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察覺到了什麼。
眼神慌亂之中帶著一抹懷疑,連忙看向陳默:
“你!....你該不會是犯罪了吧?”
“腹部能造成這麼嚴重的傷勢,應該不是普通的傷吧?”
隨著話音落下,整個屋內的氣氛似乎都隨之緊張了幾分。
母親麵色一怔,沒有說話。
而是有些複雜地看向陳默,想要從他這裡得到否認的答案。
目光觸及到他臉上的那些傷疤,心中不由得有幾分難受,如果是正常的工作,又怎麼會在臉上,身上各處,留下這麼多觸目驚心的傷痕?
心中的疑慮萬千,看著陳默,她咬了咬嘴唇。
聽著女兒的問話。
陳默嘴角抖動了一下,想要開口,卻像是喉嚨被什麼堵住了一樣。
任務完成了,能說自己是臥底嗎?
她會相信嗎?
能夠為自己擔保的局長已經死了,一旦自己的這些案件爆發,勢必會連累到她們母女。
無論黑暗還是光明,都將是殘酷一場。
不如,徹底斷了聯係。
哪怕被女兒親自舉報,似乎結果都會好一些。
就這麼隱瞞下去,大家相安無事。
最多,罪名也僅加於自身。
不會影響她們母女的正常生活,這是最現實的問題和條件。
想到這裡,
陳默低下了頭,沒有說話。
似乎是默認了這個事情。
陳小青瞳孔顫抖了一下,看著麵前這個男人,雙眼之中多了幾分驚慌。
果然如此麼?
這麼多年都沒有出現,還薄情寡義,對家人不管不顧。
除了這條路之外,似乎也沒有其他的路可以解釋了!
想到這裡,她點了點頭、
沒有說話,而是默默地退回自己的房間,撥通了巡防局的電話。
客廳中。
宋晴看著眼前這個既陌生又熟悉的男人,一時間眼眶微紅,看向他:
“你是真的走進黑暗之中了嗎?”
“嗯!”
陳默看了眼女兒的房間,明白她在做什麼。
沒有多做解釋。
隻是歎了口氣。
起身走開,要離開這個房子。
他有些後悔來到這裡了,不該來這裡打擾她們的正常生活,如果她們知曉了自己的事情,那麼整件事情在解釋不通的情況之下,隻會給她們徒增壓力,一個處理不當,就會引起更大的麻煩出來。
所以,他並不怪女兒的行為,而是怪自己無法將整個事情交代給她們。
專項任務的秘密性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們還要正常生活下去。
宋晴眼中含淚,有些意想不到他會真的走向黑暗。
這些年寥寥幾次的見麵,每次他的見麵狀態都不同尋常,自己早該察覺到的,怎麼就絲毫沒有發覺?
每次見麵自己似乎都沉浸在問責之中,那一遍遍問責之下,難道是他步入黑暗的壓力?
看著即將要離開的陳默,宋晴歎了口氣,沒有阻攔。
任由他捂著腹部傷勢,離開了房間。
他剛走沒多久,女兒陳小青從房間內走了出來,目光有些疑惑地掃了眼空蕩蕩的客廳。
看向已經走回廚房,背影落魄的母親,連忙問:
“他走了?”
“您怎麼能夠放他走呢?我剛通知巡防局,人家就要派人過來了!”
“您....您怎麼不說話?”
話說到一半,陳小青麵色一怔。
看著母親已然有些佝僂的背影,在陽光照耀之下,似乎正在顫抖。
一手捂著嘴,努力不讓她自己發出聲音來。
陳小青瞳孔顫抖著,咽下了剩餘的話,走到媽媽背後,伸出雙手將其抱住寬慰道:
“媽,你還有我呢!我會一直陪著您的!”
母女二人,身影依偎在一起。
眼淚在這一刻變得不值錢似的,不停地掉落而下。
.......
巡防局。
會議室內,陳默的照片被掛在了投影儀上。
專項調查組已經成立了,對於持械互鬥的案件,以及無牌照車將手提箱扔在巡防局大院門前的案件並案調查。
“現場的證據我們已經采集完畢,大概能夠鎖定一個目標,那就是陳默!”
“他是十幾年前來縣市場中的,當時還隻是一個小嘍囉,一步步爬上去,直到如今成為組織內部的二把手!”
“這次發生的械鬥,很有可能是他們黑吃黑造成的後果!”
“目前在現場發現的指紋全部匹配到了屍體所在,隻有陳默的指紋,沒有找到他的屍體,說明他還很有可能活著!”
聽著調查人員的報告,
再看著那投影儀上的照片,譚局長眉頭微皺:
“有沒有可能,這個逃跑的陳默,跟無牌照丟違禁品的人,是同一個人?”
“應該不會吧?如果真的是黑吃黑,那為什麼他自己不吞下這批違禁品,反而是給我們送上門了?”
調查人員提出了疑惑。
“難道是良心譴責?”
“像這樣的走私販,尤其是經曆了十幾年摸爬滾打,將整個市場吃透的人,心誌早已堅定無比!他們的心裡,沒有什麼能夠比違禁品更重要,這樣的人,我覺得幾乎沒有可能將違禁品送上門來!這次巡防局門口手提箱事件,應該是觸及到了我們不知道的事件,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關於無牌照這個案子,我們技術人員正在盯監控,我們大院門口的攝像頭沒辦法捕捉到他的臉,但是一路上還有其他的攝像頭,是能夠捕捉到他頭像的!相信很快就有結果了!”
......
眾人議論著兩個案件,關於陳默的事情,他們有著不同的看法。
就在這時,一道身影急匆匆地走了進來:
“剛剛我們接到報案,舉報一個名叫陳默的男人!”
“什麼?”
譚局長麵色一震,有些難以置信。
連忙起身。
“報警人據說是他的女兒,我們經過陳默女兒的信息對比,確認了陳默的身份!”
“核查無誤!”
那身影連忙說道。
聞言,
在場的人都有些不淡定了,被自己女兒舉報了?
大義滅親啊!?
既然身份都被查出來了,那麼無論他是否跟無牌照案件有關聯。
他之前所做走私販時候遺落的證據,就足以將其抓捕!
事不宜遲。
譚局長立刻下令,帶隊出發,前去捉拿陳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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