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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簡直不配為人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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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清辭捏了捏林蔓的手心,看著林琿說道:“你有什麼證據說我媳婦是你的妹妹,就憑蔓蔓跟你家人,有些相似的長相?”

林琿被說得有些手足無措,“我知道我很冒昧,看到她第一眼我就覺得她很親切。

她除了跟我奶奶年輕的時候有些相似,眉眼跟我爸以及我們三兄弟都有些相似。

最重要的是她的臉型和唇型跟我媽有些相似,巴掌大的小臉,嘴唇有唇珠,鼻子纖巧挺立。”

霍家眾人聽得認真,林琿又說:“林薇薇被我爸媽精心嗬護了十八年,就算我天天與她相處,我始終對她親近不來。

就因為我跟她關係不好,小時候爸爸經常說我不懂事,連生病的妹妹都要跟她計較。

我媽明明知道事情真相,也跟著老爸一起批評我,我真是有苦難言啊。

很多次我很想告訴爸爸,告訴他,林薇薇不是你的女兒,你女兒被人偷換了…”

林琿一邊說一邊流著眼淚好不可憐,快二十四歲的人了,哭得好像個孩子似的。

大家看到都不知道說什麼好了,想安慰他又覺得不合適,畢竟受到傷害的不是他,是林蔓。

霍清辭早知道林蔓不是林國盛和周萍的孩子,他看了看林琿的相貌,幾乎可以確定,林蔓就是林邵謙和葉雲初的孩子。

自己的孩子都看不住,葉雲初簡直就是個廢物。

孩子被偷了不去報案,為了不讓自己的丈夫發現她的失職,她與其母親竟然隻想息事寧人掩蓋真相,簡直不配為人母。

還偷偷養大仇人的孩子不說,全家還當寶貝一樣疼,瘋子都沒她瘋。

霍清辭在心裡瘋狂吐槽,恨不得拿個錘子砸林蔓親媽的腦袋看看裡麵有沒有屎,不然她怎麼會這麼蠢。

林邵謙不知道事情真相還情有可原,知道真相還能疼那個病秧子,這個葉雲初是腦子有屎是什麼?

腦子不好使就算了,這那麼有同情心幫彆人養孩子,孤兒院那麼多孤兒為何不多去領養幾個?

這麼多年,難道她就沒想過自己親生的孩子去處?

自己孩子丟了整整十八年,她都不去想辦法找一找,不聞不問,還辭了工作在家照顧那個病秧子,葉雲初的母愛真是感天動地啊!

如果當年葉雲初態度強硬一點,求助醫院,求助人民公安,她怎麼可能找不到自己的孩子?

霍清辭譏諷一笑,“你這意思,我的媳婦像你爸又像你媽,所以你認定她就是你們林家的孩子?

那我問你,你媽在軍區醫院生孩子,是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

“我知道我說什麼,你們都不信。我妹妹是1948年5月1日中午十二點出生,十二點半從產房抱回來。

我妹妹出生的時候身上乾乾淨淨,眼睛一生下來就很大,而且左耳垂有一顆小米大小的紅痣,而且右手掌心也有一顆痣。

當時我外婆說,我妹妹痣生得好,這是大富大貴的命。耳垂上有紅痣大吉,主富貴,手心的痣也主富貴,女孩子右手心有痣機智聰明能力強。”

在場的眾人,聽著林琿絮絮叨叨,像個算命先生一樣說自己妹妹哪有痣,是大富大貴的命。

蕭雅笑著問林蔓,“蔓蔓,你右手心真的有痣嗎?”

蔓蔓右手心有沒有痣,霍清辭清楚得很,之前他百分之八十確定林蔓就是林琿的妹妹,現在幾乎百分百確定了。

就算他知道也會當作不知道,蔓蔓不想認親,那他就無條件地支持她。

林琿這個人他不是很熟,他們家什麼情況他也不是很清楚,因為從小他跟爺爺奶奶生活得比較久。

林蔓死死攥著握拳,她不知道該不該給婆婆看一眼,隨後她又釋然了。

有什麼好怕的呢,林琿知道就知道了,是他妹妹又怎樣,難道還怕他看見把她認回去?

林蔓直接攤開右手手心,神色淡淡開口,“我右手手心的確有一顆痣,至於是不是你妹妹這個還真不好說。”

林琿一聽林蔓手裡真的有痣,上前就要來拉林蔓的手,霍清辭快速上前扯著林蔓後退一步。

“林琿同誌,男女有彆。”

“她是我妹妹,我隻是看一眼她手心的那顆痣。”

林蔓直接把手掌懟在他臉上,“太遠了看不清,現在你看清楚了嗎?”

林琿看到林蔓手心那顆熟悉的小痣,又笑又哭 ,“原來你真的是我妹妹,妹妹,對不起,如果當初不跟著外婆去打飯,你就不會被人調換了。”

“妹妹,對不起,真的對不起!這幾年我每年都會去那家醫院打聽,有沒有1948年5月1日出生的女孩子們的消息。

如果當年我要是哭鬨著說,那個紅彤彤皺巴巴的林薇薇,她不是我妹妹,我親妹妹被人偷走了。

把這件事鬨大,最好鬨到整座醫院的人都知道,醫院最後肯定會幫忙尋找,找不到也會去報案吧?說不定當年就把你找回來了。

自從我知道林薇薇不是我親妹妹,我就一直跟她關係不怎樣。為了避開她,我一結婚我就從家裡搬出來了。

妹妹,我一直在等你回來,沒把你找回來我一直很內疚。妹妹,對不起!我也不求你原諒,嗚嗚嗚…你能不能叫我一聲哥哥?”

“不能…”

林琿一直絮絮叨叨跟林蔓道歉,林蔓沒有應他,就算知道林琿可能是她的親哥,那又如何,她又沒打算認他們。

雖然那個時候他也才五歲半,這件事的確也不怪他,難道他要去怪一個孩子沒有主動留在病房守著她?

當年他站在門外偷聽到外婆和他媽的聊天,估計他那會嚇得不知所措吧,最後又被外婆和親媽一威脅自然就不敢亂說話。

這事說來說去要怪就她親媽,生了孩子也不安分,能下地走就跑到隔壁病房聊天,連孩子都不顧,這是人嗎?

她自以為是遛開幾分鐘不礙事,往往是她疏忽的幾分鐘就害了自己女兒的一生。

她當初要是被人抱去賣了或者扔了,這一生就真的被她親媽給葬送了。

林琿沒想到林蔓會真的拒絕認他,也是,他們林家又沒養妹妹一天,她憑什麼認他們。

因為老媽的失職害得妹妹被人偷換,又因外婆瞎出主意,害得他們不能及時把妹妹找回來。

也是因為他的軟弱無能,沒有提前把這件事告訴爺爺奶奶和爸爸,才害得沒能及時找回妹妹,他也有罪。

不管怎麼樣,現在終於找到妹妹了,這個真相也是時候公之於眾了。

不管真相帶來的後果,是不是會影響老媽和外婆的名聲,不管真相會不會傷害到林薇薇,他都無所謂了。

十八年了,他被這個不能說的真相壓得喘氣不贏,林琿決定等會就回去把這件事告訴老爸,再告訴爺爺奶奶。

“妹妹,你這些年過得怎樣?那個家庭的人對你還好嗎?”

林蔓麵無表情說道:“被人故意換回去,還能怎樣?不過就是被人當保姆丫鬟使喚罷了。”

“什麼?那人把你抱回去當小丫鬟使喚?”

“這有什麼?也算是那人還有一點良知,沒有把我淹死或者賣到山旮旯去,不然今天也不可能站你麵前了。”

沒有被賣已是萬幸,她還能說什麼?周萍當初偷換彆人的孩子回家,肯定也想過把它扔了吧。

估計當時她又擔心被人發現她偷了彆人孩子,又怕被人問起自己孩子的去處,隻能硬著頭皮養著她。

養來孩子當小丫鬟使喚,等到了年紀,還能把她嫁出去換禮金,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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