。哪怕那名警察是在執行公務過程中慘遭殺害,而不是主動去傷害你們,對你來說,他依舊是毀了你生活的罪人。”
“不是。我沒這麼說過!”
“是沒這麼說過,而不是沒這麼想過。”
何偉倫冷笑一聲,雙眼緊盯杜誌輝“請你告訴大家,你在事發當日做了什麼?”
“黃彪,就是劫匪的頭目,要我們去打劫表行。他們知道我車開的好,讓我負責在外麵接應。我們偷了一部計程車,摘了牌照。黃彪他們幾個進去搶,我聽到槍聲,又看到巡警,就知道不好,所以就發動汽車。”
“發動汽車是準備逃跑?”
“不是,我是要去接應黃彪他們,讓他們趕快跑路免得再死人。黃彪他們很厲害的,火力也很凶。打的越久死人越多。”
“也就是說,你得知他們的罪行之後,第一反應是準備配合罪犯完成犯罪,而不是自首或者協助警方。那之後又發生什麼?”
“那個巡警開槍,山貓中了槍,很多警察衝出來。黃彪他們拿起ak,準備和警方拚命,我就開車過去接山貓他們上車。這時候那名巡警對我開槍。他槍法很好,一槍打中車門,另外兩槍打碎玻璃,差點就打中我。我害怕極了,想隨便開兩槍嚇嚇他,沒想到真的打中。我不會用槍,更沒對人開過槍,沒想到會那樣。”
“按照伱的說法,就是警方當時占據了絕對優勢。你不顧一切開車衝入現場,幫助罪犯逃脫,為了保護你的同夥,甚至開槍殺了警察。這麼看來,黃彪安排你負責接應,是非常明智的選擇。至於是否會想到射中目標,這個問題很容易回答。你開槍的時候距離被害人有多遠?”
“當時場麵太亂,我也太緊張,沒辦法估計距離,大概不到十米吧。”
“這麼近的距離,你使用威力遠超過點三八左輪的黑星手槍,朝當班警員梁盛名開槍。會有怎麼樣的後果顯而易見,你所謂的沒想到,根本就是狡辯!”
“我當時嚇壞了,真的沒考慮這些。”
“你嚇壞了?也就是說,你看到警察的第一反應是緊張?那個受傷的山貓,是一名劫匪。剛剛在表行殺了人,死者之中還有一名孕婦。你看到他受傷想要去救,看到警察就想要開槍,這樣才有安全感,是不是?”
“我隻是想開兩槍嚇嚇人,沒想到他真的中槍。我去救人也不是和警察過不去,是不想有更多人死傷。黃彪那幾個殺人不眨眼的,之前定計劃的時候就說過,如果被發現或者有人擋路就把人乾掉,殺多少人都無所謂。那些警察的火力太弱,根本不是黃彪對手,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這麼說,你是出於好意?”
“是。”
“你手上有一支裝滿子彈的手槍。如果像你說的,你不希望劫匪殺傷警員,你完全可以對劫匪開槍,而不是朝警察開火。事實上,在你被警方包圍在十七號碼頭之前,根本沒想過投降。是你受傷之後走投無路,才被迫投降。你是好意還是歹意,答案已經呼之欲出。”
杜誌輝無言以對。
何偉倫:“你和山貓認識多久了?”
杜誌輝:“十年。不過有五年他在監獄裡。”
“也就是說你們相處了至少五年,不比你和女朋友交往的時間少多少。”
“是。”
“你們平時做什麼?”
“喝酒,賭錢……在這次之前,山貓找我沒有正事。他把我當朋友,不想讓我參與他的事。”
“那你把他當什麼?”
“朋友。”
“麻煩你大聲一點,讓大家可以聽清楚。”
“朋友!兄弟!”
“請陪審團注意,被告親口承認,把劫匪當做好兄弟。”
嚴少筠:“反對!”
何偉倫:“我沒有問題了!”
嚴少筠看向陳彥祖,陳彥祖一笑,用手指向她的胯骨位置。
雖然沒有真的戳過去,嚴少筠還是覺得胯骨微麻,臉上也一陣發燙,慌亂起身走向杜誌輝。
“被……咳咳,被告,請你告訴我,你慣用手是?”
“左手。”
“你是否接受過槍械訓練?”
“在黃彪他們搞到武器之後,帶我去大嶼山放過幾槍。黃彪嫌我膽子太小,說給我好槍也是浪費。還想讓我殺人練膽量。我不答應,他還想乾掉我。山貓幫我說話,說我車開的好,他們也需要人接應,所以……其實他們不打算給我槍,是山貓把他的槍給我防身。”
“這麼說你和山貓感情很好了?”
“我們在哥連臣角就認識,也是他帶我和那些人見麵。”
“所以在你的心目中,山貓是一個好朋友,而不是一個罪犯,是不是這樣。”
“是的。”
“所以你去救山貓,是出於救朋友的角度。就像我們會去救自己的親人一樣,並不會考慮他做了什麼。是不是?”
“是。山貓前後救了我好幾次,我不能看著他死。再說那些越南人對警察不會客氣,我擔心警方死傷太多。”
“那你能否告訴我們,十七號碼頭發生了什麼?”
“警察來了之後,我勸黃彪自首。黃彪說是我出賣他引來了警察,然後就要開槍打死我。山貓推了他一把,他又要打死山貓,我……我就朝黃彪開槍,然後外麵就也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