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裡,我是恍然大悟,原來這個鬥篷男是為了給弟弟報仇,難怪他要追殺三生三世啊。但此時楊程程體內的“魔界餘孽”卻也是冷哼一聲,說道。“啊……原來是這樣,那我還真的不記得了,但是你這樣就不對了,你弟弟雖然死在那場廝殺之中,我也有七個兄弟死在你們手裡啊,如果你這樣算的話,即便抵掉一條命,你還欠我六條命!”“嗬嗬,你們魔界的命,不值錢!”“哈哈哈,所以你弟弟就該死,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家夥,統統都該死!”“魔界餘孽,也敢放肆!”“天庭走狗,你算老幾”“混賬,我要弄死你!”“來呀,誰怕誰呀!”說實話,這兩個人吵到這裡,我都快分不清誰是誰了,周圍的那些人都是一臉懵逼,如臨大敵一樣。隻見楊程程自己跟自己惡狠狠的吵了一架,氣的臉都白了,伸手就往自己臉上摳,另一隻手也不甘示弱,同時使勁掐住自己的脖子。這倆人明顯是開始掐架,隻可惜倒黴的都是楊程程,而她完全控製不了。這場麵頓時就熱鬨了起來,所有人看到這場景,都是手足無措,想要上前幫忙,一時間也不知道該乾什麼。楊琳琳拉住我的胳膊:“哥,這咋辦啊……”我心說這咋辦,我哪知道咋辦啊,這又天界又魔界的,我也沒見過這場麵啊……好在這關鍵時刻,我也是靈機一動,直接把我的三清扇拿了過來,對楊程程說道:“你們兩個想打架就出來打,不要在凡人的身體裡,有本事進我三清扇裡去論理!”說著,我舉起三清扇,在楊程程腦門上啪啪啪拍了三下。這三下拍過之後,我分明看到了一個披著鬥篷的神將,還有一個白衣高冠的青年,同時從楊程程身體裡衝出!但與此同時,我也是感覺自己腦海裡嗡的一聲,就好像一股強大的力量通過三清扇傳了過來。這力量讓我陷入一陣迷糊,感覺昏昏沉沉的,腳下發飄,一個踉蹌就栽倒在了地上。楊琳琳急忙跑來扶我:“哥,你咋了……”我暈暈乎乎的抬起頭,擺了擺手,對她說:“我沒事,我……我先眯一覺……”我屬實是沒抗住,眼前一黑就暈過去了。但是我並沒有失去意識,反而覺得自己在暈過去的一瞬間,好像整個人就飛了起來,在一個白光閃爍的通道快速飛行,眨眼間就來到了一個神秘的空間。我定了定神,睜眼一看,這地方挺眼熟,這不我三清扇裡麵嘛!再一看,對麵站著兩個人,一個身披黑色鬥篷,金盔金甲,相貌英武,身材高大,腰間懸著佩劍,一看就是正氣凜然的天庭神將。一個身穿白色長袍,頭戴高冠,看起來也就不到三十歲的青年模樣,五官精致英俊,但那個桀驁不馴的眼神,還有微微上翹的嘴角,玩世不恭的神態,讓人一眼就看出,這小子是魔界的。這倆人麵對麵站著,相距十多米遠,兩個人乍一看還都挺帥的,身高都有一米九左右,擱到現實世界裡,都是妥妥的大帥哥。可是,我剛才讓他倆進三清扇裡論理,其實主要就是為了讓他們離開楊程程的身體,這咋還把我也帶進來了我撓了撓頭,衝他倆說:“那個……你們倆嘮吧,我出去眯一會。”鬥篷男直接拔劍,對我說:“不許走,你既然要多管閒事,那你就管到底吧,否則我要是把你這個地方砸爛了,彆怪我沒提前通知!”哎呀,他還嚇唬我我攤了攤手,說道:“你要是不怕挨揍,你就砸……真武爺座下兵馬何在!”我這一聲大喝,就見一片白光刷刷落地,剛才那十幾個金甲神將全來了。而且此時是在意識空間裡,我看的比剛才清楚多了,這些神將根本就不是兩米身高,個個都得有兩米五!包括那個扛大錘的,也在隊伍裡麵,而且這扛大錘的神將最威猛,身高足有三米開外,那個腰圍比我家樓下單元門都寬,他扛的那個大錘,何止是磨盤大小啊,我感覺都快趕上一輛五菱宏光了!真武爺座下的神將,果然與眾不同,牛逼!那個鬥篷男,雖然也是金盔金甲,但他也就一米九,在這些威武高大的神將麵前,感覺就好像幼兒園的小寶寶。我見狀不由搖頭,故意調侃道:“你看看你,個都沒人家高,還說你是玉清殿下神將,這沒法比啊。”他冷哼一聲:“嗬,我的真身也和他們一樣,這隻不過是我的元神而已,再說我乃是玉清殿前神將,等級比他們高……”我好奇問道:“你這個玉清殿前神將,到底該怎麼理解,是哪位神仙的屬下”他微微仰頭,說道:“南極長生大帝,玉清真王殿前神將,神霄玉府屬下。”哎呀,我不由一愣,心說這哥們的地位還真不低,彆看隻是一個神將,但人家是南極長生大帝直屬的!說起這個南極長生大帝,我簡單講兩句,大家不要看到南極和長生這幾個字,就以為是南極仙翁壽星老。南極長生大帝,又名玉清真王,是道教四禦之一,全稱“高上神霄玉清真王長生大帝統天元聖天尊”,居高上神霄玉清府,簡稱神霄玉府。大家都聽說過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吧他老人家號稱雷祖,統禦雷部,赫赫有名。但,九天應元雷聲普化天尊,就是這位南極長生大帝的化身。眾所周知,北極紫微大帝統禦萬星,有眾星辰圍繞著,地位尊貴無比。而南極長生大帝,跟北極紫薇大帝平起平坐,雷部眾神之力皆出於他,為眾神法源。同時,南極長生大帝也是元始天尊之元神分身,統禦萬靈,執掌四時氣候運化,役使雷電鬼神,掌萬物禍福生發之樞機。所以說,這哥們說他是南極長生大帝的屬下,玉清真王殿前神將,這個地位聽起來,屬實是比真武大帝的兵馬要高一些啊。秒記住:........0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