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網址:這一章嘗試寫了一下衝突情節,結果罵聲一片,讓作者知道自己確實不擅長寫這方麵,這次嘗試算失敗了,希望各位親戚輕點罵,以後作者儘管避免類似的情節。
接下來,作者要跟大家聊一聊為什麼這個情節寫成了這樣。
原本應該像其中一個阿表說的那樣,先是張家幾兄弟帶人把那幾個收保護費的狠捧一頓,然後對方回去搖人,接著小吃街的商家聯合起來跟對方對峙,關鍵時刻退伍軍人趕到,把狼幫又狠狠的收拾一頓,同時主角動用官方力量,把狼幫的骨乾全部抓進去,如此揮揮飛把狼幫滅掉,名震江湖。
這樣寫的話,肯定刺激很多,那為什麼作者沒這樣寫呢,有兩個原因:
一,怕和諧,聚眾鬥毆,還有動用官方力量,這是都市文的大忌,動輒挨審,怕寫出來最終卻發不出去。
二,是作者沒辦法把腦子拋掉寫這種爽文,要知道這可不是後世,而是在亂象橫行的九十年代,張家做為生意人,必須和氣生財,能談儘量談,實在是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出手。
否則你一個生意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在不禁槍的年代,你想想會有多危險?彆人真想報複你,真的不要太容易。
同樣道理,主角來了之後,可以讓退伍軍人把這些人全打趴下,也可以把他們送進去吃牢飯,但這樣搞的話,除非主角運用他的係統空間把人斬草除根,否則彆人坐牢出來,難保不會有腦子發熱的。
江湖不隻是打打殺殺啊,主角亮一亮實力,讓彆人知道他不好惹,其實就足夠了,如果亮了實力還有人敢來招惹,那才是下狠手的時候。
所以,考慮到這些因素,才把情節寫成了這樣。
當然,也有作者不擅長這種情節的緣故,沒能讓阿表們爽到,就是作者的不對,感謝各位阿表的指正,下次一定吸取教訓,不再犯類似的錯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