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氣氛正酣。
「燒烤手」裡的人們大杯大杯飲著,也不在意啤酒裡的渣滓和讓喉嚨不適的劣等酒液——他們的娛樂不多,酒水是最好的選擇。
能讓人做一場沒那麼痛苦的夢。
有人拍著桌子,聊起最近那位至高無上的,又乾了什麼至高無上的蠢事。
有人四處打聽誰的男人斷了腿,誰的妻子又和誰睡了,在一聲聲叫罵和尖笑中痛飲滿杯。
孩子們在桌子與桌子的空隙間到處亂竄,時不時從某個籃子裡抓出半塊麵包或剩下的薯條,塞進嘴裡怎麼打也不鬆。
年輕些的姑娘,意圖更加明顯,總是‘不經意’路過羅蘭,然後和他打上幾次招呼。
佩姬大笑,蘿絲惱火,金斯萊則麵無表情,像一具雕塑。
“每天都這樣熱鬨嗎?”
羅蘭嚷著問。
“每周一天。”佩姬嚷著回答。
金斯萊忽然開口:“這也難怪。”
“什麼‘難怪’?”
“礦區的物價不會這麼低,小姐。這酒館的定價不正常——特彆是最劣等的食物和酒水。我們是旅行者,您認為我們沒見過其他城市的物價?”
金斯萊雙眸沉沉:“所以,怪不得這些人有錢天天到這兒享受。”
一大塊黑麵包才要四分之一便士,配上啤酒還有優惠。
一筐子薯條配炸魚才要兩個便士,若礦工更有優惠——可到這兒吃喝的還能有其他人嗎?
這酒館每禮拜要賠多少錢?
金斯萊盯著那盤死不瞑目的魚,陷入沉思。
佩姬皺眉,言語間有了尖銳:“這算‘享受’?先生,您知道礦工平時都乾些什麼嗎?喝點最低檔次的啤酒,吃上幾塊黑麵包和死魚,就叫‘享受’?”
金斯萊的回答略顯冷漠:“對於他們來說,這就是享受了。”
常喝酒的人清楚,一開始的熱鬨並不算熱鬨。
真正的狂歡要到所有人都喝得東倒西歪,說話顛三倒四的時候——還沒徹底趴下,心兒和腦袋瓜一塊飄起來,無論白日裡多麼嚴肅,現在也隻剩下了憨笑。
這時候,才是真正快樂的時光。
蘿絲喝得有點多。
“這都怪你…”
她抱著木杯,雙頰紅潤,眼神也變得濕潤粘稠,像扯不斷的絲線粘在羅蘭臉上。
——當有人到桌前和羅蘭攀談邀飲時,這飛賊就像護食一樣端起酒一口喝淨,惹得其他姑娘癡笑個不停。
羅蘭也灌了不少,肚子裡叮呤咣啷。
“來吧!到時間了!”
有人吆喝。
老摩爾在眾人的起哄中將那特大號杯裡的啤酒仰頭喝乾,抹了把嘴,從吧台後拿出一把琴,朝佩姬招了招手。
“礦山的巧雀!”
“我們的佩姬!”
“快點!快來吧!”
佩姬酒量驚人,到現在也看不出絲毫醉意。她抱了羅蘭一下,在他耳邊嚷嚷:
“看我給你表演,道森。”
她在尖叫中站起來,向各方致意,在目光和呼喊吹捧中一路走上前台,屈膝一跳,坐到木吧台上。
接過老摩爾的琴。
這個動作讓酒館瞬息間安靜下來——除了羅蘭一行,其他人仿佛都知道將要發生什麼。
她開始彈琴了。
有著一把好嗓子的姑娘開始彈琴,在琴聲中穿插歌聲。
是因斯鎮的童謠。
“…有什麼了不起的。”
蘿絲瞥了眼吧台上眾人矚目的少女,嘟囔:“這又沒多難。”
金斯萊卻看了眼羅蘭。
當那把琴出現,他就立刻察覺到了不協調的地方:
一個礦工的女兒是絕不會彈琴的。
她這輩子能彈的最多隻有她丈夫的那根小煙卷。
再看這位‘佩姬’小姐受歡迎的程度…
顯然,她不像自己說的那樣普通。
“金斯萊先生。”“羅…道森?”
“你乾這行多久了?”羅蘭端著酒杯問。
“不到五年。”
“哦,”羅蘭點點頭:“那麼,三個月?”
金斯萊那張冰臉上終於融了些冷淡,露出一絲笑容:“確切說,四個半月。”
“在這裡,我們最好一起行動。”
金斯萊微微蹙眉,不解:“我有槍,拳腳也足以放倒壯漢。倒是你和你的朋友最好跟著我。”
羅蘭注意到,他很在意真相,關注於自己的‘愛好’——卻並不在意言語來往中的輸贏。
所以,這句話的潛台詞是:
「為什麼這樣說。」
或者,羅蘭究竟發現了什麼。
“我現在可以斷定,你必然是背著父親或母親參與到一些高風險的案件裡了。”緊閉雙眸的青年失笑:“他們沒有叮囑過你,有些事可不要像貓一樣好奇地湊上去。”
“我見過更危險的事。”金斯萊喝了口酒:“比如,妖怪。”
他說。
“妖怪?”
“對,畸形的怪物。”金斯萊沉默片刻,猶豫要如何對羅蘭描述那東西,“…不見陽光的,在地窖裡。”
他說。
那是個吃人的,明明看上去醜陋不堪,卻又總給人一種‘美麗’的錯覺…
“後來呢。”蘿絲追問。
“後來,有些專門處理怪物的人士,用聖水和子彈殺死了它——所以,先生,小姐,我要告訴你們:我並非沒見識的人。我見識過不少恐怖大案。”
金斯萊說。
他沒做偵探太久,自畢業前,專門研究屍體,和醫生搭邊。
但無論屍體、醫生還是偵探,都不是個體麵活。
真正體麵的,應該是‘不乾活’。
“…我父親倒希望我連醫生都彆碰,乾脆躺著,等那繼承的金子落在我腦袋上,砸得我暈頭轉向。”金斯萊嗤笑:“可人總得有點自己的想法,想要的,追逐的。”
“人和獵犬的區彆在於,我們用自己的腦袋思考,往哪一邊去。”
金斯萊說。
羅蘭沒表示讚同或反對,隻在這話後接了一句:“…實際上,人和獵犬也沒什麼分彆,金斯萊先生。獵犬聽從主人的號令,人往往聽從牆壁的號令。”
“牆壁?”
“是啊,你看不見的那一堵堵牆壁,它們說:隻有這一條路,你其實沒什麼選擇。”
金斯萊不能明白羅蘭的意思。
在他看來,許多事都任由人選擇,即便下流如這些礦工,也可以選擇是否要乾這活——如果他們腦袋足夠好使,就該清楚,可以辭去這樣危險、不賺錢的,轉而去經營一些更安全、得利更多的行當。
像他父親一樣。
比如賣些什麼,讓手裡的錢越來越多。
然後買上幾條船。
一輩子就不愁吃喝了。
他這樣想,也是這樣對羅蘭說的。
“真希望世界如你口中描述那樣燦爛。”羅蘭笑了笑,用酒杯碰了他的,“願你的願望成真。”
金斯萊皺眉:“你不這麼認為?人隻要努力——”
“我不認為,但不妨礙我們成為朋友,金斯萊先生。”羅蘭舉了舉酒杯:“把狂歡還給狂歡吧,冬天夠冷,你不必在室內下雪了。”
偵探先生看了看手裡的酒。
一飲而儘。
“我的確…認為你,以及這小姐擁有些不同尋常的智慧,我樂意和你們成為朋友。”
他乾巴巴說了一句。
蘿絲默默翻了個白眼。
看吧。
有些人就是這樣。
結識人都要向下伸手,誇獎中都必要帶上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