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是因為我原是欠她三分錢的,我不記得是因為什麼欠的,那時候雖然家裡窮,但也不至於連三分錢都拿不出來,後來我想了好久,欠賬還錢,天經地義!錢多少也是賬應該還給她,又恐怕她不肯要,所以一直在猶豫著糾結著,不想我們的關係一惡化,這事就成了她發作的油頭,竟在回家的路上堵住我,紅著小臉狠狠地說:“你還欠我錢呢!”不就三分錢嗎,至於嗎?我當時氣得羞紅了臉,要知道雖說錢不多,但她說的一點沒錯,早知道就不該自己跟自己糾結,考慮來考慮去,始終沒有把錢還給人家,現在好叫人家堵在路上要,真是好沒麵子。我還沒找你算賬呢?毀容的事我提都沒提,三分錢你倒記住了,還記得那麼清,我們誰和誰嗎?還同桌呢!罷罷罷,算我沒交你這個朋友!嘴一噘,眼一瞪,心一橫,接著把一個五分的硬幣扔給她,估計她也接不住也沒打算讓她接住,因為我是朝著她眼前的地上扔的,“我沒有零的!不用找了!”她從地上拾起那個五分的硬幣來頭也沒回地就走了,我也是連回頭也沒有,這點小事值得在路上截住我?真是搞不懂!想不通!這世間的人情真是淡薄,像她媽的一張紙,不!比一張紙還薄。
從那以後我們就很少說話,見了麵像是從不認識一樣,總是低頭而過或者把頭扭到一邊去,但是我心裡分明想著她,因為走出好遠了還在想著這件事,想著自己是不是太過分了,三分錢也是賬,人家要是理所當然的,也是有理有據的,雖說當初並沒有寫字據或打欠條,但人家當時應了咱的急,幫了咱的忙,咱應該欠人家的情分不是?
但,我是個很記仇的人!
她也聽話,有半天多的時間,恪守著這個約定,但不久就忘記了。我總是敲敲桌子,指指那道線,她鼻子一扭,完全不屑一顧,我定的規矩對她而言像是一紙空文,簡直連狗屁都不是,狗屁至少還能讓人捏一下鼻子。她總是不斷地跨越國界辦事,我劃的那條“三八線”對她來說,像根本不存在一樣,這嚴重地傷了我的自尊,但我總是忍著,直到忍不住了為止。
有一次,我們不知為什麼爭執起來,她竟用鉛筆戳我的手,我不幸被她戳中了,插在我的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愛情線上,一絲一毫都不差,她可真夠準的,鉛筆是還在她手裡,但鉛筆芯卻永遠留在我的手裡,這是給我烙上一個她的印嗎?我回家撥了好久都快把手掌撥透了也沒有撥出來,我母親也給我撥了好幾次,也撥不出來,隻覺得疼看著黑,卻是無法撥出來,也許鉛本身很滑,而她那根就更滑,她這次是有意的,而且傷害他人的意思也是極為明顯的,是讓我終身記住她,永遠彆忘了,但我哪裡相信這檔子鬼神咒語。當時要能上醫院或找個醫生看看就好了,雖說是她的東西我可不願永遠留在的手裡,長在我的肉裡,每當夜深人靜的時候,每當我看到手心裡那個模糊的黑影影時,它就會不自覺地疼起來,我必須對它輕輕地按摩好久才行。
這個印就永遠地留在我的愛情線上,她的目的達到了,儘管她最終沒有得到我,卻讓我一生一世都忘不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