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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大師傅打完這個電話之後,睡麼也睡不著。
沒一會就讓徒弟去看一看外麵的人是不是還在。
小年輕不明所以,在第五次被使喚去看了一眼之後,在大師傅身邊坐下來,問:“這到底是個什麼情況啊?”
大師傅抽著煙,朝著緊閉的大門看了一眼,沒回答他的問題,隻反問:“還在不在啊?”
“不在了。”
聽到這三個字,大師傅才稍稍舒了一口氣,往後一躺,說:“趕快睡會吧,再半小時就開工。”
“還要開工啊?”
大師傅斜他一眼,“要不然呢?其他事情你給我少管,腦子裡隻要記著好好賺錢這四個字就夠了,聽到沒有?”
“哦。”
然而,兩人剛在紙板上躺下來,門口就傳來門鎖轉動的聲音。
大師傅一下坐了起來。
下一秒,門就被推開。
陳宗辭讓人找了開鎖匠來,直接開了門進來。
大師傅愣了愣,開鎖匠看到裡麵有人,也是愣了一秒。很快就退了出去,本來就是拿錢辦事,對著陳宗辭道:“沒彆的事,我先走了。這門鎖已經壞了,最好找人換一下。”
陳宗辭說:“你去樓下等著,一會可能需要你來換鎖芯。”
開鎖匠默默點了點頭,就先一步離開了這是非之地。
大師傅站起來,咳了一聲,說:“你們到底要乾什麼?我都說了,我就是個給人打工的,你們找我也沒用啊!我剛才已經給業主打過電話了,有什麼事情,等她過來了,你們再來,行不行?彆影響我們工作。”
陳宗辭禮貌的說:“既然說業主要來,那我們就在屋子裡等。放心,不會妨礙你們做事。”
人都已經進來了,大師傅也不好趕他們出去。
再者,陳宗辭這樣的禮貌,反倒不好再說什麼。
要不然就成了他們無理取鬨了。
而且,他都已經強調自己隻是個打工的,不管房主的事情。那他也就沒有資格替房主把他們趕出去。
大師傅擺擺手,“屋子裡臟得很,你們愛待就待著。”
房子本來就不大,兩室一廳,四個人站在小廳裡,大眼瞪小眼,顯得特彆擁擠。
過了半小時。
陳麗華仍沒有出現,他們也準備開工。
周稚京跟陳宗辭就去房間裡。
牆壁上,還有火燒過的痕跡。
那場火還是挺大的。
差一點就波及到樓上樓下,索性是有人為控製,不會有人員傷亡的情況下,爭取將屋子裡的東西全部燒完。
一樣都不留下。
燒掉了他們生活的所有痕跡。
周稚京摸了摸黑乎乎的牆麵,她記得這邊之前貼過陳最的各種獎狀,還有籃球明星的海報。
陳最當年,也是熱血的籃球的少年。灌籃高手的貼紙都有不少。
十幾歲的大男孩,該中二的時候,還是中二。
從他房間的一些細節,其實可以看出來,他的童年生活,很豐富,也很快樂。
想想那些痕跡都燒掉,還挺可惜的。
周稚京:“以前那本相冊,你留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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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麵可是有陳宗辭從小到大的記錄。
陳宗辭:“沒有。”
陳宗辭除了簡單保留了一些周稚京和陳啟民的東西,關於自己的,他一樣都沒有留下。
周稚京有一點難受,那些東西多麼可貴。
是回憶,也是紀念。
廳裡。
大師傅和他的徒弟,一邊磨洋工,一邊時不時的朝著房裡的兩人偷偷看上一眼。
小徒弟道:“看他倆的樣子,好像真的在這裡住過似的。”
大師傅睨了他一眼,壓著嗓子,提醒他閉上嘴巴。
敲了敲桌板,“你看看你,快一個小時過去了,我給你的任務,你完成了多少?還有閒工夫多管閒事?!不想好好乾,就給我滾蛋。”
小徒弟撇撇嘴,小聲嘀咕說:“還能不能做都是個問題呢。”
大師傅剛想罵人,外麵就傳來有人上樓的動靜。
一抬眼,大師傅就看到了陳麗華。
陳麗華十五分鐘之前就已經到了樓下,一直沒上來。
足足猶豫了十五分鐘,在心裡反複確認陳最就是已經死了之後,她才走上來。
當年,房子著火。
她作為陳最唯一的姑姑,自然第一個接到通知。
但還是通知的晚了,等她趕過去的時候,消防已經把火都撲滅。房子裡的東西,一樣都沒有剩下。
彆說東西沒剩下,警察告訴她,連人都燒的麵目全非。
不過陳麗華沒見著。
方覺夏把遺體帶走了,連墓地什麼的,都是方覺夏弄得。
陳麗華不覺得有什麼問題,正好她不用花那冤枉錢。
本來,她從一開始就不同意陳啟民收養陳最,當時就極力反對,甚至以斷絕關係來威脅。
要是沒有陳最,陳啟民的生活可以更好,家庭也會圓滿。
就因為有了陳最。
陳啟民最後連老婆都沒娶,一輩子就給一個外人奉獻了。
最可氣的是,死了之後,手裡那點東西,都給了外人。
即使過去這麼多年,她想起來,還是一肚子氣。
陳啟民付出了那麼多,最後又得到了什麼呢?
死了都不願意把房子給她這個姑姑,根本就不是什麼有良心,懂得報恩的人。
還有那個什麼陳隻。
一聲不響的,不知道跑去了什麼地方。得了幾年好處,也不知道報恩。陳啟民是死了,可她這個姑姑不是還在嗎?
要真有良心。
也可以回報在她這個姑姑的身上。
陳啟民就她這一個親人。
所以,光有好心有什麼用?好心能有好報嗎?
想到這些,陳麗華就氣的心絞痛。
這一步步走上來,越想越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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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這人都死了那麼久了,怎麼還有幺蛾子。
她問:“人呢?”
大師傅沒說話,隻抬手摸了摸鼻子,目光朝著房間的方向掃了一眼。
陳麗華抬腳,還沒走過去。
周稚京先走了出來。
目光相對。
陳麗華一下子都沒有認出來,眉頭一擰,“你誰啊?”
周稚京記憶裡,陳麗華是個挺時髦的阿姨。
衣著打扮,還是比較時尚。
而且,陳麗華家庭條件還是可以的,不說大富,小康是有的。
她丈夫做點小生意,家裡有一輛十幾萬的車子,在市中心有一套四室兩廳的房子。
還是有點小錢的。
但即便如此,陳麗華也沒有在金錢上給予過陳啟民任何幫助。彆說幫助,偶爾還要來他這裡榨走一點。
在她看來,陳啟民的錢花在陳最的身上,還不如給她,給她的兒子和女兒。
他們在是真正的,有血緣的親人。
等到以後陳啟民老了,她的兒子女兒,也可以給他養老送終。
周稚京見陳麗華的次數並不多。
在陳啟民決定收養陳隻的時候,她還是給陳麗華打了個電話,告訴了她這個決定。
畢竟是一家人,這樣重大的決定,還是要跟她說一聲。
當時,陳麗華專門來了一趟,跟他們一塊吃了頓飯。
最開始,陳麗華是提議把人送去警察局,畢竟來曆不明,誰知道會不會有什麼問題。
就算要領養,也應該把背景都弄清楚。
哪有撿回來,說養就養的。
一開始,陳麗華還是很冷靜的給陳啟民分析,從陳隻本身的問題,分析到陳啟民自己。以他的條件,再多領養一個,壓力會不會大,對陳最是不是也不公平。
但陳啟華的脾氣很犟,他既然已經決定了,就不會有任何顧慮。
兩人說到最後,就吵了起來。
陳麗華負氣而走,就隻丟下一句話,以後出了什麼事,她都不會管。
當時,陳隻跟陳最一起待在房間裡。
兩人吵起來的時候,說話聲音很大。陳最就拿出他的p3給她聽歌。
當時陳最的歌單,一半是英文歌,一半是周傑倫的。
雖然耳機是塞上了,但音量不高,陳隻還是聽到了他們吵架的內容。
周稚京記得,當時耳機裡的音樂很好聽,衝淡了外麵吵架聲給她的不安感。
再後來,就是陳啟民的葬禮上。
陳麗華的嘴臉,她也是記得清清楚楚的。
即便過去那麼多年,周稚京依然記得。
然而,陳麗華似乎是不記得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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