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 > 武俠修真 > 嫡女重生,皇上的小嬌嬌殺瘋了 > 第1114章 番外:宋慎之與南雁(4)

第1114章 番外:宋慎之與南雁(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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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雁願意聽夫人的話,等。等到最合適的時機再嫁。

夫人說,宋家有才能,朝廷原就有意赦免,但一直找不到好的由頭。

宋元久是一一的啟蒙恩師,這是私情。宋惜之跟隨黃老夫子四處奔波辦學,意義重大,卻還分量不夠。

唯宋慎之辦了十幾個棘手的大案子,無功績在身,又舍身護衛朝廷命官。

這便足以赦了宋家的罪。無論是太上皇蕭允德還是文暄帝都是這個意思。

但這個當口,正好摻和進一個南雁,就使得整件事變了點味兒。單看宋慎之怎麼想。

果然,接下來的日子四周漸漸便有了嫌話,說宋家為了脫罪,讓長子去討好海晏長公主身邊的婢女,又說海晏長公主徇私情。

這要擱一個心思敏感的讀書人身上,南雁就算嫁過去,日子也不好過。

所以得等。南雁也不著急,“我什麼都聽夫人的。”

時安夏寵溺地摸摸她的頭,“能聽話,就不會多吃苦。”

這頭,宋夫人聽了那許多嫌話,生怕丈夫兒子心裡難過,安慰他們,“彆聽外頭亂傳,平白生氣。”

說著,她自己卻紅了眼睛。

宋慎之輕輕按住母親顫抖的手背,聲音沉靜,“母親,外頭的閒言碎語,且當穿堂風過耳。”

海晏長公主對宋家的恩情,是實打實用炭火暖過凍骨,用米糧填過饑腸的。

不止,若非長公主用一塊免死金牌救下父親的性命,宋家已是亂葬崗上一捧無名荒土。

是有長公主在,他們這群本該“戴枷赤足走冰河”的罪人,竟能捧起溫熱的飯碗,冬日炭盆不滅,夏夜冰盆送涼。

宋慎之一條條羅列宋家得到的恩惠,“好處都被咱們占了,還不讓旁人議論幾分?這天下,哪有這麼好的事?”

宋惜之也道,“是這麼個理兒,哥哥說得對。天恩浩蕩,我們記。公主的恩情,我們也得記。隻是公主跟著咱們染了汙名,著實過意不去。”

宋元久見兒子們心性不受影響,十分欣慰,“往後多努力做實事,就是對公主最好的報答。”

如此,宋慎之尋了個花匠,開始學種芍藥花。

宋家人都知,等芍藥花開的時候,宋慎之就要娶媳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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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很有盼頭啊。那些個閒言碎語當真不值一提,一笑了之便罷。

時安夏觀宋家人坦蕩態度,便也同意了這門親事。

宋慎之心性沉穩,可嫁。如他這樣的讀書人,早年吃些苦,受一些磨難,對往後的人生也未必不是福。

所謂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簡單過了聘,南雁幸福待嫁。

時安夏開始為南雁準備嫁妝。她心知南雁無甚家底,要嫁的宋家郎君更是清貧如洗,家徒四壁。

那些華而不實的擺件給得少,全換成了實用的東西。

沉甸甸的樟木箱子裡,裝的是蓬鬆如雲的絮足棉被,以及碗碟,新米,豬油,粗鹽,布匹絲線等等。

另外,時安夏幫南雁把當年在老京城購置的宅子賣了,又添了一千兩銀子給她當嫁妝。

風花雪月熬不過寒冬臘月,唯柴米油鹽等“俗物”,才撐得起天長地久。

南雁的娘老子還在老京城住著,並不知女兒即將嫁人。反正女兒每年給的那十兩孝敬銀子彆拖欠,他們就不會來找她麻煩。

十兩買個生恩心安,南雁願意出。但再多的,就彆想了。

時安夏在南雁出嫁前,對她說,“南雁,記住一點,你嫁的是人,不是枷鎖。”

“他若捧你如珠,你便與他共赴白首。他若待你如塵……你回來,我養你。”

這是夫人親手為她鑄就的鎧甲啊。南雁抱著夫人痛哭不止,“夫人,您為什麼對我這麼好?”

時安夏笑而不答。

是北茴東蘺西月紅鵲齊齊笑著代答,“因為夫人對我們都好啊……哈哈哈哈哈……”

那笑中含著熱淚。她們個個都是夫人的心頭寶。夫人不會讓她們受半點委屈。

芍藥花開時,南雁嫁進了宋家。

後來,宋家從小小的院落搬進寬敞的宅邸,無論庭院格局如何變化,總會特意辟出一方天地,精心栽種上各色芍藥。

宋慎之兄弟倆科舉高中榜眼探花,一路披荊斬棘,步步登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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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倆做過當朝所有內閣要員的副手,從首輔的機要參讚,到次輔的刑錢智囊,再到東閣大學士的軍務協理。

每一任上官離任時,都恨不能將他倆“揣進袖中帶走”。

他們成了皇城裡兩把“萬能鑰匙”,能開九重迷局,能解百衙積弊,卻偏偏永遠屈居副貳之位,無主政之名,有定鼎之實。

除此之外,宋慎之更是京中出了名的“花癡國手”。任是再嬌貴的花木,到了他手中枯枝能抽新芽,病株可煥生機。

猶擅芍藥。

世人隻道他是定鼎朝堂的國士,卻不知朱紫蟒袍之下,那雙攪動風雲的手,最溫柔的歸處,不過是為夫人辟一方月下花階,歲歲種東風,守一庭芍藥承春。

南雁浸在蜜糖般的安穩裡。她一年中仍會有大半年在夫人跟前當差,掙著月銀。

宋慎之便在一岸之隔的梁國洛城水畔置了座小院,青瓦白牆,推窗見舫。

各赴前程,同擔風雨。

南雁停留過的每一處屋簷下,必有新土翻動,新芽破壤。

芍藥或含苞,或盛放,如同宋慎之從未出口的告白:你不在的日子,我與春天同來候你。

庭前芍藥歲歲灼灼,南雁問宋慎之,“夫君,你為何對我這般好?”

宋慎之答,“因為……我怕你下次給我煮麵時,一生氣就不放那枚荷包蛋了。”

窗外偷聽的兒女們頓時捂嘴竊笑,從此便知他們那位在朝堂上翻雲覆雨、令百官敬畏的父親,私底下最怕的,竟是母親克扣了麵碗裡那枚煎得金黃的荷包蛋。

宋慎之握夫人手,筆尖懸於宣紙之上。他說過要日日教她習字,便是守了諾。

可南雁哪是習字的人,寫著寫著,就會歪在夫君懷裡睡著了。

宋慎之便低頭笑,將南雁輕柔抱起放入帳中。

她如一粒墨汁,滴進心頭,研入骨血,從此寫進他歲歲年年的晨昏燈影裡。

他想與她,笑看芍藥花開,共赴白首,永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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