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鋒接到了物業經理打來的電話,說是有自稱xx隊的人過來找他,還問要不要讓他們進小區。
陳鋒沒想到對方動作這麼快,那個自稱賴俊良的剛剛跟他通完電話也就十幾分鐘吧,在他拒絕配合過去協助調查之後,這就派人過來了。
陳鋒知道,這幾人說是上門來找他,但實際上卻是來抓他的。
這會兒陳鋒多少是有點慌了,不是因為有人上門來抓他這件事,而是他的超級運氣這會兒好像有些失靈了,而老天爺在這件事上好像也沒有幫他解決。
麵對物業經理的詢問,陳鋒隻是稍稍猶豫就表示不用攔著他們,讓他們進來好了。
人家畢竟是xx大隊的,過來執行公務,物業這邊攔著對方不讓進小區,本身就有些站不住腳。
再說,他好歹也是有錢人,億萬家產,相信對方也不會太過份。
另外,他已經聘請了呂霄漢這位著名的刑事律師幫自己處理這次的事情了,他本身就是清白的,當然也不怕對方構陷,畢竟現在是法治社會,即使那些有權人也不能為所欲為,肆意踐踏法律。
物業經理想必也是稍微客氣一下,想賣陳鋒一個人情,實際上他即便可以下令不讓那幾個保安進小區,但也堅持不了多久。畢竟他們小區物業背景再牛逼,也不能公然與公權力對抗。
陳鋒大不了就跟他們走一趟。
不過,在此之前,陳鋒還是給呂霄漢打去了電話,將事情跟他說了,讓他在自己被帶去後,也跟著一起過去。
呂霄漢當然很快就答應了下來,而陳鋒也很乾脆通過手機就跟他簽了電子委托代理合同,爽快地付了律師費。
有了呂霄漢這個名律師打底,陳鋒當然也就沒有太擔心,就等著那幾個xx大隊的人上門來了。
……
馮同甫幾個人走進紫金園這個高檔彆墅區,即便早有心理準備,也被裡麵的假山流水,水榭綠化,以及其他各種景觀和建築所吸引。
紫金園之所以成為秀州市內前幾的高檔彆墅區,地段當然是一個重要方麵,但主要的還是裡麵的建築設計和綠化布局,此外還有牛逼的物業服務等等。
馮同甫幾人還是第一次進入這樣的高檔彆墅區,難免都是東瞧西看,看得心生羨慕,然後從心裡生出巨大的落差感。
馮同甫作為秀州市區的本地土著,此前也是自視甚高的,畢竟有房有車工作也不錯。他這樣的條件,絕對秒殺全市至少90%的擇偶男性。
因此,他在婚戀市場一直都是很吃香的,讓他挑花了眼,即使快三十歲了還沒結婚,不是他找不到對象,而是他可以選擇的對象太多了,倒追的就有幾個,讓他下不了決心,以至於到現在還是單身。
曾經有個富豪千金就看中了他,身家也有幾千萬的樣子,但他當時嫌棄對方差不多兩百斤的體重,東施般的相貌,猶豫良久還是放棄了。
但現在他進入這紫金園高檔彆墅區,不由的就想到了那位富豪千金。
當初那位富豪千金跟他說過,若是她結婚的話,她爸會送一套價值一千多萬的彆墅給她當嫁妝。
即使那一千多萬的彆墅不如眼前這紫金園的彆墅,但也是他現在需要仰望,可望不可及的。
他現在住的房子,還是他爸媽五六年前賣了老房子付的首付,總麵積也就一百二十多平,當時買來也就四百多萬,現在五百多萬,看似賺了,但還有三十年的房貸要還。
等他將來若是結婚,娶個沒錢的老婆,隻能用這套房子當婚房。若是媳婦厲害些,還得讓家裡的父母搬出去租房子住。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
所以,將來還是要找個有錢的老婆,最好能陪嫁一套房子的,最好是彆墅。
馮同甫一邊東看西瞧地打量著紫金園這高檔彆墅區,一邊腦子裡想著這些有的沒的。他的同事和那三個輔助工也差不多。
就在他們心裡思緒萬千,然後被這高檔彆墅區的美好景色吸引的時候,就在種著一片紫竹林的拐角處,大家就要轉彎的時候,突然“嗚嗚”的兩聲汽車引擎轟鳴聲響起。
一聽這聲音就是超跑的引擎發動聲了,眾人還沒反應過來呢。
就見一輛猩紅的跑車一個漂移拐過轉角,跟著如一頭猛獸在巨大的引擎轟鳴聲中直衝過來,這速度太快了,眾人根本就來不及做什麼反應,就被這輛紅色超跑撞飛了出去。
一個個就像是被保齡球撞翻的球瓶,散落四處。
馮同甫因為是幾人帶頭的,走路的時候,其餘四人都是把他圍在中間走的,他走路的時候自然也走在路中間。於是,紅色超跑衝撞過來的時候,他首當其衝,受力是最強的,整個人被撞飛出去了二十多米遠,在半空中就噴出一大攤的血,落地的時候早已經如沒有生命的布娃娃,在地上翻滾了不知道多少圈後,躺在地上一動不動了。
其餘幾人即便比馮同甫好上一些,但也好不了太多,一個個都是骨斷筋折。除了兩名輔助工還算幸運地沒有當場暈過去,其餘兩名也第一時間就暈倒了,人事不省。
而原先被指派給他們帶路,或者說監視他們的小區保安,才是真正的幸運兒。
他雖說是給他們帶路的,但沒有走在最前麵。而是因為身份上的差距,或者說之前彼此在小區大門口的小口角,這名保安跟他們當然沒走在一塊兒,而是稍稍落後了他們一點,又因為他們人多直接占了整條道,他隻能走在道路邊上。
結果就是超跑衝過來的時候,幾乎是擦著他的衣服過去的。
看到剛才還神氣活現的這幾名xx,就這麼被一鍋端地撞飛,這名保安真有種大難不死的慶幸。
……
陳鋒得到物業經理的通知後,就在家裡耐心等著了,同時做好了腹稿,隻要對方一過來,他就先配合著他們一起過去。隻要他配合,對方應該不至於對他采取強製手段,更加沒有給他戴手銬的權力。
畢竟他現在可是連個嫌疑犯都不是,逮捕證也沒有,對方若是給他直接戴手銬那就屬於違規違法行為了。
這點常識他還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