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超群問道“李主任,你下班之後是幾點到達的青藤酒吧?”
李冰冰十分乾脆的答道“沒看表,但大約七點半之前一些。”
馬超群聽了,繼續問道“沒看表,那李主任是怎麼得出七點半之前一些,這個時間的?”
李冰冰還是那副流水賬的模式,答道“我那天下班出門前是差五六分鐘七點,路上用了二十來分鐘吧,估算的。”
範克勤在鏡子後麵笑了笑,覺得這個女的回答問題倒是很乾脆,問什麼立刻就答什麼,其實這個模式,在某種角度而言是最理想的一種狀態,不夾雜任何的個人情感在裡麵,仿佛一個旁觀者,隻是單純的用敘事的辦法來闡述看見的一切。而問話的人怎麼想,怎麼判斷,仿佛絲毫跟自己沒有關係。有時候這樣子反而是最準確的。
馬超群接著問道“那之後呢?在酒吧的時候,中途又離開過嗎?”
李冰冰答道“沒有。”
馬超群追問道“喝完酒幾點離開的?”
李冰冰道“九點半,這次我看表了。”
馬超群見此,也露出個笑容,但語調卻沒變,道“九點半離開青藤酒吧後,去哪了?”
李冰冰道“直接回家了。”
馬超群道“你不吃飯的嗎?”
李冰冰回道“吃,但晚飯我通常不吃。”
就這樣,兩個人一問一答的速度非常之快,有時候華章在旁邊都有點來不及寫。馬超群見了,有意的控製了詢問的節奏。
一直到後來,馬超群問到了凡是去過的地方,有什麼人可以證明的時候,李冰冰的速度才降了下來,說道“我是坐一輛黃包車去的青藤酒吧,沒注意黃包車的號碼。就是在大公街,軍委會轉個彎上的車,我想以你們軍統的能力,應該是可以找到的。”
說到這,李冰冰再次眨了幾下大眼睛,又道“到了酒吧後,我就坐在吧台的位置,酒保看見過我,其中我曾經付錢讓樂隊揍了一首爵士樂,我下場跳了一次舞,也是和一個總去酒吧的熟麵孔跳的,叫什麼我不清楚。哦,那天我沒記錯的話,應該是一共跳了三次舞,中間拉的比較長……出了酒吧後,回家這一段路,碰見了幾個眼熟的路人,可能是附近的居民。到家之後,我是一個人住,所以沒人能夠證明。”
等她回答完畢,馬超群伸手把麥克風的開關關了,說道“科長,這其中可能性很多啊。她在酒吧時出沒出去過?就算沒出去過,也可能跟舌頭接觸過。而出了酒吧後,仍然不能有效的證明自己。”
華章在旁邊也道“是啊,馬組長說的在理,李冰冰說的這些,有的咱們深查的話是能夠查到的,但是我感覺依舊不能完證明她到底有沒有跟什麼人接觸過。”
範克勤擺了擺手,道“不,那個文海柱,也就是支倉外骨的口供說的是,絕對不會產生交集。然後總部派人去查了兩個死信箱的地點,以及他交代的以往的發報時間,是能夠證明支倉外骨的供詞,是有效的。那也就是說,李冰冰去酒吧這個舉動,跟放置信息無關。”
說到這裡,頓了頓,範克勤看著馬超群,道“你問她,二十八,二十九號的行程。”
範克勤說的這些,自然立刻就點醒了華章和馬超群,因為他們兩個是沒有參與支倉外骨審訊工作的,是以剛剛的懷疑,自然屬於正常狀況。要是他們充分的了解了支倉外骨所交代的,兩下一結合,就更夠更加精準的判斷,這七個人所說的,所做的,有哪些才是真正可疑的了。
那說支倉外骨交代的,就肯定是實話?當然是,因為有些東西是能夠查清楚的,比如說他除了這次的情報外,以往還向外務省,發送過其他的信息,這些信息的時間是什麼,內容是什麼,隻要在國府的檔案中,去查,就能將情況對的上。因此這些東西支倉外骨是沒法說謊的。再加上範克勤是親自審問的,從頭觀察到尾,沒有發現對方有任何的邏輯漏洞,要知道,上一次屬於突然襲擊,沒看對方的電台都沒有來得及轉移嘛,這就是說,支倉外骨是沒有準備的。既然沒有準備,那他就算反應再快,在回答問題上,如果說謊話,難免也會出現邏輯漏洞。是以在這種情況下,他交代的口供,可信度是非常高的。
就看裡麵的李冰冰說道“二十八號上班前,我想不出誰能夠給我證明,上班後,我的同事們都可以。下班後呢,我的一個同事,也是我的一個好朋友,莊夏過生日,我們幾個科室內的同事,一起在黃山區的五湖酒店,給她過的,玩到了挺晚。所以我們晚上就在那住的,而且是一起住的,開了個套房,四零一房間。”
馬超群道“好的,那二十九號呢?”
李冰冰說道“二十九號一早我們一起上班,下班後,我有點累了,直接回家睡覺去了。還是那樣,上班的時候,我沒離開過,同事們可以給我證明,但下班後,我想不出誰能證明。”
範克勤捂住話筒道“結束吧,還是按照前幾個人那麼安排。”說著話,用手拍了一下馬超群。後者點頭道“明白!”跟著對麥克風說道“感謝李主任的配合,您現在可以走了,我叫人給你開門。”跟著伸手關上了麥克風。
見此,範克勤朝著華章招了招手,道“走吧。”跟著又道“老馬安排完也過來一趟。”說著不再理會,直接帶著華章上樓,回了自己的辦公室。
華章將記錄本放下後,說道“科長,您認為這個女的,應該沒問題?”
範克勤點了點頭,道“對,這女的在某種程度上來說,跟那個歐陽辛曼有點像,絲毫不掩飾自己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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