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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5章 拒婚的嫡公主63(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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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希寧就坐上馬車上路了。

阿肯納頓騎上馬跟隨在旁。

希寧掀開車簾看著緊跟在車邊的阿肯納頓。阿肯納頓已經12歲多了,身材超出了原本最為高大的二王子。二王子自從成了家,身材反而沒怎麼長,而阿肯納頓還是象吃了發酵粉般的往上竄。

宮中的不少侍女,看到越顯高大的阿肯納頓,會偷偷紅著臉議論。侍女說難聽點,就是宮裡的女奴。一般都是主子賞賜給屬下,或者被哪個看中討要後收了,很難成為皇親國戚的正妻。而法老的義子,伊布杜的徒弟,身份不高不低的,如果能看上眼的話,指不定能許配成為正妻,脫離奴籍。

當阿肯納頓目光轉來時,看到十一公主在車內看著他,不由臉紅了,趕緊轉過頭,看著路。騎在馬上,裝作什麼都沒看到。過了會兒,忍不住再轉頭看,看到十一公主明亮的眼睛依舊看著他,這下臉紅到耳朵根了。

希寧看得有趣,這裡的孩子呀,可真早熟。

“嗯嗯。”阿肯納頓局促地清了清嗓子:“這好象不是去伊西斯神廟的路。”

伊西斯神廟就在王宮旁,領隊的人怎麼往城外去了?

希寧回應:“是去老城的伊西斯神廟。”

港口的城市是新城,三百年前王宮由老城搬到新城。在上遊的老城裡,那裡還有最古老的伊西斯神廟,已經有二千多年曆史了。

希寧的目標其實是“順路”再去大祭司所在的神廟去,親自去打聽卡哈蒙瓦塞特的消息。

阿肯納頓一愣:“這有一天多的路程。”

“是呀,要住在外麵一晚上了。”希寧笑吟吟地看著阿肯納頓的眼睛發亮:“你這段時間也辛苦了,正好出去散散心。”

阿肯納頓想到能十一公主在一起,身邊沒有那些身份高貴的王子,不用那麼拘束,就一個勁的樂。但還是沉穩的說:“公主殿下也辛苦了。”

不能一路上聊著天過去,不合禮數。希寧放下車窗簾,感覺了下加快的心跳。不由暗暗好笑,果然身主最喜歡的是這個小子。

前劇情,阿肯納頓借由戰事忙,常年在軍隊裡跑東跑西的,一直沒娶妻。

既然法老已經同意,婚事由身主做主了。如果八年後依舊喜歡這個小子,那就嫁了吧。但這是和她無關,由身主自己決定。

此時正屬於“冬季”,白天在二十七度左右,這對於炎熱的夏天來說,已經是很舒服的了。但一天車下來,還是坐得頭暈眼花的。

沒辦法,這身體太差,養了三年了,哪怕比以前好了點,還是比一般人差。但不用著急,還有8年時間慢慢養,不用小小年紀,就被幾個兄弟爭來搶去,弄得身心疲憊,身體越發的差。

能讓身主脫離如此狗血的命運,真是神清氣爽。

快傍晚時,希寧不想去住宿貴族家裡。要知道身主的身份特彆,多少人惦記著,想娶了後飛黃騰達。哪怕娶不了,私下也最好有點關係。要知道曆史上有過王子全掛了,誰娶到公主誰就是法老的事情。有好幾個指揮官、將軍,在王子全滅的情況下娶了公主,成為法老,19歲就掛了的圖坦卡蒙就是。

他的王後在求鄰國王子過來當她丈夫,結果這王子過來時失蹤,也就被宰相也就是王後的外公給娶了。王後的外公也可能是唯一擁有王室血統的男性,娶了王後當上了法老,王後不久在曆史上消失了。

真蛋疼的規則,想當法老,最重要的是,迎娶前任法老的公主。

野營在外,難不到有著作戰經驗的阿肯納頓,東西全都帶齊的,找了個樹林,支上幾個軍帳,最大的軍帳作為十一公主的帳篷。

最大的軍帳在打仗時是給指揮官用的,用木頭撐起,掛上厚布,裡麵足足有二十平米大,放上地鋪,還能掛上祛蚊蟲的帳幔,儼然是個流動的小行宮。

阿肯納頓帶著侍衛去旁邊的樹林狩獵,親自烤熟了拿到帳內,用小刀切開,給十一公主吃。

看著已經能直立並且還在長大阿肯納頓,希寧從內心感到欣慰。或者說,是身主內心感到欣慰。

(希寧:看來老公還是從小培養的好,感謝我吧。)

一邊吃一邊聊,阿肯納頓訴說跟著伊布杜出去打仗和收稅的事情,希寧靠在軟墊上聽著。

哪怕身主再興致勃勃,希寧覺得累呀。終於忍不住打了個哈欠時,阿肯納頓適時的告退了。

杜雅服侍她躺下,並且將亞麻帳幔遮壓好,退出去了。

杜雅要吃完飯,洗漱完後回來,然後躺在了她的地鋪前的一張地毯上值夜。

希寧躺在地鋪上,蓋著薄毯,哪怕帳篷內已經熏香了,還留有烤肉香味。

正要閉上眼睡覺時,突然一個人影從帳篷一角進來。

這人避開了正在吃飯的侍衛,掀開帳篷一邊偷偷進入,看到帳篷內還有一個掛著驅蚊帳幔的地鋪,立即就掀開帳幔。

“誰?來……嗚……”希寧一驚,正要大聲喊叫,一隻有力的手,就捂住了她的嘴。

外麵點亮的燭火透過亞麻帳幔,將對方隱約照出,是一個身材高挑的年輕人。

完蛋了,碰到壞人了!要知道枕頭底下放把小刀,就跟其他王族一樣,預防刺客。誰叫她現在人見人愛,花見花開,唯一想殺她的王後和伊塞諾弗列被軟禁起來,沒有了實權,讓她大意了。

希寧沒有掙紮,按照她的身體,手腕細得普通男子就能折斷,反抗的結果就是自己倒黴。

當她看清對方的臉時,愣住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完全不費功夫。來的人,正是大祭司卡哈蒙瓦塞特!

此時的卡哈蒙瓦塞特還在青年期,身材高度差不多,但身材還顯年青人的單薄,五年後會很強壯。

那時他22歲,身材高大、體格強健,戴著華貴繁複的首飾,作為大祭司站在最前麵,朝著神像走去。而身後跟著一群整齊排列,並且對他畢恭畢敬的祭司。那氣勢跟法老出行差不多。但絕對比法老更加受女信徒的迷戀,超有人氣。

而現在他,作為祭司要刮去的眉毛還在,並且還畫得又粗又挺。作為祭司,全身毛發都要剃除。就沒有眉毛的樣子,都能迷倒一大群女人,可見長得還是挺不錯的。

希寧發現,他身上帶著傷。傷口不算很重,但也破皮見肉,正在流血。整個人看上去完全沒有大祭司時那樣的威嚴神聖,顯得很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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