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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二章 逍遙法外?(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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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了電話,沈青雲便下班回家。

眼看著就要到春節了,雖然這時候公安部門的工作更繁重一些,但同樣的道理,很多事情這時候都不會做。

哪怕是官場當中,一般在這種時候,都很少會有人員變動的。

轉過天來。

沈青雲便接到了趙鵬飛的電話。

“局長,聽說咱們局裡,把汪海臨兩口子給抓了?”

趙鵬飛倒是很直接,沒有選擇兜圈子,而是開門見山的詢問沈青雲。

“是的。”

沈青雲點點頭,把事情的始末說了一下,最後說道:“這個案子基本上就這樣了,對於汪家的這種行為,我們絕對不能姑息!”

聽到沈青雲的解釋,趙鵬飛心中暗罵了一句。

他是真的沒想到,汪海臨和他老婆竟然蠢到這種地步。

不過人家沈青雲現在手裡證據確鑿,就算他想要說什麼,也不好說出口,隻能老老實實的忍著閉嘴了。

“我覺得沒錯。”

趙鵬飛想了想,對沈青雲說的:“我這也是受人所托,畢竟汪海臨是我表哥公司的總經理,還是個股東。”

“我理解。”

沈青雲平靜的說道:“不過政委,回頭我會派人對汪海臨進行一下偵查,昨天我們抓捕他的時候,在他的保鏢身上發現了武器,我覺得這是一條線索。”

“啊?”

聽到這句話,趙鵬飛一下子就愣住了。

他沒想到,沈青雲居然對汪海臨感興趣。

“您的意思,是要調查汪海臨?”

趙鵬飛小心翼翼的問道。

“是的。”

沈青雲平靜的說道:“我懷疑他涉黑!”

“額,……好吧!”

趙鵬飛瞬間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沈青雲了。

汪海臨是否涉黑的問題,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但哪怕知道答案,他也不可能告訴沈青雲。

想了想,趙鵬飛小心翼翼的對沈青雲說的:“局長,那咱們就繼續調查。”

“是的。”

沈青雲點點頭:“這個案子肯定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任何人,都不能放過。”

“好的,我全力配合。”

趙鵬飛馬上說道:“我會告訴我表哥的。”

沈青雲沒有再說什麼,很快就掛斷了電話。

放下電話之後,他的嘴角露出一抹冷笑來。

沈青雲倒是要看看,趙鵬飛會做什麼樣的選擇。………………

此時此刻。

趙鵬飛正坐在郭星宇的彆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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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

郭星宇看向趙鵬飛問道:“姓沈的怎麼說?”

“刑偵支隊抓的人。”

趙鵬飛平靜的說道:“他的意思很簡單,汪哲的案子,汪海臨和張娟兩個人牽扯其中,最起碼也是個偽證罪。”

頓了頓。

趙鵬飛露出一抹無奈的表情來:“另外,沈青雲懷疑汪海臨涉黑,打算讓刑偵支隊偵查一下。”

“什麼玩意?”

郭星宇頓時一臉目瞪口呆的看著趙鵬飛,完全沒想到竟然還有這樣的事情。

他是真的沒想到,沈青雲居然會對汪海臨感興趣。

“是的,沈青雲現在就覺得,汪海臨肯定涉黑。”

趙鵬飛無奈的說道:“這個事情我也沒辦法,你儘快讓人切割跟他的關係,明白麼?”

“額,我們不考慮幫他一把?”

郭星宇不解的問道。

原本他還打算幫汪海臨一把,畢竟兩個人多年以來也算是合作搭檔。

“幫他乾什麼?”

趙鵬飛沒好氣的說道:“早就告訴過他,讓他收斂一點,那白癡兒子整天為非作歹的,我都幫著擦了好幾次屁股,結果那家夥不聽,現在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姓沈的盯著他,媒體也盯著他,真要是把我們牽扯進去,怎麼辦?”

郭星宇頓時默然不語。

他不得不承認,趙鵬飛說的沒有錯。

就汪哲這個案子,如今已經鬨的互聯網上人儘皆知,就連很多外地人都在議論著這個事情,更不要說還有燕京的媒體報道。

事到如今,最好的辦法就是息事寧人。

至於汪家的以後?

嗬嗬。

汪家最有出息的人是汪海山,現在都被拿掉市委組織部長的職務,據說是春節之後另有任用。

就這個信號,已經證明了省委對他的看法很大。

所以。

趙家最好的辦法,就是馬上跟汪家切割。

“切割問題不大。”

郭星宇猶豫了一下,低聲說道:“問題在於,他們兩口子會不會亂說話?”

“警告他們。”

趙鵬飛沉聲道:“告訴他們,不亂說話還有活路,如果亂說話,那就彆怪我不客氣了!”

“我明白了。”

郭星宇點點頭,表示明白了趙鵬飛的意思。

其實他們兩個人都很清楚,汪哲雖然是強奸加上故意殺人,但畢竟他不滿十八歲,法院那邊應該不會判處死刑的。

所以,哪怕為了兒子,汪海臨和張娟,也不會亂說話的。………………

沈青雲這邊,放下電話之後,他就把張毅叫了過來。

“汪哲的案子,儘快移交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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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張毅吩咐道:“另外,跟檢察院那邊打個招呼,告訴他們,特事特辦,爭取在春節之後就提交法院。”

“這個沒問題。”

張毅點點頭道:“不過局長,這個汪哲,好像不會被判死刑。”

“我知道。”

沈青雲聞言歎了一口氣,一臉的不甘心。

按照刑法的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若觸犯重罪將不予適用死刑。

這一規定體現了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旨在確保未成年人不會因犯罪行為被判處死刑。

儘管未成年人可能需承擔刑事責任,但在量刑時會有從輕或減輕處罰的考慮,從而避免了死刑的適用。

具體來說,年滿十四周歲且觸犯特定罪名者,以及年滿十六周歲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員,都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然而,這些涉案人士仍可獲得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機會,通常情況下,他們並不會被判處死刑。此外,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我國法律實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強調對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矯正,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因此,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不會被判處死刑,這一規定旨在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得到適當的法律教育和矯正,從而減少再犯罪的可能性。

沈青雲不能說這個法律有問題,但大部分情況下,確實是起到了治病救人的作用。

可問題在於。

像汪哲這種人渣,他活著簡直就是對生命的踐踏!

想到這裡,沈青雲深吸了一口氣,對張毅說道:“保護好那家夥,不要出問題,明白麼?”

“明白。”

張毅雖然百思不得其解,但還是點點頭。

沈青雲這邊,讓張毅離開自己的辦公室,心裡麵卻在思考著,要怎麼做才能讓汪哲受到懲罰。

在他看來,跟失去生命和美好未來,甚至要在網上被人汙蔑清白的楊靜怡比起來,汪哲隻需要坐十五年牢,這種懲罰實在是太輕了。

是的!

哪怕汪哲被判死緩,他也不需要坐一輩子牢。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死緩即死刑緩期執行,是一種法律製度,給予犯罪分子一個機會,避免立即執行死刑。

在死緩期間,如果犯罪分子沒有故意犯罪,且表現良好,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為無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間,如果犯罪分子表現良好,還可以進一步減刑,但減刑後的實際服刑時間不得少於原刑罰的二分之一,不包括死緩的二年。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緩期間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可以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其實際服刑期最少不少於十五年,這包括了死緩的二年。

也就是說,汪哲隻需要坐十五年牢,他就可以出獄了。

在沈青雲看來,這簡直無比荒謬!

深吸了一口氣,沈青雲的手指頭在辦公桌上開始敲打了起來。

他不甘心就這樣讓汪哲逍遙法外,沈青雲覺得,自己一定要想出一個辦法來收拾那家夥。

隻不過。

這還需要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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