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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荒郊野地的拋屍(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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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周末,陳益和方書瑜閒來無事,來到了寧順福利院。

今天隻有周之月在,她帶著一個安全帽,監督工地施工,商議後續的小改方案。

已經開始打地基了。

新的寧順福利院蓋成後,陽城那些無家可歸的孩子,也算有了一個不錯的棲身之所。

“放心吧陳益,那四個孩子我一直看著呢,等福利院可以住人了,立即接過來。”

臨時搭建的板房門口,周之月笑著開口。

彼此熟悉之後,周之月漸漸的也不再稱呼陳益為警官,而是直接叫名字。

關係,親近了不少。

“到時候,還是叫寧順這個名字嗎”陳益抽了一口煙,問道。

周之月點頭:“我們不準備改名字,就讓寧順一直存在下去吧。”

“你說呢”

陳益:“一直存在下去……挺好的。”

“行,你們忙吧,我們就是順路過來看看。”

離開的時候,兩人碰到了之前那位掃地的老大爺。

他站在不遠處背著雙手,渾濁的目光看著已經被拆的一乾二淨的寧順福利院,有追憶,也有遺憾。

陳益走了過去。

“大爺,這裡以後還是寧順福利院,您沒事的時候,可以來逛逛。”

老大爺露出笑容:“大善人啊,真好,那些可憐的孩子,有落腳的地方了。”

“年輕人,開發商是你朋友啊”

陳益點頭:“算是吧。”

老大爺嗯了一聲:“好人總是紮堆。”

“壞人……也紮堆。”

一生的經曆讓老大爺遇到了很多事,也見過了很多人,有此感慨。

望著老大爺離去,方書瑜開口:“從他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世間百態,沒事的時候啊,還真應該多出來走走。”

隨後,陳益兩人來到了陽城一家私立的寄宿學校。

這家寄宿學校師資力量雄厚,采用全天候軍事化管理,想進去的話光讚助費就要交好幾萬。

袁策,就被陳益安排在了這裡,上高中一年級。

荒廢了幾年學業,對方能不能跟上就看他自己了。

陳益已經為他搭建了舞台,至於他是準備在舞台上睡覺還是在舞台上刻苦訓練,那就不是外人所能插手的。

如果袁策真的爛泥扶不上牆,那未來就老老實實做一個普通人吧。

至少,沒有讓對方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不為彆的,就為對方保護了四個幼小的生命。

校門口,袁策被叫了出來。

“一些吃的喝的,路過看看伱。”

陳益將手中的大袋子遞了過去。

袁策比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乾淨了太多,氣質也發生了改變,原本的江湖社會氣,開始摻雜學生模樣。

他默默接過陳益遞來的食物,小聲道:“謝謝陳哥。”

“還有幾件衣服。”方書瑜微笑說道,將衣服給了袁策。

袁策:“謝謝嫂子。”

這個稱呼讓方書瑜微愣,但沒有害羞,坦然接受,還覺得挺舒服。

對方沒叫錯。

陳益:“學習怎麼樣”

袁策回答:“還可以陳哥。”

陳益:“和同學關係呢”

袁策:“也……可以。”

陳益沒有多問,異樣的表情是瞞不住他的,相信袁策自己能處理好。

“以後我就不常過來了,錢會有人定期打給你的,夠不夠花”

袁策連忙道:“夠花夠花,已經足夠了,謝謝陳哥。”

他眼神中帶著濃濃的感激,自己和對方非親非故,這簡直和再生父母沒什麼區彆。

口中叫著哥,但已經將陳益當成了長輩。

“行,回去吧。”

陳益拍了拍袁策肩膀,後者點頭,轉身離去,看起來沒什麼留戀。

“心裡憋著一股氣,以後說不定啊,是個了不起的人。”陳益道。

方書瑜沒有說話,望著袁策漸漸消失的背影。

該幫的都已經幫了,以後如何,就看他自己了。

另一邊,袁策拎著食物和衣服慢慢走著,雙手越來越緊,神色堅定。

他撒謊了,他和同學尤其是舍友的關係並不好,因為在知道自己的身世後,所有人都瞧不起他。

但他並不在乎。

他的格局和眼光,已經不在這些混吃等死的同齡人身上了。

他要考上大學,進入陳益所需要的專業領域,然後做到極致。

能做到多極致,就做到多極致。

滴水之恩,湧泉相報。

再造之恩,無以為報。

他希望自己能變成一塊優秀的墊石,有資格讓陳益踩著自己,站的更高,看得更遠。

陳益和方書瑜上了車,此時手機鈴聲響起。

是陳益的。

“周末打電話,肯定沒好事啊。”

看到來電顯示是卓雲的名字,陳益歎了口氣。

他不是為周末被打擾而歎氣,是為了可能發生的違法犯罪而歎氣。

副駕駛的方書瑜也是心中一凜,看著陳益接通了電話。

“喂”

“在哪!”

“我先回市局,馬上到。”

掛掉電話後,陳益發動汽車腳踩油門,車輛疾馳而去。

“書瑜,鄉鎮發現一具屍體,轄區派出所上報了市局,卓雲他們已經趕過去了,我先送你回去拿東西。”

方書瑜臉色微凝:“好。”

兩個小時後,陽城某鄉鎮。

這個鄉鎮屬於陽城不屬於縣,而且屍體被破壞的……比較慘,所以當地派出所直接選擇了報給市局。

現場,在鄉鎮附近的一片野地裡。

聽說出警的幾位年輕民警,在現場就吐的不成樣子,到現在臉色還蒼白如紙。

此刻,連所長都到了,警戒線外圍滿了村民。

一輛車從遠處駛來,停在了警戒線外。

車門打開,陳益下車一邊戴手套一邊快步走來。

“陳隊”

“陳隊。”

“陳副支。”

有市局警員開口,所長也是問好,身旁民警聽到後,趕緊立正,同時心中也鬆了一口氣。

刑偵支隊的領導總算來了,這給他們嚇的。

有時候連刑警看到某些屍體都會反胃,更彆說他們了。

“嗯。”陳益點頭,“劉所好,我先去現場,麻煩劉所維持一下秩序。”

一邊說著,警員掀開警戒線,陳益和方書瑜彎腰走了進去。

卓雲和秦飛已經在了,後者在強忍不適,甚至卓雲都是皺眉捂住了鼻子。

有法醫助理在清理現場和檢查屍體。

“什麼情況”

看到陳益來了,卓雲放下手,指著麵前道:“我也剛到不久,附近村民發現的,就暴露在荒郊野外,已經……被流浪狗啃過了。”

最後幾個字,讓陳益皺眉。

方書瑜帶上口罩立即上前,與法醫助理一起準備對屍體進行初步屍檢。

陳益靠近掃了一眼,視線下是一位五十歲左右的男子,穿著普通,頭發灰白,手臂和大腿的衣服被撕碎,血肉模糊,令人驚悚。

從傷口形狀看,確實像被狗咬的,而且部位也比較符合。

數據顯示,流浪狗是有啃食屍體現象的,通常從手臂開始,然後就是腿部,臉部和脖子以及其他身體部位所占的比例不大。

幸虧沒有啃臉,不然屍體看起來會更可怕,也影響警方對屍體身份的調查。

其他地方就暫時看不到傷口了,穿著衣服也無法看到全身。

“屍僵沒有緩解,屍斑開始擴散,死亡時間大概十二小時左右。”

方書瑜轉頭說了一句。

聞言,陳益看了看時間,那就是昨天晚上十點之後了。

“有他殺痕跡嗎”詢問的是卓雲。

方書瑜:“暫時還沒有看到。”

說著,她解開了死者的衣服,進一步檢查。

陳益一直在旁邊觀察,心臟和脖頸等關鍵位置,未發現明顯外傷。

“口腔內有酒味。”

法醫助理抬頭。

陳益:“現在還有酒味那昨晚喝了不少。”

此時秦飛湊了過來,說道:“大晚上死在荒郊野嶺,不會是喝多了睡在這,凍死的吧”

發現屍體不代表是他殺,一切皆有可能。

卓雲:“你還彆說,有可能啊。”

陳益掃了一眼周圍環境,道:“季節溫度驟降,晚上更冷,你喝多了會來這種地方嗎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

說完,他轉身來到痕檢這邊,看著對方正在拓印腳印。

周圍土地鬆軟,隻要經過必然會有腳印留下。

能清楚的看到,有兩排腳印順著屍體的位置向遠處延伸,那是通往村頭的方向,出了村頭不遠就是鄉鎮了。

什麼叫鄉鎮

連接農村和城市的地方。

村子和鎮裡的距離,還是很近的。

陳益很快發現了問題,蹲下來仔細查看。

有來的腳印,也有離開的腳印,且來時腳印要更深,看大小和花紋是同一個人。

“陳隊!這邊有輪胎印!應該是三輪車!”

不遠處,有痕檢技術人員喊道。

陳益看了過去:“知道了,先等會。”

說完,他衝卓雲和秦飛招手,兩人圍了過來。

卓雲左右觀察了一下,道:“腳印深說明身上有重物,看來是拋屍了。”

“先騎車三輪車到了附近,然後扛著屍體走了幾十米扔在地上,迅速離開。”

“直接找個地方隨手一扔嗎要是晚幾天發現,腐爛外加野狗啃食,那得成什麼樣。”

陳益看向秦飛:“你怎麼說”

秦飛思索了一會,道:“感覺凶手沒什麼計劃性……”

陳益打斷:“你等會,你憑什麼認定這是一起凶殺案”

秦飛連忙改口:“感覺拋屍者沒什麼計劃性,如果是他殺的話,應該是激情殺人或者過失殺人。”

“還有。”他指著離開的腳印,“拋屍者離開的時候腳印步伐很大,雜亂不齊,能看出此人是非常慌張的,可間接印證這個判斷。”

“既然騎著三輪車,應該就是這個鎮裡的人,拋屍前所在的位置不會太遠。”

跟在陳益身邊久了,尤其是去江城破了個大案子,他漸漸有了刑警的樣子,不再是以前城東派出所的那位愣頭青。

陳益點了點頭,道:“沒人認識死者嗎”

卓雲道:“正在問,暫時還沒有,應該不是這個村的。”

一個村的村民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一般來說彼此應該都認識,尤其是上了五十歲六十歲的中老年。

陳益:“擴大走訪範圍,讓江姐去查一查距離最近的監控。”

卓雲:“好。”

說完,他去找江曉欣了。

陳益和秦飛動身來到車胎印這邊,能看到地麵上確實有三道整齊的車轍,從輪胎大小和車輛結構判斷,就是三輪車無疑。

更準確點的話,是電動三輪車,這種三輪車在鄉鎮農村非常流行,銷量很好,不說人手一輛,卻也隨處可見。

現在年輕人肯定不會喜歡,太掉價,受眾是鄉鎮農村裡四五十歲的中老年。

陳益回頭看了一眼屍體所在的位置,說道:“拋屍者和死者年齡應該差不多,不是巧合的話,就是朋友了。”

“至少死者死亡前,還是。”

“等屍檢報告吧,屍檢結果出來就清楚了。”

秦飛點頭。

確定受害者身份這件事比預想中要順利很多,死者身上是有手機的,但已經沒電了,有一家幾口在聽說鎮外野地發現了男性屍體後,驚慌之下立即前來辨認。

結果沒有意外,就是家裡的頂梁柱。

當即,撕心裂肺的哭喊聲,回蕩在案發現場,幾名警員趕緊過來安撫死者家屬,但沒什麼用,能做的隻能是阻止他們繼續靠近現場,因為初步屍檢還在繼續。

陳益此時已經離開,在外圍和轄區派出所所長聊天。

不多時,已經了解情況的秦飛跑了過來,大概說明了一下情況。

死者叫王福江,五十二歲,本地人,家住隔壁村子。

據死者女兒表示,昨天晚上七點半,王福江吃完飯後說出去溜達溜達,他們也沒在意,沒成想一溜達,就是一晚上。

期間他們出去找過,當時也沒多想,因為王福江平時外出偶爾確實會回來很晚,反正不是去和朋友聊天就是打牌什麼的。

直到早上一家子醒來發現王福江還沒回來,這才開始著急,到處打聽,最終打聽到了這裡,認出已經死亡的王福江。

聽完後,陳益略微沉默,道:“他沒兒子嗎”

秦飛道:“有,有一個上高中的兒子,在學校呢。”

“三個女兒已經嫁人,其中兩個嫁到了外地,剩下一個就在本村裡。”

陳益:“昨晚他在家喝酒了嗎”

秦飛:“我正要說這件事,他在家裡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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