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得到父親的準許之前。
沈在又小聲確認了一遍:“可以嗎?父親。”
他想要一個中文老師。
專門的中文老師。
沈知書垂眸,望著同自己相像的孩子,他摸了摸他的臉,說:“可以。”
沈在摟住了父親的脖子,安靜待在父親的懷裡,過了會兒,小聲的說了句:“謝謝父親。”
沈知書也不是一點都不愛這個孩子的。
他想,一家三口,比較符合世俗倫理對幸福家庭的定義。
這樣,他們這個家庭看起來才會比較完美。
有恩愛的夫妻,有懂事聽話的孩子。
沈在從這天,就懂得了一個道理。
不可以做任何會讓媽媽離開的事情。
隔天。
沈知書就請來了療養院的醫生。
還有宋聲聲過往的病曆本。
他並沒有對警官撒謊,他能這麼平靜也是早有準備。
沈知書的謹慎,就像密密麻麻的蜘蛛網,將她整個人都織羅在內。
有精神疾病方麵的病人,是需要監護人的。
而他就是她的監護人。
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也沒有辦法將他剝奪走。
“先生,沈太的病曆本都已經在這裡,還有醫院出示的精神鑒定證明,被害妄想症鑒定證明,以及抑鬱症病史。”
“這些都足夠證明她現在是無行為能力的人,需要監護人。”
“您作為沈太的監護人,對沈太進行必要的看護,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
律師所說的這些話。
沈知書心裡早就有了個數,每個月都會有專門的醫生上門給她做檢查。
不管是身體,還是精神狀態。
沈知書像那個放風箏的人,他不會真的把她逼到絕境去,總是會故意給她留一點希望,讓她看到那點可能。
就像那顆吊在眼前但是又仿佛永遠都吃不到的蘋果。
沈知書淡淡嗯了手,修長漂亮的手指壓在文件上。
他似乎等不到後天。
明天就想把人接回來了。
從把她帶到港城來之後,他們就沒有分開過這麼久。
沈知書又想到港城的警司環境也不是那麼好,即便他們重新給她安排了住處,預算有限,也不會是多好的地方。
他的聲聲,就該住在最好的地方。
用最好的東西。
沈知書無奈的搖了搖頭,提前離開了公司,通知了秘書:“這兩天我都不過來了,有事你聯係劉助,讓他去處理。”
秘書有些不解。
沈知書笑了笑,心情似乎很好:“我要在家陪太太。”
秘書立馬就懂了,沈先生是出了名的妻奴。
天大地大,沈太的事情最大。
沈知書從公司直接去了警司。
警官對這位大佬已經很無奈了。
才兩天的時間,他都不知道來了警司幾回。
隻是這次他帶了律師過來,並且還是律師團。
極其興師動眾,一點都沒打算客氣和低調。
律師上前將準備好的證明交了過去,“沈先生是沈太的監護人,希望你們能儘快讓我們把沈太接回去。”
一個精神有疾病的患者。
等同於喪失了一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