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網址:根龍說:“我們賣完血以後要上館子去吃一盤炒豬肝,喝二兩黃酒。”
阿方說:“豬肝是補血的,黃酒是活血的。”
許三觀問:“你們說一次可以賣四百毫升的血,這四百毫升的血到底有多少?”
阿方從口袋裡拿出碗來,“看到這碗了嗎?”
“看到了。”
“一次可以賣兩碗。”
“兩碗?”許三觀吸了一口氣,“他們說吃進一碗飯,才隻能長出幾滴血來,這兩碗血要吃多少碗飯啊?”
阿方和根龍聽後嘿嘿地笑了起來,阿方說:“光吃飯沒有用,要吃炒豬肝,要喝一點黃酒。”
王扶看了一大段文字,品味許久,很難相信這是江弦寫出來的文字。
太“樸素”了,就像是個第一次寫作的莊稼漢寫的一樣。
語句沒有一絲一毫的技法,你說一句,我說一句,完全流水賬。
她這才理解江弦所說的轉換寫法是什麼意思,忍不住心生顧慮。
“他這是對此前寫作方式的完全顛覆啊。”
國內此前幾乎沒有作家這樣寫作,王扶有點擔心江弦這是胡鬨,糟踐他的才華。
她放下了平時閱讀時用來引導自己注意力的筆尖,因為根本用不上了,接著往後閱讀——
整個故事脈絡非常簡單,許三觀是個什麼大道理都不懂的人,但他有自己的道理,遇到困境以後,他就用自己的道理,用讓人哭笑不得的方法去解決困境。
他想娶許玉蘭,就請許玉蘭吃東西,吃完他一算:
“小籠包子兩角四分,餛飩九分錢,話梅一角,糖果買了兩次共計兩角三分,西瓜半個有三斤四兩花了一角七分,總共是八角三分錢。
你什麼時候嫁給我?”
許玉蘭一聽,驚叫起來,“伱憑什麼要我嫁給你”
許三觀理直氣壯:“誰讓你花掉了我八角三分錢。”
就因為這八角三分錢,許玉蘭嫁給了許三觀,許三觀是這樣說服她爹的:
你隻有許玉蘭一個女兒,她要是嫁給了何小勇,你家就斷後了,生出來的孩子得姓何,要是嫁給我,我本來就姓許,生下來的孩子都姓許,你們許家後麵的香火也就接上了,我娶了許玉蘭就和倒插門的女婿一樣。
她爹一聽,太有道理了,立馬把許玉蘭嫁給了許三觀。
“這是個賴皮啊。”王扶忍俊不禁,她慢慢的看進去了這個故事。
江弦寫的像是場生活喜劇,詼諧中帶著無厘頭,賣血並不是故事的主要內容,許三觀的生活才是。
天災、**、意外接二連三地砸向他,許三觀就用他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道理,苦中作樂,扛起這個家的溫暖。
十八萬字,王扶花了7個小時讀完。
這7個小時絕對是極複雜的7個小時,她一會兒想笑,一會兒想哭。
看到結尾,當她準備像其他一樣,看完最後一行掩卷沉思的時候,江弦以這樣一句話收尾:
“**毛出得比眉毛晚,長得倒比眉毛長。”
噝。
王扶雙眼放光。
通篇都寫的酣暢淋漓、引人入勝,她一直在好奇,江弦會寫怎樣一個耐人尋味的點睛之筆作為了結,這也是江弦此前寫作的特點,是他一貫的長項。
結果江弦寫了這麼一句這一句俗氣又無傷大雅的俏皮話。
既引人發笑,又發人深省。
“真絕。”王扶忍不住感歎。
一般到了故事最後,作者都要升華上一句兩句,以便讓讀者掩卷沉思,他江弦居然來了這麼一下。
這份把控力,當代文壇青年作家之中,不做第二人想。
總而言之,這部《許三觀賣血記》絕對是難得一見的好。
王扶激動的握起筆,構思審稿意見。
此刻,她再也不會覺得這篇流水賬一樣淺白了。
這哪是流水賬呢?隻有讀過以後,才能從這些文字中砸吧出那種獨特的味道。
在金庸的裡,最厲害的劍俠都是提著一根樹枝,隻用最簡單的無名招式。
江弦這篇文章的寫法也近乎於此,無招勝有招,返璞歸真。
王扶刷刷寫下一行文字:
[江弦不再做敘述上的侵略者,而是聆聽者,在敘述時,他已經取消了自己作者的身份。
他沒有寫,隻是作為旁觀者記述下這個故事。]
憑這篇《許三觀賣血記》的質量,王扶相信,《人民》給它一次性刊發的特殊待遇絕對不是問題。
她也意識到這篇一次性全文刊發的重要性,連載會破壞這篇的完整,會降低讀者對其藝術性的評估,浪費閱讀的積極。
“道怡同誌、道怡同誌。”
王扶抱著這一遝稿子去到崔道怡的桌前,他抬起頭看向她,又看看王扶拍在他桌上的稿子。
“這是江弦同誌的那篇?”
王扶點點頭,“我已經看完了。”
“如何?”
“極好。”
王扶頓了頓,又補充道:“江弦顛覆了他此前的全部寫法,這部一旦發行,必然會成為他的又一部名作。”
崔道怡和王扶共事已久,早已知曉這位同誌練就了一雙火眼金睛,看稿子的本事相當了得,判斷也是相當準確,給出的評價往往都是恰當的。
他注意到王扶已經寫了審稿意見,捏著稿子,簡單翻看一眼,評價之高甚至令他咂舌。
“真有這麼好?”崔道怡仍是一陣不可思議。
“絕對的好稿子,我是一定要爭取這篇稿子全文刊發的。”王扶目光中滿是堅毅。
崔道怡皺眉,這麼一篇差不多有二十萬字的,全文刊發,這在《人民》是從未有過先例的.
《人民》這部“國刊”創刊以來,20萬這個字數第一次完整刊發的長篇是麥家的《風聲》,當時《人民》整本刊物上隻刊登了《風聲》這一部懸疑推理諜戰長篇。
然而《風聲》是07年的。
如果《許三觀賣血記》能在《人民》上全文刊發。
不管對還是作者,這都將是一份天大的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