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空手套白狼
審判長十分平靜地說,“反對無效。”
“請第二被告回答原告律師的問題。”
譚婉瑩隻好一邊組織語言一邊回答,“我看到這份聊天記錄,我很震驚。我沒想到,竟然是他主動把家裡的地址給了那個女人。原來那個女人上門來挑釁我,是他默許的。”
不過雖然譚婉瑩嘴上說著自己很震驚。
語氣也有一種誇張做作的驚訝感。
但是看她的表情,卻不像是有多驚訝憤怒的樣子。
李杭繼續追問道,“這麼說,你是剛剛才知道這件事,是嗎?”
譚婉瑩斬釘截鐵道,“對。當然,我要是早知道,我肯定要找他算賬的。”
“好的。審判長,請繼續看這份證據裡的第二段對話。”
【呂韻馨:她不同意跟你離婚。我說要給她一千萬她就同意了。你看清那個女人了吧,她根本不愛你】
【尹佳銘:姐姐,在你心裡我就值一千萬嗎?[可憐][可憐]我還以為對你來說我是無價的】
【呂韻馨:小傻瓜,不是你就值一千萬,是她隻配得到一千萬。】
【尹佳銘:可是這樣會讓我覺得我在姐姐心裡沒那麼重要誒。】
【呂韻馨:差不多得了[微笑],彆作了[微笑]。】
“這段對話發生後的第二天,就是尹佳銘和譚婉瑩簽署離婚協議的日期。”
“從時間的連續性上看,離婚協議中的一千萬,實際上就是呂韻馨給譚婉瑩的‘分手費’。是以離婚為條件的贈與。”
李杭話音剛落。
譚婉瑩開口了,“我反對。這不是事實!呂韻馨是來找過我,但她隻是來告訴我,我老公在外麵做鴨,她跟我老公有一腿。除此之外就沒有彆的了。”
“她根本就沒跟我說過,什麼給我一千萬,讓我跟他離婚這種話!”
“審判長,我懷疑這是呂韻馨故意這麼說,為的就是先騙我離婚,然後聯合尹佳銘,把這一千萬再要回去!”
審判長問道,“原告律師,你有什麼要問被告的嗎?”
“我想問被告譚婉瑩。按照你的說法,是呂韻馨到你家裡找你之後,你和何宏強簽訂了離婚協議,然後才登記離婚,對吧?”
譚婉瑩狐疑地看著李杭,“是啊。有什麼問題嗎?”
李杭說道,“好,那我沒有其他要問的了。審判長,我方請求繼續提交證據五。”
“同意。”審判長說。
“我方提交的證據五,是兩被告,尹佳銘和譚婉瑩的離婚證。”
被告席上的尹佳銘和譚婉瑩突然坐不住了。
情緒激動地站了起來。
而除了李杭和何宏強。
法庭上的其他人都覺得奇怪。
一個離婚證而已,他倆為什麼反應這麼過度?
拿出離婚證,不就能證明他們兩個人確實已經離婚。
這對他們來說應該是有利的證據啊。
直到法庭的大屏幕上投影出離婚證複印件。
譚婉瑩雙腿一軟,跌坐回椅子上。
李杭冷聲道,“審判長,兩位審判員,請看,這個離婚證件上寫明的離婚日期——是0年月日!”
“也就是說,在尹佳銘被呂韻馨包養期間,他實際上已經是離異的狀態!”
“而他為什麼要故意騙呂韻馨說自己已婚?甚至主動提供譚婉瑩的個人信息和住址?”
“甚至在呂韻馨按照他提供的地址,上門找到譚婉瑩的時候,譚婉瑩竟然也沒說出自己已經和尹佳銘離婚的事實?”
“之後譚婉瑩還和尹佳銘兩個人,假裝簽了一個所謂的離婚協議,然而實際上,當時他們已經離婚了一年多了。這個離婚協議根本就起不到任何作用。”
“這一切矛盾的答案很顯然,是尹佳銘和譚婉瑩兩個人故意合謀串通,從呂韻馨手裡騙取這一千萬元的分手費。”
“同時,我方收集到的證據六可以證明,這一千萬先是由呂韻馨轉賬給尹佳銘的銀行賬戶,而尹佳銘隻轉了00萬到譚婉瑩的賬戶,在這個過程中,兩人完成了分贓。”
李杭話音落下,全場嘩然。
法庭上,聽見一陣倒吸冷氣的聲音。
旁聽席上的眾人蠢蠢欲動,但是礙於法庭的紀律,不敢發出聲音。
但直播間就不一樣了,可以暢所欲言,熱鬨非凡。
【我的天,萬萬沒想到還有這樣的反轉】
【雖然我們都能看出來譚婉瑩是為了錢才離婚的,但沒想到是尹佳銘聯合自己的前妻來騙富婆的錢啊哈哈哈哈!這兩人難道真的是鬼才?】
【富婆哭了。她以為自己用錢買到了真愛,結果是真愛騙走了她的一千萬】
【難怪尹佳銘在聽說自己隻賣了一千萬的時候,瘋狂暗示富婆自己值得更貴的,哈哈哈哈,原來是和前妻四六分成啊,真樂死我了】
【我就說譚婉瑩是最大的贏家吧?空手套白狼了屬於是。之前還以為她是賣老公換了一千萬,原來是啥也沒賣就賺了六百萬。】
【要是我是她我就氣死了,早知道就晚一年離婚,這樣一千萬就都是我的了。離婚離早了,白虧了四百萬啊】
……
“兩被告,對原告提交的證據五和證據六,有什麼異議?”
審判長知道,庭審已經進行到尾聲了。
聲音裡充滿了即將下班的溫和。
被告席上的四個人仿佛被施了定身術。
一聲不吭。
隻是神情麻木地呆坐在椅子上。
審判長說,“那麼,現在休庭三十分鐘, 合議庭進行合議。”
三十分鐘過去,審判長和審判員陸續入庭。
“現在宣布審判結果。”審判長說道。
“本院認為,一、原告的妻子呂韻馨與尹佳銘相識於尋歡作樂的涉黃場所,一開始的交往就是互相帶著不純的目的,在這種非法場所和非法交易中的形成的畸形關係,實則是通俗而言的“包養關係”。確實有違三觀和正常人的傳統道德認知,違反了公序良俗。”
“二、本案中,呂韻馨與尹佳銘屬於婚外戀,相處期間轉賬合計,,0元。這筆錢款,呂韻馨無權處分,該行為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也有悖公序良俗,應屬無效。”
“三、本案中,被告譚婉瑩聯合尹佳銘,欺騙呂韻馨以離婚為條件,贈與被告譚婉瑩一千萬元整。此協議應視為無效,相關的一千萬元贈與也應屬無效。”
“綜上,本院判決如下:”
“被告尹佳銘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日內,返還原告何宏強,,0元;”
“被告譚婉瑩自本判決生效之日起日內,返還原告何宏強0,000,000元。”
何宏強聽完判決,忍不住激動地站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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