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株不知名的花長在小區無花果樹的下麵,就在我閒暇之餘無端就注意到了她,心生憐憫,陡然起意,不如栽到盆裡,放在辦公室的窗台上,不失為一種愜意。
於是,興衝衝地回家取了侍花的鐵鏟,在堅硬的泥土裡費了半天的勁挖出來,又在陽台上尋到一個閒棄的花盆栽進去,放在洗手間裡,準備次日帶到辦公室裡。
主意打定,行動開始,還不失時機地向妻子炫耀了一把,說是從樹下尋得一花,不知其名,養在花盆裡了,隔天帶回班上去。“彆是我養的花吧?”於是看向洗手間裡花,果不其然,“我說是我養的還說不是”。
這倒沒便宜了外人,自家的花。
第二天一上班便提著花盆下了樓,放在電動車的腳踏板上,以為萬無一失,不曾想剛到小區的門口就磕了包,土撒了一地,花也掉在地上,一種莫名的羞愧感襲上心頭,仿佛有許多人在圍觀,匆忙撿起花和盆,顧不上收拾散落的花土,匆忙逃離而去。
在撿起花的那一刻,我還有一種預感,彆再掉在路上,等到了辦公室裡果然就不見花,再回去找亦未免能找到,就算找到來往的車水馬龍亦未知其命運如何,有些事就如冥冥中早有安排,可見,有時候一個人的預感果真是那麼有前兆。
一棵花本來好端端地長在樹下,枝繁葉茂,曆經風雨,在寒冬裡萌芽,剛經曆了春風的洗禮,不曾想因為自己的一時好惡,就這樣隕落在立夏的當日,在擁擠的馬路上遭人踐踏,從而香消玉損,真是好心辦壞事的那一種。
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一種失落感、愧疚感油然而生,世事難料,在大自然麵前,何嘗不是人如草芥呢?花有何罪?遭此屠戮,我為我行蒙羞,有些事順其自然,不失為一種常態,勿去打擾,反倒美好。
吾花逝矣,猶肝膽相照!吾花生兮,猶悠然於樹下!來年還會生根、發芽、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