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完嘉靖的事情,就該是陳洪了。
說實話,如果嘉靖再生,估計是絕不會同意如此淩遲陳洪的,這不是打嘉靖的臉嗎?最多一段白綾,一杯毒酒。
陳洪的事就簡單多了。因為徐階主持的清算過程是相當公開的。
與淩遲時公開宣讀的罪證不同,朝廷內部公開的罪行要嚴重得多。
首當其衝就是貪墨天量內帑。
主要還是陳洪在前麵的金銀兌換中虧了錢,在京城的銀行經營中同樣入不敷出。最後沒辦法隻能把主義達到了石見銀礦的分紅上。去年底,石見銀礦的分紅永寧衛戚繼光部記載是裝船三艘,換馬車十五輛。結果到了內帑就隻有十兩。
其中五兩被陳洪貪墨用以償還個人經營虧空。
這還是其次,陳洪還把主義打到了皇莊上。通過假投獻皇莊,真歸個人,來貪墨皇莊錢財,再用這筆意外之財彌補先前的虧空。
說到虧空,就不得不提陳洪的兩次騷操作了。第一次就是金銀兌換,光想著去賺泰西傻子的錢,誰知道不到三個月就金銀兌換的利差被磨平了。自己急於立功,內部的存銀大多換了金子。但又猶豫金子使用不便,之後明明銀貴金賤了,陳洪也不得不拿金子換銀子維持宮廷用度。就這一筆就虧了五十萬兩。
五十萬兩,大明的內帑還是虧得起的。但隨後的大明銀行的騷操作,才是讓陳洪整個人走向了毀滅。
陳洪天真地以為存到自己這兒的銀子就是自己的了。誰也彆想再取走。
東廠各級衙門頻繁地去乾預透支,結局就是幾個掌櫃一合計,這樣長期高息攬儲給東廠的頭頭腦腦揮霍可不是個辦法,遲早得暴雷。既然橫豎都是死,乾脆在年初就通過螞蟻搬家的方式,用了一個月就將大明銀行的存銀直接搬空了,卷款一百三十萬兩銀子跑路。至於去哪兒,那是完全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