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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琅看那對老夫妻來作案了,心裡想著要怎麼收拾他們最合適。
雖然他們暫時還沒來她這兒,但按他們一晚一家的頻率,很快就會摸到自己家了,所以該想想對付他們的具體方法了。
這兩人,跟之前的帶刀小偷不一樣,那人有危及他人生命的可能,所以讓他摔死了,琳琅也覺得是罪有應得。
但這對老夫妻,性質就不一樣了,他們不會危及他人生命,因為他們主打的就是,能偷則偷,不能偷就碰瓷,沒打算動手傷害誰,這樣的話,罪不至死,她要弄死他們,有點過了。
雖然罪不至死,但像蒼蠅蟑螂一樣,雖然不像老虎獅子那樣會害人,但會讓人惡心死,到時不是賠了菜,就是賠了錢,哪樣都讓人鬱悶。
這樣兩個像蒼蠅蟑螂一樣行為的人,不殺的話,也要好好收拾他們一頓,讓他們再不敢到處偷東西了。
要是餓的實在不行,那琳琅肯定會有惻隱之心,幫他們一把的,畢竟不能對將死之人提道德要求。
但,這兩人,琳琅調查過了,可不是餓的不行,畢竟國家的配給,再加上簽到係統給的物資,怎麼著說,也不會餓死人,相反,隻要不另外買吃的,還會讓人很富有,想吃什麼,不說像末世前那樣,想買就買,但也肯定能買到,嘗一嘗。
那這兩人為什麼偷東西呢?
原因很簡單,他們有兩個兒子,每個兒子各生了兩個孫子,且都是差不多大的年紀,需要他們在城裡帶孩子,這樣,他們一人幫一家帶孩子,沒法在鄉下種菜——不錯,他們鄉下是有地的,隻是他們早在第一個孫子出生後,就在城裡幫兒子帶孩子了,沒時間種鄉下的地,所以他們不像大多數縣城的人,在鄉下有地,自己種了菜。
他們沒菜,然後末世後,菜價又越來越貴,家裡買的菜的質量和數量,自然直線下降,四個孫子之前都是嬌慣的,沒菜吃,讓他們天天啃饅頭喝稀飯,那能行?不是摔碗不吃,就是大哭大鬨,可是把他們心疼死了。
孩子沒菜吃,兒子夫妻錢又不多,還要供房貸,剩下的錢買不起菜,家裡日子過的苦,那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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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每天晚上老頭子騎車帶著老太太去鄉下偷菜——說是老頭老太太,其實也就是五六十歲的樣子,所以騎車自然不成問題。
偷的菜,一些留著家裡吃,一些他們擺攤賣了,得的錢再買四個孫子愛吃的炸雞烤鴨等,很是快活了一些時間。
後來,各家都知道防備了,因為不光他們來鄉下偷菜,還有其他城裡人也來偷,於是鄉下各個村,每個村民小組,都是有夜間巡邏的,防止城裡人來偷菜甚至偷水。
這個,張父張母他們村,也一樣的,晚上有人巡邏。
這樣一來,他們就不敢偷了,怕被村裡人打。
彆看他們在城裡想碰瓷那些彆墅業主,在鄉下,他們可不敢碰瓷,因為鄉下人誰管你這個,還敢碰瓷,偷了東西,照死裡打。
況且,你往地上一躺碰瓷,人家馬上能從家裡拉出來兩個比你年紀還大的老頭老太太,也往地上一躺,反向碰瓷,畢竟鄉下也許什麼都缺,就是不會缺年紀大的老頭老太太,所以他們想在鄉下碰瓷,根本不可能。
沒法在鄉下偷了,他們就把主意打到了城裡那些有彆墅的,那些彆墅人家,有些人家是種了菜的,他們就想過去偷。
不用擔心發現,就算發現了,又或者對方沒種菜,他們就可以往地上一躺,碰瓷,說是業主把他們打壞了,讓他們賠錢,到時拿錢買菜一樣可以,他們的孫子,不就有肉有菜吃了。
還甭說,靠著這個方法,他們還真薅到了不少錢,因為他們為了不激怒業主,讓業主死扛到底,就是不給錢,讓他們白忙一趟,在每家要的不多,不少業主為了省去麻煩——畢竟打官司也挺煩的——都選擇了私了,給錢把他們打發走了。
這樣的行為,可是讓他們賺了不少。
但後來,有了簽到係統,家裡的生活變好了,畢竟孫子抽的東西,都是他們自己用,難道還會給他們父母嗎?有了吃的玩的,再加上他們老兩口保底十連抽,抽到了好東西,攢下了錢,都花給他們買東西,他們就消停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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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孫子消停了,老兩口也就不晚上出來薅錢了,畢竟晚上不睡覺出來搞這種事,也挺辛苦的。
但很快,菜價又漲了,當然了,孫子愛吃的烤雞烤鴨,價格自然也漲了,畢竟像這樣好吃的東西,都是暢銷的,暢銷的價格自然容易漲。
這樣一來,價格漲了,而他們的收入還是那麼多,變相地相當於,孫子得到的就會減少,這樣一來,他們又開始鬨了。
老兩口沒辦法,又拾起了老本行,準備給孫子多撈點錢,能買更多好吃的。
所以他們不是沒菜或沒吃的,純粹就是為了滿足他們四個孫子過好日子,才搞這樣的事,琳琅可不想慣著這樣的人,讓他們繼續為害地方,於是便想著,當初給前房東兒子的套餐,也許可以用在他們身上,隻要他們跑不了了,還能到處碰瓷?
反正他們有簽到係統,就算癱了,他們兒子為了簽到係統出的東西,賺的錢,也不會扔掉他們的。
相反,他們要不到處跑了,就能幫到很多人了。
而且,這還有一個好處——在對方來自己家之前,就將對方收拾了,就不用擔心在自己家收拾,還要處理監控的事了,因為根本不會有人想到,這是自己弄的。
隻是,給前房東兒子的套餐好弄,給這兩人,可不好弄,因為,之前房東兒子一個人住,而這老兩口,可是跟兒子孫子一大家人住一起的,晚上甚至帶著孫子一起睡,且據她所知,兩人住的地方不但人多,還有防盜窗,想進去,不驚動人,可不方便。
所以還得想個法子,不會被人發現地將兩人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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