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就告訴你在外麵做事要小心,不要讓彆人發現。”
“這不是沒錢嘛,爹,下次我一定小心。”
打官道儘頭走來師徒二人,年長者留著長須,一身道袍,行走時昂首挺胸一副得道高人模樣,在其身旁跟著一個青年。
“有怨報怨,有仇報仇,那家人你已經殺了,不過廣西我們不能繼續待下去。”
“不如我們去譚家鎮?”
石少堅抬起手,下意識摸了摸額頭,仿佛那裡應該有個什麼洞,但現在摸上去感覺很平整。
他想起了很大方的譚文傑。
花錢買來的享受和用強真的不一樣,幾個月前靠《閃電奔雷拳》,父子二人獲得了一大筆錢,而且有譚文傑罩著的日子很舒服。
之後為了銅甲屍,二人跑了雲南一趟,後來才知道銅甲屍隻是彆人故意放出的假消息。
身上有錢,他們日子過的很滋潤。
石堅對外物並不在意,又對石少堅非常的寵溺,所以就任由他出去玩。
真正享受過,石少堅花錢如流水,很快又沒錢,於是在路過廣西的時候石少堅故技重施,拔了一根某個漂亮女人的頭發,然後元神出竅去享受了一番。
他當時還很遺憾對方不懂配合,和花錢得到的那種大爺一樣的體驗完全不同,誰知很快就有一群當兵的找上門來,將他一槍爆頭。
“爹,譚文傑那家夥很尊敬你的。”
“不行!”
石堅想都不想就搖頭,譚文傑拿到閃電奔雷拳也就罷了,還真讓他學會了。
雖然外界都說石堅沒有門戶之見,慷慨無私的將秘法教給彆人,但實際上背地裡罵他不受祖宗規矩的不在少數。
而且有人提起譚文傑使用閃電奔雷拳,就會有人深究他為什麼會閃電奔雷拳,接著便會知曉石少堅因為吃喝嫖賭欠錢,被譚文傑花錢撈出來,石堅為了補償不得不將閃電奔雷拳送給譚文傑。
繞一個圈,總結:譚文傑每次使用閃電奔雷拳,都在丟石堅的麵子,讓人想起他教徒無方。
譚文傑每次用閃電奔雷拳打的不是僵屍的屁股,是大師兄的臉啊!
石少堅的想法卻完全相反,譚文傑很有錢,而且腦子還不好用,為了普普通通小冊子竟然願意掏幾千塊大洋。
他再找譚文傑賣點法術換錢,應該沒問題吧。
自己老爹有許多好法術,相信譚文傑肯定會高高興興掏錢。
就如《木樁大法》,雖然威力比不上《閃電奔雷拳》,但是威力也不俗。
至於譚文傑能不能學會以及這件事被自己親爹知道以後怎麼辦,石少堅沒想過,不重要,殺人的事他做了都沒事,更何況隻是區區秘法。
底線都是試探出來的。
“爹,我還要好幾個陰年陰月陰日陰時的人補一補,不如我們到省城停留一陣子。”
“也好。”
石堅點頭,認同了石少堅的決定。
兩人到省城時,看見設卡還被嚇了一跳,不過在看見通緝令畫像以後鬆了口氣,虯髯大漢,和石少堅一點也不像。
有驚無險進城。
石少堅被槍斃的事無人知曉,當然也無人知道石堅用其屍體重新煉屍,製作屍妖。
以雷法為輔煉製屍妖,隻要不是正麵挨桃木劍一刺,絕對無人能看出石少堅的虛實。
石堅花錢租了一個院子,要抓人養屍,必須要避開其他人的視線,省城人雜,不好動手,需要多花一點心思。
二人再次出門尋找獵物,在旁人看來仙風道骨的石堅身旁跟著英俊的石少堅,隻會認為自己碰到了老神仙。
找一家鋪子坐下吃點東西。
旁邊的人吃著豬蹄醉醺醺聊天,石少堅還疑惑多看了一眼,也沒看他們喝酒啊怎麼就醉了。
鄰桌的人正借著醉意指點江山。
“蘭桂芳怎麼回事?”
“聽說是任家鎮有一個大老板的新鋪子,叫什麼白玉樓馬上要開業,花大價錢把蘭桂芳請過去唱戲,要連唱一個月。”
“嘶,那得多少錢?”
“也沒多少錢,聽說花了幾千大洋,直接在那邊開一個園子唱戲,聽說戲台子都給搭好了。”
“直接把整個園子搬過去了?” “不知道,說不準。”
“那可是蘭桂芳,值這個價,我如果有錢也租他一個月,讓他給我一個人唱。”
“蘭桂芳?你想什麼呢!幾千大洋是給戲園子關門歇業的錢,聽說蘭桂芳的賞錢另算,紅包不知有多厚呢。”
“嘶,有錢人可真有錢啊,幾千大洋,直接把戲園子買了都行,家裡得有多少錢才能這樣亂花?”
“你這就不懂了吧,幾千大洋給的是戲園子嗎?”
“不然給的是誰?”
“給的是我們啊。”
那人閉口不言。
“我們?我沒拿錢啊。”
“我們在聊什麼?”
“任家鎮有一個白玉樓,譚文傑譚老板花了幾千大洋把蘭桂芳和戲園子一起請過去,免費給每個進店消費的人唱戲聽,那又怎麼了?”
“朽木不可雕也!你知道白玉樓是什麼地方嗎?”
“不知道,不過聽你一說,我總感覺白玉樓就好像是天上人間?突然想去看看。”
老板舍得砸錢,如果有點糟錢不往那裡送,總覺得自己檔次低了。
“是啊,還沒開業呢,所有人都知道白玉樓一定是好地方,幾千塊大洋花的可一點不冤。”
石少堅豎著耳朵將經過聽完。
沒想到譚文傑的生意竟然做到了這麼遠,心中已經有了打算。
……
“哎,任伯父,你這句話就見外了。”
譚文傑擺手。
“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我一定在白玉樓裡為任伯父你留一個好位置。”
任發為譚文傑倒了一杯酒。
“文傑,聽說你花了幾千大洋請蘭桂芳?”
“怎麼,任伯父你也喜歡聽戲?”
“偶爾聽。”
任發不在意什麼聽戲,他想知道譚文傑葫蘆裡在賣什麼藥,為什麼敢砸錢包蘭桂芳來唱戲。
車馬費、吃喝拉撒,雖說戲班子大一點,但是一兩百大洋足夠了,譚文傑竟然敢開價兩三千大洋。
他對自己的生意究竟有多自信,還沒開業就認為一定能賺?
難道說以前自己的預估錯了,這小子不是商業庸才,而是商業天才!
譚文傑認真說道:“其實,我是蘭桂芳的戲迷。”
任發嘴角一抽。
就因為是戲迷,你一擲千金?
敗家子啊!
最令任發覺得不公平的是自己精打細算,克扣工錢,節省材料,用心經營竟然入不敷出。
反觀譚文傑,甩手掌櫃,給員工的福利好的離譜,手底下的員工一個個都是懶鬼,卻讓譚家的鋪子日進鬥金。
尤其是譚文傑一擲千金邀請戲子以後,又開始大賺特賺,看得出真的沒什麼商業操作,就是運氣好。
可就是運氣好,他不服啊,為什麼他運氣好,自己卻運氣不好。
祖墳風水就這麼靈嗎?不行,必須砸重金讓九叔幫自己老爹換一個新墳地,最好連自己爺爺、太爺爺等全都換。
親眼見過僵屍,又遭逢風水拖累,任發無比相信譚文傑是命中注定大富大貴的人。
他信命,二十年了,任發敢確定九叔都沒自己信命。
任發多喝了好幾盅,他雖然酒量不錯可是在譚文傑麵前就有點不夠看了,譚文傑的身體強度已經朝著非人類發展。
不出意外,任發醉了。
“老弟,你覺得我女兒婷婷怎麼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