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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聖孫根【求首訂】(第四更)(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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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曆1444年10月6日清晨,距離貞德堡還有440裡。

尖銳的哨聲在宿營地中響起,已經是晨禱時,按照行程,教皇國十二十十的廣大國民要在這個時候起床了。

金日露出一角,食棚下冒起直通天際的奶白色炊煙。

教皇國的元老們從草棚子中走出,繃住臉,儘量保持住威嚴,吹著口中的哨子,命令自己麾下的五六十位公民起床。

身穿黑色鬥篷的士兵們從行營中走出,身穿各類衣服的鄉民們同樣從草棚中走出。

他們哆哆嗦嗦地,在清冷的空氣中排出幾排隊形,在元老的帶領下,向著食棚走去。

又是新的一天了。

晨禱,喂馬,踏歌,早飯。

一切有條不紊地進行著,幾乎成為了一種機械式的生活。

大部分的鄉民們都有些適應了這種不需要考慮太多的生活。

沒有找茬的地痞流氓,沒有收稅的貴族教士,不需要考慮明天該怎麼辦。

隻要十戶聽百戶,百戶聽教皇的,老老實實乾活,就能得到獎勵和升遷。

此刻,整個大教皇國的權力中樞,偉大的聖孫子,神之眼,天選教皇,大元帥,特彆騎士競技大會第一冠軍――霍恩冕下,此刻正坐在馬車上,吸著鼻涕,吃著乾餅。

他大腿上包著草藥,甚至還在齜牙咧嘴地拔著下巴上的倒刺。

“聖孫子冕下,聖孫子冕下。”一個公簿農從人群中擁擠過來,向著霍恩招手致意。

兩名近衛軍立刻用長矛攔住了他。

隔著交叉的長矛,那名公簿農問道:“冕下,丹吉騎士老爺去哪兒?他昨天約著到我那吃烤兔呢。”

“丹吉沒趕上索橋,他提前走了,沒事,你們以後還會再見的。”

“那可惜了,我還給他留了半條兔腿呢。”那公簿農口中嘖嘖,提著那半條兔腿,便向著自己所在的百戶走去。

望著那離去的背影,霍恩扭頭看向那些圍攏過來的元老們。

“有什麼異常的情況嗎?”

“我昨夜夜觀天象,發現帝星飄搖,此實在不吉之兆啊。”一名元老憂心忡忡地說道。

“昨天晚上哪有星星?滾開,我來和教皇冕下說。”擠開那個空口白話的元老,另一名瘦元老稟報道,“咱們這幾個十戶沒啥毛病,就是天氣轉涼,得多加點衣服,不少人感冒了。”

“行,馬德蘭,馬德蘭!彆鼓搗你那針線活了,你學不會的,去叫裁縫隊,給大家都做個鬥篷或背心啥的,嗯,為了區分,做背心吧。”

“好嘞。”

“還有什麼情況嗎?沒什麼情況就按照昨天的規劃出發了。”

按照霍恩設計的規章製度,每天下午紮營時,二十位元老,兩位百戶長,兩位軍團長都得到營中議事。

確定明日的行軍次序和防衛情況後,再各自提前安排,第二天早上的晨會則用來進行小方麵的調整。

當然,作為教皇的霍恩,指揮權同樣是無限的,所以哨聲一起,全國都得聽我的。

“那就,啟程吧。”

隨著哨聲響起,讓娜一馬當先,笨拙地騎在馬上,舉著手中的戰旗引路。

在她身後則是三個旅的近衛軍。

近衛軍的身後則是裝甲戰車,裝甲戰車的兩邊,則是各個元老領著自己公民的隊伍。

隊伍的兩側是負責掩護的黑帽軍,最後還有兩個旅在最後斷後。

從這裡向前,便是群山的山路,最窄的地方僅能容納三人並肩而行。

馬車想要過去,都得先讓馬匹過去,再手動推車,否則非得堵在那不可。

而由於不巧,霍恩被聖孫打傷了大腿,隻能坐馬車,不然平時霍恩都是自己走。

馬車車輪骨碌碌地在地麵上壓過,霍恩隨著車子的顛簸,已經開始有了想吐的感覺。

“這裡什麼時候多了一個墓碑,墓碑上怎麼還有一隻兔腿,誰掉那兒了。”

“上麵寫的什麼,你們認識嗎?”

“嘶,好像是,好像是,哦……我不知道。”

“讓開,我來,那上麵寫的是――”

“這裡,埋葬著大陸上最後一個騎士。”

……………………

當清晨的第一縷陽光落在蜂蜜河上時,已經有不少流民從睡夢中醒來。

他們從稻草甚至是泥地上站起身,不過和先前相比,他們消瘦凹陷的臉蛋,已經豐滿了不少。

畢竟自從有了薯根的祛毒方法,他們還是會餓肚子,但至少不會被餓死了。

儘管小溪和森林被巡林官看管著,可如今他們爛命一條,還怕這個不成?

“你們是從哪兒來的?”提著裝滿薯根的筐子,流民青年站到了趴在地上走不動路的兩名新流民麵前。

“蜂蜜河鄉。”回答的老人,喉嚨就跟破風箱一樣,發出嗤嗤的聲音。

從籃子裡拿出一根薯根,名為托馬斯的流民,將之扔給了渾身癱軟走不動路的這兩名流民:“吃吧。”

“這是薯根啊。”拿起那根薯根,老人大驚失色,“你想要毒死我嗎?”

“什麼話!”托馬斯瞪大了眼睛,“這是聖孫根。”

“聖孫根?”老人狐疑地撫摸著,還是沒敢下口。

托馬斯直接走上前,拿起來,放在嘴裡咬了一口,嘎吱嘎吱的嚼了起來。

“誒誒,我沒說不要啊。”見托馬斯大口大口地咀嚼吞咽,那老人馬上後悔了。

托馬斯把他攙扶起來,沒吃完的半根塞到他懷裡:“行了,走吧,到我們營地來,也好有個照應。”

那老人吃了兩口,又掰了兩塊塞到小孫子的嘴中,才邁著顫抖的步伐,跟著托馬斯向前。

“托馬斯老弟。”互通過姓名後,老人問道,“這聖孫根又是什麼?”

“聖孫根就是經過聖孫子傳法後祛毒的薯根,如今這大秋天的,漫山遍野的都是薯根。”托馬斯扶著老人的手臂,“要不是有聖孫根,我們早餓死了。”

“聖孫子是?”

“這你都不知道,這附近不是傳遍了嗎?”

老人訕訕地摸著腦袋:“還真沒聽說過。”

“聖孫子,就是彌賽拉看咱們千河穀人可憐,收養了一名千河穀人做養子,他便是傳說中的千河穀人的天選教皇了。

據說那天選教皇聖孫子冕下身高九尺,手臂比正常人大腿都粗,單手就能將大槐樹倒拔。”

“,如此強力,又怎能抵擋了?”老人大驚失色。

托馬斯正想回答,忽聽到身後傳來一陣馬鞭抽在空氣中的聲音。

神色一變,托馬斯立刻拉著老人和那小孩俯臥在長長的草叢後。

可一位正在路邊拾撿馬糞的少年便沒有那麼幸運了。

他聽到車輪聲便想逃跑,但馬車側邊弩弦彈動,一箭直入少年的後心,那少年登時僵直倒地。

馬車則疾馳而過。

“這道路上擁堵的流民越來越多了。”從窗戶中望著倒在血泊中的少年,巴尼福斯有些不耐地放下了車簾。

“怎麼了?”

“還不是那群短毛賊,否則,本來不該有那麼多流民的。”

“短毛賊?”黑衣修士皺起眉毛,“那又是什麼?”

“就是那夥異端偽教皇的簡稱。”說到那群蟊賊,向來平淡如水的巴尼福斯,整張臉都綠了。

“我問過了,那群叛匪一入教,就得剪頭發,所以我們都管他們叫短毛。”

“他們跟這群流民又有什麼關係?”黑衣修士問道。

“哦,米紮姆教士,這您就不知道了。”巴尼福斯恢複了平淡的神色,“如果沒有薯根的話,那些公簿農和流民早就餓死了,哪還有力氣鬨事呢?”

米紮姆哈哈一笑:“這倒也是,巴尼福斯主教,不是親王驕傲或目中無人,假若您領地沒有那夥短毛的話,他還是很願意來參加您的酒宴的。”

巴尼福斯麵容僵硬了一瞬,那天,他守著一大桌好酒好菜,等了半天,等來的隻有一句“宴席不敢興趣。”

他甚至開了一瓶昂貴的藍血葡萄酒。

不過,他還是掛上了笑容:“叛黨不除,何以為宴?此次夏爾殿下追擊秘黨叛賊,我一定要幫幫場子。

我已經派出了雇傭軍與武裝農等500人,在去高台群山中搜索偽教皇,可以作為殿下策應。”

“好,很好。”

s燃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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