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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兩千六百七百零四章 做菜(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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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肘子好像對烤肉很內行啊。”麥傑夫看著麻利地處理著食材的周至感覺這娃十分的內行,似乎比周圍愛吃燒烤的鄰居們都內行。

“肘子寫過一套關於他們家鄉烹飪的書籍,還登上過暢銷榜呢。是叫《fragrance fvor of szechuan》?”

你絕對調查過我,現在裝都不裝了!周至在心裡吐槽,不過嘴上卻恭敬得很,笑道:“是,那套書後來被港島蔡老和英倫劍橋出版社看上了,出了港台版和英文版,算是我人生的第一桶金。在父母收入加起來一個月不過三四百元的時候,我靠那套書掙了一百萬英鎊,在當時的確是一筆很瘋狂的收入。”

其實在之前周至也有些收入了,不過這是掙外彙,英鎊一比十,美元一比七,就連港幣都能一比一點二三,黑市還能更高,在國內人均工資幾十塊的時候的國外掙錢國內花,簡直不要太爽。

而且有了這些外彙,加上安心安然給的防盜門鎖海外銷售的提成,很快周至就逮到了第一次暴富的機會——做空歐洲金融危機。

要是沒有這第一桶金,就算明知道金融危機要來,手裡沒有外彙做空它也是白瞎。

“我也在亞馬遜訂購了一套。”露易絲說道:“算是給你的銷量做點貢獻,這書好像現在也還賣得不錯,可以算是暢銷書了。”

“這個是有點取巧了,主要是出名得比較早,然後一說起東方文化,不,應當算介紹中國亞文化的書籍的時候,大家很容易就想到它,”周至很謙虛:“所以一直還能賣。”

“不過這也給我們提了個醒,說明國外很多人還是很喜歡我們的文化的,關鍵在於如何推廣和介紹它。”

“到時候我一定好好看看。”麥傑夫倒是比較期待:“說不定也能學兩道菜。”

“不過我那套書裡沒有介紹到燒烤,”周至說道:“燒烤其實是我到了涼山州以後,和當地的鄉親們學的,他們的燒烤相當不錯,隻可惜調料和這裡的不一樣,做不出來。等伯父阿姨到中國遊玩的時候,我和小苗再帶你們好好嘗嘗。”

說話間,肘子已經用炸過洋蔥的橄欖油加了些蘑菇丁,德式肉腸丁,鷹嘴豆,澱粉水和鹽調了個醬汁,交給麥小苗舀到蛋羹盅裡,加上一片羅勒葉子作為裝飾,一道中西合璧的蛋羹就做好了。

有這道菜開路,接下來就是宴席的開始。

受材料限製,周至一邊烤肉,一邊指導麥小苗製作了一道可樂雞翅,一道番茄培根炒雞蛋,一道蒜蓉熗炒生菜,剩下的就是煎牛排,烤牛肉,烤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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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食是烤麵包片。

涼菜則是擦甘藍絲,西芹絲,水煮過生的土豆絲,胡蘿卜絲,拌上用可樂,檸檬汁,香草碎,鹽,薑蒜汁調和的拌生菜。

關鍵是周至用泡過的乾辣椒加鹽和水調和,再用滾油澆上去拌成特殊的辣椒醬,讓大家根據自己的接受程度加到自己那份涼菜絲裡,這種甜酸口的涼菜搭配烤肉,再來上一杯冰凍的檸檬水,在初夏的庭院裡享受,真是太舒服了。

除了調味需要精準外,加工方式實在是簡單,麥小苗自然統統將之作為自己的菜品端上桌顯擺。

露易絲和麥傑夫相視而笑,對周至的喜歡又多了一分,這娃太懂給小苗提供情緒價值了。

不過必須承認幾道菜品的味道都十分不錯,露易絲用叉子指著臊子雞蛋羹,可樂雞翅,番茄培根炒雞蛋,蒜蓉熗炒生菜,以及涼拌蔬菜絲:“這幾道菜要是在紐約大餐廳裡推出,起碼需要一百美元。”

“可樂還能用來做菜,味道還這麼好,明明應該是一道西餐菜,卻被中國人發明了出來。”以往周末隻有跟著老婆啃養生三明治的麥傑夫吃得很開心:“發明可樂雞翅的人,真是個天才。”

“西餐有道燒烤菜叫ca-chicken,是用可樂和番茄醬給雞肉碼味,然後燒烤出來的。”

“傳說中餐的可樂雞翅就是因為這道菜變化而來的,ca-chicken傳入了台島後,人們改用醬油代替了番茄醬。”

“等傳入中國大陸後,大陸廚師因為經常做紅燒肉,所以對炒製的焦糖色十分熟悉,傳說是魯省濟南的一個餐廳首先發現可以用可樂代替糖色,十分方便,於是便傳開了。”

“中餐裡的紅燒菜,要先炒糖色,製作過程中一般還要加點冰糖提鮮。”

“可樂裡麵本身有焦糖,可以代替麻煩而又高溫的炒糖色過程,同時也有糖,可以代替冰糖。所以用它做菜就很簡單了。”

“還有一點,中餐常用酒的揮性帶走食材中的腥味,後來發現啤酒去腥效果更好,因為啤酒中的二氧化碳揮發更利害,更容易帶走腥味物質。”

“可樂裡也有2,能帶走一部分腥味。還有一些香料,可以代替芳香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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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所謂的可樂雞翅,其實就是用可樂代替了糖色、冰糖、料酒,部分香料的改良款紅燒雞翅。”

“我們中國人實在是聰明。”麥傑夫很驕傲。

“當年西方搶了我們這麼多東西,都沒有想著搶一部菜譜。”麥小苗現在立場堅定得很,立馬吐槽:“害我以為左宗棠雞就是正宗的中餐,剛去蜀中的時候,太丟人了!”

“左宗棠雞其實是一九五二年,太平洋第七艦隊司令海軍上將阿瑟·威廉·雷德福訪台的時候,由湘菜大師彭長貴發明的一道新菜。雷德福特品嘗後詢問菜名,彭因為自己是湖南人,希望菜名響亮又能與湖南有點關係,就隨口起名宗棠雞。”

“後來有一次台島要員帶隨從到彭園餐廳用餐,彭大廚為其製作了左宗棠雞。要員食後甚感美味,翌日起也向他人宣揚該菜的美味。此菜遂成為彭園的招牌菜。”

“七三年彭長貴赴美國開辦彭園餐廳。前國務卿基辛格在彭園宴客,吃過‘左宗棠雞’後讚不絕口。經《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等媒體大幅報道,這道菜因而名氣大震,逐漸成為美國人眼裡中餐‘第一菜’。”

“其實這道菜就是太白粉麵糊包裹雞塊油炸,達到‘外乾內嫩’的效果後,以蔥泥、薑泥、蒜泥、醬油、醋、乾辣椒等調味成醬汁,下腿肉一起拌炒到雞塊均勻包裹料汁而成。”

“這道菜之所以會在米國流行,主要是事先可以炸好大量的雞塊,等到需要出菜的時候一勺雞塊一勺醬料熱鍋裡一拌就得,有了預製工序,出菜就非常快,作為快餐迎合了米國社會需求,因此才流行了起來。”

“左宗棠雞在中國不流行嗎?”露易絲完全沒有想到過,這道在米國家喻戶曉的中餐菜,在周至這個真正的中國人眼裡僅僅是一道“快餐預製菜”。

“在中國,糖醋裡脊和咕咾肉,做法和左宗棠雞類似,不過名氣比它大得多,要說炒雞肉的甜酸味型菜品,川菜和魯菜裡的宮保雞丁,也遠比左宗棠雞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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