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他戴不戴也沒影響(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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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他戴不戴也沒影響

瑩瑩離開直播間之後。

李杭想著正好趁機放鬆一下。

趁著彈幕還在討論瑩瑩遭遇的事情,休息一會兒。

此時的彈幕區熱鬨非凡。

眾多網友都開始分享起自己醉酒後做出的尷尬的事情。

看到這些網友的發言。

李杭忍不住感歎,“根據我多年的經驗來看,那些酒品不佳的人,真是容易惹出大麻煩。”

接著他又勸誡道,“所以我覺得,如果有人知道自己酒量不行,最好還是彆在外麵喝得酩酊大醉。”

“隻要感覺喝得差不多了,快到臨界點了,就應該儘快回家好好休息。”

說到這裡,他回憶起自己經手過的許多案例。

不少當事人都是因為在外飲酒過量而引發各種意想不到的問題。

他無奈地補充道,“有時候,等他們清醒過來,卻發現自己人已經在派出所裡了。”

【酒醒了發現自己人在派出所都算好的了。】

【說出你的故事】

【李律,有沒有碰到過有意思的酒醉後犯事的案件?】

……

李杭仔細思考了一下。

腦海中還真浮現出許多類似的案例。

他笑著說道,“行,那我給你們講幾個令我印象深刻的事情吧。”

“有一回是關於一個哥們兒,他因為炒股虧損而心情低落。所以他酒自己外出喝酒去了,喝到酩酊大醉後,走在路上突然看到一輛豪車。”

“你們想想,一個人正因為錢在買醉的時候,又看見一輛豪車,他心中當時就湧起一股憤恨和不滿之情,當時就憤世嫉俗了,老子虧得一個子都不剩了,還有人開著這麼貴的車?!”

“一怒之下,他拿起一個破碎的酒瓶,在汽車的引擎蓋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

“他寫完還在那欣賞自己的大作,然後車主就回來了,報警了。當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時,那哥們兒還坐在車頭蓋上麵吟詩。”

“不過我也挺佩服那個哥們的。你說他都醉成那樣了,還準確地找到了整個街道上最昂貴的一輛車,並記得自己的名字,不得不說這也是一種很牛的……能力。”

聽到這個故事。

網友們都忍不住嘲笑那個當事人。

【哈哈哈哈,那老哥酒醒了以後估計人都傻了吧?就因為喝醉了乾了壞事,還要承擔車損,讓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你說他寫點什麼不好,寫自己的名字,想賴都賴不掉了】

【雖然這位哥們兒的行為有些過激,但從某種角度來看,也確實展現了他獨特的洞察力。或許正是這種敏銳的感知力使得他即使在醉酒狀態下,依然能夠精準地找到那條街上最為昂貴的車輛。】

【我朋友喝多了在人家車擋風玻璃上放水……不知道和這個比哪個更令人絕望一些】

【那肯定還是你朋友那個情況比較絕望。】

【前麵的那個,你就看著你朋友在人家車上放水啊?不給攔著點?】

【特麼的我也得攔得住啊。我當時是真儘力了,再去攔他就滋我臉上了。那還不如放他去】

……

李杭看到了那條彈幕,十分讚同地點點頭說,“有時候喝醉的人是真攔不住,你看他好像醉醺醺的任人擺布了,但是一個沒看住就去惹事了。”

“我就這麼跟你們說,我的好多當事人酒醒了都忘了自己做過什麼了,都是旁邊的朋友幫忙回憶的。”

“反正喝多了自己在家撒酒瘋無所謂,彆人也管不著,但是要是在外麵,真是什麼稀奇古怪的行為都有。”

李杭碰到的類似事情還不少。

人喝醉了酒之後能乾出來的離譜事情。

隻有想不到的,沒有做不出來的。

有些事甚至讓李杭這樣見多識廣的律師都覺得大開眼界。

李杭接著說,“還有一個人,喝醉了酒以為自己是蠟筆小新,在自己工作的單位樓下跳大象舞,邊唱邊跳的那種。然後就被民.警帶走了。”

李杭笑了笑,繼續說道,“更奇葩的是,警察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那時候酒還沒醒,把派出所的倆民警一個當美伢一個當廣誌了,就要騎到人頭上去。差點就按襲警把他給關起來了。”

“第二天酒醒了,他就馬不停蹄發消息給領導提離職了。”

李杭搖搖頭,“所以說啊,喝酒要適量,不然真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麼荒唐事來。”

“而且,喝酒鬨事不僅可能會給自己、給彆人帶來麻煩,還有可能會……給彆人貢獻一年的樂子。”

【哈哈哈哈哈!】

【我公司裡要是有這種同事,做出這種事,我能笑他三年】

【光離職還不夠消除那種尷尬吧,是我的話可能要去彆的星球生活了】

【要是我我就不離職,離職了不就等於承認了那是自己嗎。我就不離職,在公司裡裝作沒事人,跟彆人說那個跳大象舞的傻逼隻是和我長得像】

【就你這個心理素質,乾啥啥不行?】

……

“彆的我就不多說了。反正一個比一個離譜。”

李杭也沒再多說,繼續下一個連麥谘詢了。

李杭一邊看著他的ID,一邊念了出來,“這位叫‘圓不隆冬’的朋友。你要谘詢什麼問題?”

一個男人的聲音傳了出來,“李律,你好。可以叫我冬哥就行,彆人都這麼叫我。”

李杭笑著說,“冬哥是吧?久仰了!你趕緊說說你要問的是什麼問題吧。”

“是這樣的,我是替我一個發小問的。就是我這個發小,他幾個月之前經人介紹,認識了一個專門賣銀的人,我就先把這個人就叫做小B吧。”

李杭對他的取名沒什麼意見,說,“行。然後呢。”

冬哥繼續說,“然後他就約了這個小B去酒店嫖嘛,大概約了有三四次吧。具體我不是很清楚,反正挺多次的。”

“然後約了這麼幾次之後,我也不知道怎麼發展的,後來他們倆人好像就在一起了。”

李杭驚訝道,“啊?就在一起了?”

冬哥說,“反正我發小跟我說的是,他倆在談戀愛了。他平時也不是那種會跟人隨便發展關係的人,既然他說是在談戀愛了,那應該就是吧。”

冬哥的話簡直自相矛盾,李杭忍不住笑,“你發小都能隨便去嫖了,還不是隨隨便便的人呢?”

“我說的是感情上,感情上不是一個隨便的人。”

【我們就暫且稱作……這個B吧】

【這集我看過,嫖客和賣銀女的愛情故事。】

【不對,這集明明叫:我的發小就是我】

【經典的開局一個發小】

【怎麼嫖著嫖著,還嫖出真感情來了是吧?】

【其實我是尊重祝福的。總比他們之後一個假裝沒嫖過,一個假裝沒賣過,又去跟人談戀愛好吧】

【我盲猜後續是這個發小被賣銀女被騙錢了】

……

“你繼續說。”李杭催促道。

冬哥又接著說,“前幾天這個小B被抓了,涉嫌傳播.性.病罪。”

李杭的表情沒什麼波動,問,“在什麼情況下被抓的啊?”

而直播間的網友們已經嗨了。

【????!!!】

【這麼刺激啊】

【這可真是出大事了】

【臥了個大槽!!】

【臥槽,傳播.性.病罪??那這個發小是不是已經中招了,小命不保了】

【我還以為就是個賣銀漂昌的糾紛。這還真是意想不到的展開】

【本來都有點犯困了,要是說這個的話我可就打起精神了】

……

冬哥說,“就是在賣的時候被抓的。”

李杭頓了頓,懷疑自己剛剛聽錯了,“怎麼又去賣了,你不是說,這個小B已經和你發小在談戀愛了嗎?”

“是,不過這也隻是我發小跟我說的。可能是他自己覺得他是在跟人家談戀愛,人家不那麼想。”冬哥說。

李杭補充道,“那也不一定,這事可能也怪你發小,你發小跟人家談戀愛之前,沒讓小B把工作辭了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沒辭職可還行。】

【沒毛病,談戀愛是談戀愛,賣銀是工作。】

【這個發小是多想不開啊,跟一個賣銀的談起了戀愛】

【兩個人半斤八兩,誰也彆說誰。】

……

冬哥又說。“反正我發小他是不知情的。”

“你是指對什麼不知情,對小B有性.病這件事不知情,還是對她繼續在從事賣銀行為不知情。”李杭說。

冬哥很著急地說,“那肯定都不知情啊。他要是知道怎麼可能花錢去嫖一個有病的人,還談戀愛。”

李杭又問道,“那這個小B,得的是什麼病啊?艾.滋?”

冬哥回答道,“對。就是那個。”

“那你發小去做檢查了沒?中獎了沒有?”李杭問道。

冬哥說,“去醫院檢查過了,檢測結果是陰性。”

李杭剛想說話。

冬哥話鋒一轉。

“……但是醫生說現在還在窗口期內,所以不能完全排除感染的可能性。也可能是還沒有足夠量的抗體,所以沒檢測出來。要等過了窗口期再去複查一次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被傳染上。”

李杭點點頭,“所以你發小是在小B被抓了之後,才知道她攜帶著病毒的是吧。”

“對。知道了這事之後他就趕緊去醫院檢查了。現在每天都提心吊膽的。”冬哥說。

李杭說,“要是他在過程中有采取安全措施的話,可能概率會小一點。”

冬哥一聽又急了,“主要是光他自己采取安全措施也沒啥用啊,他戴不戴也無所謂,關鍵是小B不戴。那有什麼辦法?”

“啊?你等一下——”李杭滿腦袋的疑惑。

此時的直播間彈幕,也是滿屏的問號。

【?????】

【???】

【等一下,信息量好大……】

【我腦子好像宕機了】

【小B不戴是什麼意思?是我理解的那個意思嗎?】

……

李杭被冬哥這番話硬控三秒。

花了一點時間才捋清了他話裡的意思。

“等一下。你發小是男的,小B也是男的。小B還是上麵那個,你發小是下麵那個。是吧?我理解的沒錯吧?”李杭說。

冬哥說,“是啊。”

李杭哭笑不得,“這麼關鍵的信息你一開始怎麼不說呢?”

冬哥支支吾吾地解釋道,“……我心想這個跟案情也沒多大關係吧。就沒特地說。”

李杭擺擺手,“當然有關係了。那這個小B是怎麼被抓的你知道不?”

“知道一點,好像是被他前男友舉報了。他前男友跟我發小一樣,都是跟小B交易了幾次,然後談了對象。”

“他前男友不知道從哪知道了小B有病,所以就假裝給他介紹生意,其實是給他設套,他過去就被逮了。”冬哥說。

【這發小到底是嫖還是被嫖啊。我真搞不懂了】

【這題我會,反向嫖.娼】

【前夫哥乾得好啊,這種人太可惡了,自己帶著病毒還去賣】

【怎麼不算是一種為民除害呢?】

……

李杭問道,“那你想問的是什麼問題?”

“就是小B他現在跟警.察那邊說的是,他不知道自己已經得病了。他不是故意通過賣銀去傳播的。如果真是那樣的話,他是不是不會被判?”冬哥說。

“他被抓幾天了現在?”李杭問。

“就昨天的事。”

李杭點點頭回答道,“確實有這個可能。”

“刑法規定的傳播性.病.罪,是在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進行賣銀.嫖.娼的。”

“要證明他是在明知自己患病還去賣銀,比如他在醫院的診斷記錄,能證明他被診斷為患病;或者是他告訴過彆人他自己患有艾.滋。”

“如果認定了‘明知’,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沒有證據能證明他‘明知’,那確實有可能不起訴。”

“但是隻要他是在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情況下,故意實施了賣銀行為,那就構成犯罪了。”

“至於到底有沒有人被他傳染上,不影響這個罪名的認定。”

冬哥沉默了一會兒又問,“那退一萬步說,假設他真不知道自己有病,但是還是害我發小感染上了艾.滋,他也不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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