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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八章 超音速(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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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萊塢的億萬富豪正文卷第三百四十八章超音速“我們之前從沒聊過這件事,所以我肯定不知道準確答案,但是……”

韓易微微蹙起眉頭,沒有去看掛在自己手臂上的麥迪遜-比爾,而是正襟危坐,雙眼平視前方。在麥蒂看來,他似乎是在仔細回憶女孩與這首皇後樂隊經典歌曲有關的成長經曆。

隻有韓易自己知道……

他是為了避開一道會讓自己產生異動的風景線。

平時看不出來,也不會刻意往那方麵去想,但是這套**張揚的演出服,無疑把這個事實清晰地展露了出來——

麥迪遜的發育速度,確實比同齡女生快上許多。

你管這叫未成年?

“啊,咳……我猜,應該是你跟斯庫特解約之後,對嗎?《dn’tstpmen》。你用這首歌來激勵你自己,不管遇到什麼困難,無論有多麼強大的人想要成為你的阻礙,他們都不會得逞,因為你是……”

“m.fahenheit?”麥迪遜搶答。

“不,ladygdiva。”韓易搖頭笑笑,公布正確答案。

“也許事實就是如此呢……不管怎麼說,我倒是很清楚,你的手機裡幾乎全是老歌。”

糟,上次瀏覽完忘點叉了,一按開就是臟東西。

“所有音樂。”麥迪遜堅定地點點頭,“這並不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理論或者什麼的,這隻是我腦海裡一直固有的一個想法。我認為那是一個不同的年代,一個人們更渴望做自己,更願意進行一係列大膽實驗的年代。而對於音樂來說,那就是最好的年代。”

“我還以為有什麼隱喻呢,原來真的就是她而已。”麥迪遜咂咂嘴,這個英語世界家喻戶曉的曆史軼事,她自然知道。

韓易解鎖屏幕,點擊畫麵下方的safai,然後……

“我也不知道,不過,聯係前文來看,應該是一部有名的賽車吧。”韓易從兜裡掏出手機,朝麥迪遜揚了揚,“要不要查查看?”

“沒什麼,手機崩潰了。”韓易清清嗓子,把手機放到自己右腿邊,麥迪遜視線無法觸及的地方,偷偷關掉了這個背景純黑的網頁。

眼睛一眨不眨,注意力全部放在韓易手機上的麥迪遜,把轉瞬即逝的頁麵看得是一清二楚。她捏捏韓易的左手,笑眯眯地扮出一副涉世未深的樣子。

“那是誰搜索的‘teen’……”

“噢,原來如此。”麥蒂乖巧地點點頭,“我還以為你在看pnhu。”

“那也比‘電子鯊魚’好吧。”麥迪遜聳聳肩,“歌詞本來寫的就是一種感覺,你要是看到我在備忘錄裡隨手塗鴉的那些句子,可能比佛萊迪寫的這些更加奇怪,而且奇怪得多。隻要聽眾大概能懂音樂人想要表達的意思,能體會到那種情緒就行。你想啊,如果完全按照現實來寫的話,難道你會在歌裡坦承自己是一個明明身邊有現成的,還要去pnhu上搜索‘teen’的……”

一連串徒勞無功的嘗試後,韓易脖子一梗,決定直接掀桌子耍賴皮。

“ladygdiva,戈黛娃夫人,古英語gdifu,是一位已故盎格魯撒克遜貴族女性,據記載,她是麥西亞伯爵利奧弗裡克的妻子,也是多座教堂和修道院的讚助人。”韓易連忙念起維基百科裡的介紹,打斷麥迪遜對他的無情揭露,“今天,人們對她的記憶主要是因為一個至少可以追溯到13世紀的傳說。在這個故事中,她一絲不掛,披著長發,騎著白馬,穿過考文垂的街道,以免除她的丈夫利奧弗裡克對人民征收的重稅……”

“我必須得承認,從第一次聽這首歌到現在,我都不知道ladygdiva到底是個什麼東西……也沒有去查證過。”

“但我沒記錯的話,皇後樂隊1970年才成立。”

“稍等,讓我打開……”

“所有音樂?”

“是啊,theeachys、theeatles、thezmies,全都是最棒的樂隊。了解了這個背景知識,你應該就能理解我為什麼會喜歡queen了。queen、eegees,這兩支樂隊,是我最喜歡的七十年代音樂代表。為什麼?因為他們都成立於六十年代!雖然高光時刻是在七十年代,但在我看來,其實是六十年代的各種社會與文化領域的劇變,塑造了他們的精神內核,培育了他們的音樂素養。”

“我沒搜過teen!”韓易急得聲調都提高了幾分,“我搜的是thee……不對,那更糟。是tan……**,這個還要離譜一點,怎麼t開頭的就沒有好詞……”

“居然就是這個戈黛娃夫人?”韓易與麥迪遜異口同聲地驚歎道。

“不是跟斯庫特解約的時候?”

“你的這個解釋很到位。”韓易想了想,忍俊不禁,“但如果是這樣的話,把自己比喻成‘賽車’好像不是最恰當的選擇。”

“好像確實是這樣的。”

“但這個戈黛娃夫人跟賽車有什麼關係?”韓易複誦了一遍弗萊迪-摩克瑞的歌詞,“我是一部賽車,像戈黛娃夫人一樣駛過……沒記錯的話,戈黛娃夫人應該是在街上慢慢繞行的吧?”

“怎麼了?”

是正式場合喜歡穿得像《廣告狂人》裡的角色,還是他的發型有種六十年代搖滾樂隊成員的感覺,亦或是他平日裡的休閒裝扮跟以早期披頭士為代表的“mdstyle”有些神似?

韓易很好奇,但又不想給自己引來更大的麻煩。於是,他隻能把求知欲吞回去,把問題再拋回麥迪遜自己身上。

“行。”麥迪遜十分歡快地衝韓易露出八顆潔白的牙齒,“那就回到主題上來……你剛才的猜測,錯了。”

“好啊。”

“那,皇後樂隊和比吉斯,你更喜歡哪個?”

“不是,其實從很小的時候開始,我就喜歡上這首歌了。”麥迪遜重新把腦袋放在韓易肩頭,輕聲敘述道,“如果你了解我……嗯,我在說什麼呢,你肯定了解我。你知道我是一個超級披頭士粉絲,在我心裡,他們是所有領域毫無爭議的第一。其中一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活躍在六十年代,對我來說,那就是音樂的黃金年代。”

“所以說這並不是一個經過深思熟慮的理論嘛。”麥迪遜咯咯笑了兩聲,“反正在我看來,一切美妙的東西都跟六十年代有關。”

“我們能不能把注意力轉回筆記本上來?多問我點問題——跟主題有關的!”

“我嗎?”麥迪遜回答得斬釘截鐵,“當然是皇後樂隊了。”

“我想,佛萊迪想要表達的,應該是他跟戈黛娃夫人一樣,都是**坦誠地在這個世界上穿行。”麥迪遜-比爾猜測道,“他們沒有什麼可以遮掩的,甚至他們這種看似離經叛道的荒誕行為,是為了人民的福祉,為了社會的進步才做出的。你要是因此對他們另眼相看,那伱才是那個‘偷看的湯姆’。”

“我都不知道那是什麼。”韓易的心理素質極好,撒這種彌天大謊都麵不改色,“我是中國人,我隻上中文網站的。”

“我啥都沒搜過,我都不知道pnhu是什麼!”

那她又是看上自己哪一點了?

“可是布萊恩-梅他們,六十年代末期就開始在西倫敦的酒吧裡表演了。”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上一滑,又把safai關掉了。

“但那也不是‘皇後樂隊’啊。”

韓易想了想,頷首應道。麥迪遜-比爾最喜歡的現代音樂人,也是黃金年代氣質極其濃鬱的拉娜-德爾雷。因此,至少在這一點上,麥蒂對她自身的評判還是相當精準的。

“嗯……很有趣。”韓易看著麥蒂,拖長了聲調,緩緩點了點頭。

“為什麼?”

“你給人的感覺,應該是會更喜歡比吉斯的那種。”

講出這句話的時候,韓易的腦海裡不由自主地浮現出了小如的形象。徐憶如跟麥迪遜-比爾,表麵上看起來沒有什麼共同之處,但在音樂品味方麵,兩人卻極其一致——小如也認為,六十年代,就是歐美流行音樂的巔峰時期。

當然了,身為華人,特彆是身為成長在寶島的華人,徐憶如不光喜歡聽英文歌,對於那些古早的華語歌、閩南語歌、粵語歌和日語歌也是如數家珍。

而小如最愛的歐美樂隊,沒有之一,就是比吉斯。

那首《hdeepisyulve》,韓易認識了徐憶如多久,她就循環了這首歌多久。

“我愛比吉斯啊,而且一直如此,但不如我愛皇後樂隊的程度。瑞德倒是更癡迷於前者,他是比吉斯最忠實的粉絲。”在韓易麵前聊起家裡的事情,麥迪遜的分享欲就變得特彆強,連語速都加快了不少,“我記得……三個夏天之前,我簽約小島唱片之後第一次回家,我們一起坐在車上——我開車,瑞德坐車。他突然開始播放《taedy》,並且跟著一起小聲哼唱。那個時候,我才發現,原來我弟弟也有一把令人驚歎的好嗓。”

“那個夏天的很多事情都是令人難以忘懷的。我們跟兩三個共同好友一起,在漢普頓的鄉間兜風。天氣很好,風景很美,我們……也很傻,大部分時間都在聊童年的趣事,哪怕看到了一隻正在過街的鬆鼠也會哈哈大笑。對於一個剛剛進入好萊塢名利世界的小女孩來說,我真的非常需要這樣的時刻。我喜歡和瑞德在一起,他是為數不多的,可以讓我完全放鬆的人之一。”

說到這裡,麥迪遜抬起左手,摸了一把韓易的臉。

“彆擔心,你也是其中之一。”

“誰問了?”韓易的語氣聽起來頗為生硬,但眼睛裡閃爍的寵溺光點卻不會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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