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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5章 斷章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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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麵的內容依舊充斥著一種濃烈的魔幻主義色彩。

女人和匈奴士兵來到一個山凹裡定居下來。

他們的孩子誕生了。

嬰兒的左腳的小拇指的指甲蓋光光的,紅紅的,骨質還沒有變硬,但是十分明顯,這是完整的一個指甲蓋。

也就是說,這是一個匈奴人的嬰兒。

也正是族長要殺掉的嬰兒。

父親沒有忘記自己曾是一名勇士,他要對自己的諾言兌現,他將孩子輕輕地親了親,然後,從牆壁上取下了那柄砍刀。

但是妻子阻止了他。

“如果有報應,就讓報應來吧!孩子是我的,誰也不能動他。是孩子救了我們,如果沒有他,我們早就被處死在老槐樹底下了。”

冒著得到報應的危險和深深的歉疚之情,這一對風流罪人留下了這個孩子。

時光荏苒,一些年後,他們已經有了許多兒女,他們回到吳兒堡。

經過戰亂,這裡已經沒了人煙。

於是他們搬回那裡,地名仍叫吳兒堡。

他們開始重新建立家譜,這時候女子記起自家姓楊。

兩位老人不久就過世了。

順應他們的願望,他們的屍體被抬上山,埋在當年牛踩場的地方。

所以,後世之後,一代代的陝北人將死亡叫做“上山”。

噝。

路遙心中一陣奇異。

此前他已經聽江弦講過一次拉美魔幻主義文學的爆炸。

在拉丁美洲,有大量的傳說:

像是一條沸騰的河流,雞蛋放進去五分鐘就能煮熟;

有一個地方,人一說話就降傾盆大雨;

在阿根廷南端的裡瓦達維亞海軍準將城,極風把一個馬戲團全部吹上了天空,第二天漁民們用網打上了死獅和長頸鹿。

很多學者以及拉美作家認為,魔幻現實主義文學之所以在拉美繁榮昌盛,是因為它適應和根植於這些人生活的現實世界。

拉丁美洲因為其光怪陸離的傳說,成為一片孤獨而耽於幻覺和種種錯覺的土地。

那些印第安原始神話、民間傳說,通過創作手法加以豐富發展,從而形成了特有的“魔幻手法”。

把觸目驚心的現實和迷離恍惚的幻象結合在一起。

通過極端誇張和虛實交錯的藝術筆觸來網羅人事,編織情節。

而江弦的這篇,又何嘗不是這樣做的。

他將陝北這片土地上的現實與幻想巧妙地結合在一起。

將魔幻現實主義在陝北這片土地運用到了極致。

路遙已經看過國內很多披著“尋根”外皮的魔幻現實主義文學了。

但在這方麵,做的最好的,最淋漓儘致的,可以說隻有江弦一個人。

路遙繼續往後看。

後麵依舊延續了這樣的寫法,寫在吳兒堡這片土地上,那支以楊為姓氏的匈奴血脈延續了下去。

一個生氣勃勃的人種在這裡成長起來。

他們的男人長著頎長高大的身材,長條臉,白淨麵皮,寬闊前額,濃重的眉毛下一雙深邃的眼睛。

鼻梁總是很高很直,從而襯托出眼睛更為深邃。

長長的腮幫在年輕時光滑而俊美,而在長出絡腮胡子以後,又顯得威儀而高傲。

這些人衣衫襤褸。

冬天,是一領磨得半光的羊皮襖,襖上的羊毛裡藏著虱子和蒼耳,隨著走動,給空氣中留下淡淡的膻味。

夏天,則是一領粗布做的半衫,胸部敞著。

他們頭上,永遠蒙一條臟了巴唧的白羊肚手巾。

他們腳下,則是一雙百衲鞋。

這種人的性格,就像他們那眉眼分明的麵孔一樣,身上則更多地呈現出一種桀驁不馴。

他們永遠不安生,渴望著不平凡的際遇和不平凡的人生。

他們對土地表現出一種淡漠,所以廝守它隻是因為需要它來提供維係生命的五穀雜糧,他們做起事來不循常規,按老百姓罵牲口的話來說就是“不踏犁溝”。

他們在人生的最初階段總是雄心勃勃,目空天下。

而最後總是以脫離不了生活的束縛,從而重重地跌落在黃土地上,淪落為窮得丁當響的窮光蛋作為結束。

時間一直流逝,到了20世紀,吳兒堡一個名叫楊乾大的人,準備讓他九歲的兒子楊作新上前莊辦的新學。

故事到了這裡,楊作新這個名字開始被頻繁的提起,明顯是重要的主人公,亦或者說楊家這條血脈都是中的重要角色。

楊作新行事滿載著匈奴人的風格,在另一個角色黑大頭被強盜擄走準備殺掉的時候,年少的楊作新竟然大膽勸強盜,與其殺黑大頭,還不如押他回去取出藏的錢財。

就這樣,他救了黑大頭一命。

黑大頭也是個了不得的角色,他就靠著楊作新給他創造的機會,反殺了強盜頭目,又收服其他強盜,拉出了一支隊伍。

然後一個讓路遙忍不住拍案叫絕的人物出現了。

黑大頭陰差陽錯又救了一位將領,這位將領就是著名的愛國將領,小西北王。

小西北王守衛西安,黑大頭的鼎力相助,最後他被收編進了小西北王的隊伍,入了果軍。

話分兩頭,楊作新是知識分子,有學識的同時,因為是匈奴人,所以他很有膽識。

隨著風雲巨變,他走上了和黑大頭相反的道路,加入我黨。

因為和黑大頭之間有淵源,他被上峰派去策反黑大頭。

黑大頭不忘當年,待楊作新親如兄弟。

怎料意外突發,黑大頭中圈套被抓,楊作新組織人馬救援,不料城未攻下,反被敵人的援軍打了個落花流水,黑大頭的腦袋也被敵人掛上了丹州城牆。

楊作新沒救下好兄弟黑大頭,隻好照料黑大頭的遺孀黑白氏,誰料黑白氏早已經看中了楊作新,糾纏起他,楊作新還是個小夥子,哪能頂住這個,倆人便有了一夜歡愉。

楊作新當然沒有沉淪在溫柔鄉,繼續搞革命。

這時候,又有一個新人物登場了,把路遙看的都一哆嗦。

他!

他來到了黃土高原。

紅軍派楊作新與他聯係,為他介紹了陝北的風土人情。

陝北這片土地是紅色的土地。

接下來,這片高原上的所有重大活動,楊作新全都積極的參與其中。

怎料最後竟發生一件誤會,楊作新去聽了一次話,回去以後被捕,邊區保安以為他已變節。

楊作新認為這是個誤會,隻要傳訊他他就可以講清楚。

但在裡麵呆了一年,也沒有人傳訊。

這時候又發生了一件事。

黑白氏送兒子來附近上邊區師範。

聽說楊作新被關,黑白氏也是匈奴人的血脈,她立馬通知以前的土匪弟兄來劫獄。

而這不是楊作新想看到的。

作為一個忠誠而有信仰的戰士,楊作新得知此事以後,他喝光媳婦送來的白酒,悲壯的選擇撞牆自儘。

幾年以後。

楊作新的兒子楊岸鄉去偷西紅柿,結果撞到一個首長。

“你過來,伢子!”首長說。

楊岸鄉說:“我認識你,我家牆上掛著你的照片。”

首長把他抱了起來:“我是xxx,你是誰呢?誰家的孩子,這麼淘氣。”

“我叫楊岸鄉。”

“是的,是的,楊岸鄉,一個好聽的名字!”

首長想起什麼,又說:“我認識你的父親。我們是朋友。他是一個優秀的陝北知識分子,陝北才子,可惜他死了,他太脆弱了。”

首長還想說什麼,可是話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他決定送楊岸鄉去上學,送這個烈士的遺孤去保育院上學。

“那麼現在,親愛的孩子。”

首長將楊岸鄉放下來,拍拍他的後腦勺,說:

“你從那個去處,去為我摘顆西紅柿來,當然,最好是兩顆,還有一顆,給這位大鼻子叔叔”

“哎呀。”

這寫的行雲流水,現實與想象充分的融合,路遙看的是欲罷不能,見楊岸鄉竟然也見到了首長,還被首長親自送去了保育院。

保育院可都是一些了不起人物的後代,他迫不及待的想看後續,想看楊岸鄉的故事,楊岸鄉所處的,也是一個陝北的新時期,結果一翻

“上卷完。”

“噝。”

路遙頓覺氣血一陣上湧。

“這就沒了?”

他兩手在大腿上搓了搓,躁動的像一隻野獸。

這不是折磨人?

講完楊作新,到了楊岸鄉這裡,怎麼能就這麼斷了呢?

還有楊作新的冤案,這事兒還沒個結局呢,就這麼潦草過去了?將來究竟還有沒有轉機?

“路遙同誌,還在看稿子啊?”編輯周書琪收好稿子,見路遙仍坐在位子上看稿,回想起今天一天,他好像都沒從座位上離開過。

“是收著好稿子了吧?看的這麼入迷。”

“”

恍惚那麼一瞬,路遙才回過神,他歎一口氣,“好稿子,絕對的好稿子!”

周書琪一陣奇怪,既然是好稿子,怎麼還歎氣?

“寫什麼的?”

路遙又失神。

莫頓、阿提拉、匈奴士兵、楊乾大、黑大頭、楊作新、黑白氏

還有太多的曆史事件。

陝北這片土地上承載著的一切,都被這部覆蓋。

兩個風流罪人如何留下子女、這支匈奴血脈在陝北的高原上綿延生長、黑大頭與楊作新跌宕起伏的一生

黑大頭與楊作新無疑是之中濃墨重彩的。

轟轟烈烈,傳奇又帶有武俠的氣概和氛圍。

尤其是書生楊作新,不僅是一介儒生,雖戴眼鏡,著長衫,但是關鍵時刻仍有匈奴血脈的那種豪氣。

他隻身在突圍中換下黑大頭的腦袋,又為了自己的氣節與信仰一頭撞死,惹得路遙眼眶為之一熱。

總而言之,這太宏大了!

一件事又一件事,一代又一代,展現史詩般開闊壯麗,有種蒼茫之感,仿佛這書中的主人公和故事沒有時間,那麼遙遠。

“最後一個匈奴?”路遙還在想著說辭,周書琪已經側頭看了過來。

“你拿回去讀讀。”

路遙說,“這絕對不辜負你的期望。”

“有這麼好?”

周書琪把稿子拿走。

翌日,他捧著稿子急不可耐的找到路遙,如求偶的鬣狗一樣急切。

“下卷呢?”

“什麼下卷?”

“最後一個匈奴的下卷。”

周書琪神色痛苦。

這特麼是個斷章狗啊!

他從莫頓看到楊岸鄉,看的又爽又震撼,結果沒了?

這感覺就像是好不容易到了山頂,忽的截然而止,從山上跌落,那叫一個失落和悵然。

太難受了!

“我這兒也沒下卷。”路遙無奈說,“作者就隻寫了上卷。”

“那下卷他還會寫麼?”

“不知道,我正準備寫信問他。”

“催他,一定要催他!”

周書琪說,“作者叫什麼?是新人麼?應該是咱們陝西的本地人吧。”

在周書琪看來,裡麵融入了大量陝西本地的風土民俗,通過想象為這些本土的文化賦予了魔幻的色彩。

能夠做到這一點,一定是對他們陝北這片土地非常熟悉的當地人。

“他不是新人,也不是咱們陝西的。”

路遙臉色奇怪的告訴周書琪,“他是京城人。”

“京城人?”

周書琪嚇了一跳,“那他是來咱們這兒插過隊?”

“沒有。”

路遙搖了搖頭,繼續以一種奇怪的表情道:“他就是過來咱們陝西這塊兒生活了一段時間,回去就把這寫出來了,前後一共,不到半年吧。”

“這怎麼可能?”

周書琪一臉震撼。

《最後一個匈奴》這篇,他沒有數過確切的數字,不過憑借多年的編輯經驗,這個稿子的厚度大概是20萬字的模樣。

按照路遙的說法,這個作家就是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經曆了從產生寫作想法到稿子完成。

而且他還是個京城人,是在這半年裡才經曆了在陝北的生活。

“這作者是?”

“江弦。”

這兩個字從路遙口中說出,周書琪那已經長得快夠塞個西紅柿的嘴又重新合住。

如果是江弦的話,那一切都變得合理起來了。

嗯,他的確有這樣的能力,而當今文壇有這樣能力的作家,除了他好像也沒有彆人。

倆人正說著,忽有一名編輯進到辦公室裡,神色精彩,大聲嚷嚷。

“同誌們,大事兒!”

“天大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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