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你去尋找一下。”餘哲指著屏幕上顯示的衛星照片,“這是後麵三個戰隊驅趕喪屍群北上的路線,可惜,隻有中後期的照片,喪屍群在何處聚集,最初路徑從哪裡開始都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在東南亞有一個大型的基地,一個屬於美洲聯軍,用於驅動和控製喪屍群的大型基地,肯定比他們派往魔都的海上實驗室規模大得多,防衛也更加嚴密,你要多加小心。”
樂霖答應一聲,用餐畢,在小餐廳下了長長的一個訂單,回去檢查了一下裝備,立刻出發。
話說,小餐廳這個設置似乎是餘哲的最愛,不論上一次還是這一次,他的地盤上總是有二十四小時服務的小餐廳的。
現在是傍晚七點半,天還沒有黑下來,樂霖下的訂單要求小餐廳在十一點準備好菜肴,要求全部進行箱式打包。
箱式打包是鷺島新開發出來的一種新的食物儲備方式,是專門為末世英雄指環的食品庫設計的,采用方形箱體來盛放菜肴,儘量在有限空間中多裝食物。而為了與之配合,鷺島的小餐廳開發出一係列蓋澆類和粥類為主的菜肴。
樂霖在夜幕下連續瞬移。
夜裡瞬移讓樂霖趕到更加的完全,這並不是他單純心理感受,實際上在夜裡瞬移,由黑暗的保護,他很難被外界察覺到。
第一晶核進入到了九級高,樂霖對異能的認知與感受都跳躍到一個前所未有的新高度,仿佛一下子提高了一個平台。空間中的黑暗能量聚攏在樂霖周圍,守護著他,將一切窺探屏蔽,不僅光線不會暴露他的行蹤,就連紅外線攝像頭也看不到他,隻要黑暗環境裡,他就可以在一切監控下潛行。
樂霖采取的是簡單粗暴地搜索手段,他先瞬移餘哲提供的最早照片的位置,然後以上帝視角向南查看,尋找喪屍群行動的痕跡。
上千萬喪屍進行長距離集群行動,想要不留下痕跡是不可能的,對於樂霖這種幾十年來經常對各種各樣喪屍群進行偵察的進化者,要發現也是很簡單的。
樂霖跟著痕跡一路向西南,追蹤到了河內,喪屍群就是從這裡出發的。
可是,樂霖在這裡沒有找到餘哲說的研究控製驅動喪屍的基地,這倒也正常,大量喪屍群未必就一定會安置在基地周邊,尤其是大型行動的時候,這樣才不至於暴露。
於是,樂霖再次上路,繼續向南查看,這次他不再追尋喪屍群的蹤跡,而是用黑暗的異能去感受光明,在夜裡,有光的地方就有人的蹤跡。目前,整個南亞和東南亞都是喪屍群盤踞著,有人必然是特例,特例的存在背後一定有特殊的原因。
感知點不停跳躍,比瞬移還要快,而且能耗很低。
一個區域搜尋完之後,樂霖就繼續向南瞬移,繼續搜尋,很快,在海邊的港口,他見到了燈光。
樂霖查了一下電子地圖,這裡是美軍租借安南的一個港口用作海軍的軍事基地。
樂霖瞬移到離這裡十多公裡之外的另一個城市,城裡遍布喪屍,沒有食物的喪屍處於半休眠的狀態,靜靜地矗立,這樣可以減少消耗,是一種動物本能。
黑暗能量不僅能隔絕光,也能裹緊樂霖,不讓他的氣息外露,喪屍根本察覺不到有生人來到。
十幾公裡的距離,對於感知點來說是不夠成任何阻礙的,要超過五十公裡才會功能逐漸降低,目前一百多公裡內基本功能都是問題不大的,再遠減低的就比較明顯了卻也還能使用。
軍港裡停了十幾艘船,一絲燈光也沒有,更沒有人影,看上去好像廢棄很久的了,但在水麵之下,有兩艘潛水艇正在向外開去。
港口的建築都很新,樂霖判斷是本地喪屍危機爆發之前才竣工的。高的有十二三層,多數為六七層,但如果衛星照片上看,這些樓沒有那麼高,因為整個建築群在四樓連成了一體,有十多平方公裡,所以從空中看下來,這裡多是兩三層的建築。
樂霖冷笑,這倒是比挖地下室來得還快,估計就是為了趕工期才這麼搞的。
連成一體的地上‘地下室’中心區域內,一片燈火通明,數千統一穿著果綠色手術服的人在各自忙碌著,這裡有各種先進的實驗設備,也有大量喪屍,尤其是忍者裝的偽八級智慧型喪屍有很多,數以萬計。
樂霖都給嚇了一跳,數以萬計的喪屍不稀奇,但智慧型喪屍就很少能看到如此數量的了,而八級智慧型喪屍——好吧,是偽八級智慧型喪屍,那就更是難得一見了。
樂霖還發現了一點,這些穿著果綠色手術服的人都不是進化者,他們也都沒有戴指環。
戴指環的戰隊成員都居住在建築的外圍區域,整整一周,有七十多個戰隊,近千人。
觀察了一陣之後,樂霖瞬移回到鷺島,將自己觀察到的情況向餘哲進行彙報。
餘哲冷笑兩聲,咬牙道:“必須得收拾掉這個毒瘤,否則華夏恐怕活不下多少人的,甚至可能被徹底滅絕,一個不留。”
樂霖聳聳肩,他不是懷疑餘哲的這個推論,而是懷疑餘哲的抗爭是否能起到作用,活下來之後呢?會不會是再來一次?
“你得回去,盯緊那邊的情況。如果可能,搞清楚他們之前和未來都有哪些行動,最好能搞到一手地證據。”餘哲果斷地驅趕樂霖,“現在就走。”
樂霖隻能再次聳聳肩,起身出去,他還得去小餐廳拿他訂的美食,估計後麵幾天就得靠這些來填飽自己的肚子了。
樂霖看了看時間,離約定的取餐時間還有半個多小時,他回到自己住處,洗了個熱水澡,從裡到外換了一身乾淨衣服,然後才去小餐廳。將所有方箱形狀的食盒都收入到自己的指環空間中,然後瞬移回去。
從鷺島瞬移到之前選擇的觀察點,樂霖隻用了不到兩秒鐘。他意識到其實自己完全可以每天多跑幾趟的,反正趕路又不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