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京城的深冬,任先生坐著人力車回到宅院,管家告知他幾位女友的消息,任先生既不高興也不難過。
他隨意地翻閱一下沙沙作響的報紙篇頁,管家便給他端來一碗炸醬麵,很快想起,今天是他的生日。“四十一歲了!”,這個念頭很快在他腦子裡一閃。
管家把一遝整齊疊放的信件交給他,他懶洋洋地看了一眼,有一封信字跡陌生,摸上去挺厚,無論信封還是信紙都沒寫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連個簽名也沒有,他就用小刀拆開把它擱在一邊。
鍋挑兒澆上炸醬,拌以菜碼,他終於想起這封信,它大約有數十頁,是個陌生女人的筆跡,寫得非常潦草,與其說是一封信,毋寧說是一份手稿。
“你,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這句話寫在頂頭,算是稱呼,算是標題。他不勝驚訝,放下筷子,這是指他呢,還是指的一個想象中的人呢?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放下麵條,逐字逐句念起:
我的兒子昨天死了,為了這條幼小的生命,我和死神搏鬥了三天三夜,在他身邊足足坐了四十個小時,此刻,他那雙聰明的黑眼睛剛剛合上,他的雙手也合攏來,擱在他的白襯衣上麵。
現在在這個世界上,我隻有你一人,而你一無所知,伱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你正在尋歡作樂,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我隻有你,你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而我卻始終愛著你。
我要和你談談,第一次把一切都告訴你。我的任先生啊,從來也沒有認識過我的你啊,我要讓你知道,我的整個一生一直是屬於你的,而你對我的一生,一無所知。
我這一生實在說起來,是認識你的那一天才開始的。
我十三歲,就住在你現在住的那座院子,此刻你就在那座院子裡,手裡拿著這封信。你肯定再也想不起我,想不起那個小學教員寡婦,和她那尚未成年的瘦小女兒。我卻清楚地回憶起每一份細節,記得所有人談論你的話語,記得第一次聽到你的名字。
我又怎麼能不記得呢?因為就是那時候世界才為我而開始啊。
耐心點,我的任先生,等我把以前都從頭說起,我求你,聽我談自己談一刻鐘,彆厭倦。
我愛了你一輩子,也沒有厭倦啊。
“沒、沒了?”
章德寧把深埋著的腦袋抬起。
煙氣繚繞的房屋、端著書信的先生、1930年京城的四合院、13歲的瘦弱少女
吧嗒一下。
就像是關掉電視機一樣,眼前的一切歸於虛無,她將視線重新聚焦到江弦身上,急匆匆問:
“後麵呢?”
“你就寫了這麼一點兒?”
章德寧焦急不已,很快冷靜下來。
江弦本來就告訴她隻寫了一點,是她自己非要拿來看看。
“感覺怎麼樣?”江弦拎把椅子坐在旁邊,頗有些期待的問。
章德寧坐在座位上,回味許久,“你還挺會以女人視角寫東西的,你如果不說,我會以為這是張潔老師寫的。”
這是她的切身體會,作為一名編輯,即便隻看一個開頭,也能窺一斑而知全豹,察覺出這篇稿子的優劣。
這篇文字的味道,給她的感受,很近似於張潔的那篇《愛,是不能忘記的》,屬於在主題和內容上與傷痕文學、反思文學都有明顯區彆的。
“文字寫的很細膩,也很有味道!感覺會是一篇佳作!”章德寧又補充說。
她暗暗慶幸,前些時日的對於一部短篇的不知足,此刻儘化作臉上的滿意。
“讀起很有想法!也很有意思!你是怎麼想出來的?”
“怎麼想出來的?”
江弦故作踟躕,輕咳一聲,靦腆道:“前些天,我收到一封匿名的情信,沒有寄信地址、也沒有寄信者姓名,我帶著一絲奇怪和驚訝,閱讀過其中內容,才猜到是我對象寫給我的。
溫馨過後,腦中忽然有了一個這樣的點子,一個作家,收到一封情信,這個女人無數次出現在他的生命裡,甚至與他發生過很親密的關係,可他卻與她素不相識,直到多年以後,女人在生命的儘頭,將這一切在匿名信裡緩緩道來。”
“原來如此。”
章德寧雙眸激動的閃爍著,此刻真是無比欽佩江弦所擁有的文學天賦。
他總是能從常人注意不到的生活細節中捕捉素材,深入挖掘,寫深寫透,這對他仿佛信手拈來一般簡單。
這大概和曹植的七步成詩沒有多大區彆,都是真情實感的慧眼獨到!
章德寧重新捧起稿子,將那段開頭再讀幾遍,越讀越有味道,對後麵的內容也越發感到期待。
“江弦,你這篇稿子,一定要給我,這篇稿子我約定了!”
“我既然答應你了,肯定不會反悔,這篇文章一完稿我便給你送過去。”
“你不用急,這篇多雕琢雕琢,短篇,可不比長篇好寫。”章德寧克製著心底急於見到作品的渴望,“好的短篇,都是一點點磨出來的!”
聊了一會兒,章德寧才像是落了個魂兒似得,一步三回頭的離去。
得了第一名的事情,都不用江弦宣傳,北影廠認識他的人很快便都聽來。
“到時候得去人民會堂領獎吧?”朱琳與有榮焉的激動。
今年的頒獎比去年規格更高,頒獎典禮挪到了人民會堂進行。
“我已經去過一次了。”江弦平靜說。
文代會舉辦期間,他便進到了裡麵,還知道裡麵有34個專屬會議廳,對應34省份,裝修布置,獨具地方特色。
“意義不一樣啊,上次你是去開會,這次可是去領獎。”朱琳激動著說。
看著女王陛下的崇拜的目光,江弦都沒好意思告訴她。
他這次不光是領獎,還要領足足三份獎!
為了頒獎的日子,江弦還做了些準備,把壓箱底的淺灰色中山裝拿出來熨了熨,皮鞋也拿出來擦了擦油。
這身行頭還是他爸的,借來以後就沒還過。
還算合身,就是稍微有點舊了。
“要是能去紅都弄一套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