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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楓問我:「鳶兒你給我吃了什麼藥?」
我說:「不告訴你。」
魏楓無奈地搖搖頭。
我給魏楓診脈。
夕陽的餘暉像一層薄紗,透過窗子輕輕地打在我和魏楓交疊的手上。天邊的晚霞肆意地潑灑出橙、紫、紅交織的絢麗色彩。遠處的湖泊宛如一麵鏡子,歸巢的倦鳥馱著霞光,嘰嘰喳喳地劃過天空,落在草廬上,嘰嘰喳喳地吵個不停。風帶著絲絲暖意,吹拂著路旁的野花野草,它們在夕陽下輕輕搖曳,不舍這即將消逝的白日時光,卻又期待著夜幕降臨時星辰的登場。
替他診脈之後,我就去取藥,為他熬藥。
魏楓跟著我:「我幫你!」
我搖頭:「不用!你不添亂就行了。」
魏楓搖搖頭:「你這個人真是不解風情。」
我撇撇嘴:「差一點,就有可能給你藥死!你以為我跟你玩呢!」
魏楓悻悻地收回手,「好,我不亂動,我就在旁邊看著你,這樣行了吧?」
我點頭。
給魏楓熬藥。
魏楓就坐在我身後,叫我靠在他背上,大手輕輕撫摸我的發絲。
「這幾年,都不想我嗎?」
他問得小心翼翼,甚至聲音裡帶著哽咽。
「想了。」
我點頭。
「有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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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楓這話說得好幼稚。
「你說呢?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倒也不錯呢!可以,人生沒有後悔藥。」
魏楓擁住我,「鳶兒,我回來,我們不僅可以重新開始,我還能向你證明,我愛你,深深地愛你。」
時間一點點過去,我把熬好的藥給他喝。
「趁熱喝,苦。」
魏楓說:「涼著喝,更苦。」
我笑了:「乖,喝完給你獎勵。」
魏楓說:「什麼獎勵?」
看他目光裡的亮光,我真的不知道,曾經那個殺伐決斷的安王去哪兒了?
魏楓喝完了藥,我笑著湊近他,輕啄了下他的額頭。
他的眸子裡的光越來越亮,高興地像個孩子。
我摸了摸他的頭,怎麼了這人,傻了?
第二天,我和魏楓出發去京城。
這條路,當年我們走出來的時候,可沒想過,會有機會再走出來。
魏楓騎在馬上,我坐在馬車裡,車子慢慢悠哉悠哉地行進著,似乎並不著急。
魏楓問我:「你打算如何對付那個皇帝?」
我拄著胳膊假寐:「怎麼能是對付呢!我是要去給皇帝解決問題,而不是去給他製造麻煩。」
魏楓說:「你該不會真的要給他做長生藥吧?那根本就是不切實際的妄想!」
我說:「我隻是想要讓他知道,欠彆人的,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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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鳶兒,我有的時候,真的不懂你。你這麼做,到底是為了什麼?」
我笑了。
「魏楓,你說,一個皇帝不問天下疾苦,整天就知道搞這些牛鬼蛇神的東西,他真的能治好這個天下嗎?」
魏楓說:「那隻是你看到的表麵,我告訴你,這個皇帝絕對不簡單。他甚至要比我的心思更加深沉。」
「哦?你怎麼會這麼想,看來你調查過他。那你說說,這個皇帝到底有什麼事情,值得你這麼提防他。」
魏楓說:「這個皇帝,名叫魏正冉。」
我點頭:「好名字啊!聽著這孩子的父母對這次期望很大。」
魏楓點頭:「不錯,嶺
南王十分疼愛這個魏正冉。這個魏正冉本來不是嶺南王的嫡子,他的母親隻是嶺南王府裡的一個做粗活的奴婢。不過他的母親是個天生的美人胚子,不僅長得漂亮,而且身嬌體弱,惹人憐愛。進了嶺南王府不久,就深得嶺南王的喜愛,做了嶺南王的側妃。不過嶺南王的正妻也不是什麼省油的燈,多次磋磨這個側妃,使得這個側妃身子每況愈下。嶺南王見心愛的女人挨了欺負,也非常氣憤,但是他正妻家族龐大,不是嶺南王能得罪得起的,也隻能叫這個側妃忍著。側妃受了幾次罰之後,身子更加不好了。嶺南王便把側妃安置在彆的宮室,讓她養養身子。不久後,嶺南王身邊又有了新的美人。這個正妻趕走一個,又來一個,實在是疲於奔命,便把側妃親自接了回來,用來製衡嶺南王身邊的鶯鶯燕燕。不久後,這個側妃懷孕了,這個孩子,就是魏正冉。這個孩子,是嶺南王府的第一個孩子,嶺南王極為重視。吩咐不得有任何閃失,如果孩子有任何叉子,就叫正妻也休了。這個正妻也知道不能觸了嶺南王的逆鱗,就安心地伺候這個側妃,不過這個側妃也真是沒福氣,孩子足月出生後不久,就身子不支,離開了人世。這個孩子也就過繼給了正妻撫養,成了嶺南王府的小世子。」
我聽著魏楓的話:「為什麼我覺得,這裡麵有陰謀呢!怎麼這個側妃就這麼沒福氣,生了兒子不久就沒了?」
魏楓說:「不錯!就連嶺南王自己都懷疑是正妻動的手,去母留子。不過沒有證據,而且,伺候側妃的人那麼多,實在不好查。最重要的是就算查清了真相也沒有用,側妃也活不過來了。如果失去了正妻的支持,他嶺南王的地位也會受到影響,權衡利弊之後,嶺南王就選擇把孩子過繼給正妻撫養,以安撫正妻的母家。」
我歎了口氣:「真可憐啊!孩子不僅沒見過親娘,而且還認賊作母。」
魏楓說:「是!但這在皇室根本不是什麼稀罕事。我們小時候經曆的事情,遠比魏正冉還要殘酷得多。」
我點點頭:「嗯!這個我信。你接著說吧。」
魏楓說:「這個孩子從小就多災多難,小時候身體就不好,從小就是個藥罐子。到了這個孩子6歲的時候,嶺南王偶然間結識了一個域外的神醫,這個神醫把這個魏正冉帶走了,去了域外治療了3年,3年後,魏正冉回來了,不僅身子全好了,還學了點武術。嶺南王高興得不得了,大擺宴席三天。這個孩子特彆聰明,學什麼一點就通,一說就會,甚至可以說是過目不忘,一目十行。嶺南王喜歡得不得了。一直到魏正冉十四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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