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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打籃球就能發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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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陳美靜的吐槽頓時讓化妝室的眾人笑了出來。

畢竟是被燦哥捧起來的,替人挨兩句罵算啥?

單純覺得這種清奇的角度與彆扭的黑法很稀奇。

“這事兒還是得跟燦哥說一聲,我總感覺這彆扭的做事方式有點像姚敬業,保不準是有組織有預謀的。”

陳美靜自火起來後,唯一有衝突的也就隻有姚敬業了。

如果是水軍,姚敬業當然是第一懷疑的對象。

甭管是不是,鍋先扣著,彙報再說。

“行,我這就去辦。”

助理點點頭,馬上便將各種截圖內容打包,將文件發送給負責恰接工作的溫妮。

此時的溫妮,正百無聊賴的趴在工作室的桌子上打著哈欠。

燦哥不在的第一天,想他。

“唉人最近很忙,不能打擾人家。”

“等不忙了,我一定榨”

“嗯?”

聽到手機傳來聲響,溫妮抬起頭,掏出手機,仔細觀看。

發現是陳美靜發來的文件。

打開一看,眉頭當時便擰了起來。

國罵脫口而出,0幀起手。

“蘇卡不列!”

也不敢怠慢,當即便開始整理起陳美靜發來的文件,將其濃縮彙總,發給李燦。

隨後便一個電話打了過去。

“溫妮,我想你了。”

電話剛接通,便聽到話筒那邊傳來了李燦的聲音。

若是平時,溫妮可能會心花怒放。

但此時,卻直接開門見山的說道。

“你先彆想我了,有點事,你的作品正在被各種水軍抹黑,什麼角度都有,但似乎收著力度,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被噴的特彆狠,陳美靜懷疑是姚敬業搞的鬼,你抽個時間自己看看。”

“好”

李燦話剛說出半截,便被溫妮所打斷。

“等你忙完了再跟我說一聲,沒事不用打電話,掛了。”

嘟。

看著被掛掉的電話,李燦眼角一抽。

隻好在手機上打起字來,發給溫妮。

【樂團這邊不會很久,我打算直接解構,差不多三天足夠,之後他們自己練,暫時不需要我插手】

看著李燦發來的短信,溫妮會心一笑。

心情也變的愉悅了起來。

另一邊。

李燦隻是隨便看了一眼溫妮發來的文件,整個人便愣住了。

姚敬業抹黑自己這種事,李燦不意外。

但意外的是,在彆人黑的不到位的時候,還真有人站出來了。

“嗯?王福生?!”

雖然王福生並不是幫李燦說話。

但還是讓李燦感到非常意外。

“好啊老王,沒想到你還真是個人物,我之前還真是看扁你了!”

李燦神色正經了不少。

王福生或許確實對自己有偏見,非常想換著花樣黑自己,甚至可以為黑而黑,雞蛋裡麵挑骨頭的去硬黑,尬黑。

但遇到“專輯整體性”這種荒唐的角度,他也是該懟就懟。

繼續看下去。

在溫妮整理的文件中,也同樣看到了王福生刻意誇大,甚至有些離譜的銳評。

【李燦給陳美靜打造的幾首歌曲,除了一首例外,其餘全以r&b風格為主,但編曲實在太老套,沒有任何的突破性與開創性,融合電子與搖滾元素後,有種向歐美看齊的感覺,但卻是個四不像】

【原本的李燦是可以作出優秀曲目的,可現在呢?又俗又爛的流行音樂,甚至是玩笑之作,可偏偏有一群審美低下的粉絲願意捧臭腳,真的令人惡心】

“”

李燦挑了挑眉,倒是沒有動怒。

“看來,很可能是姚敬業買通水軍發力了,隻不過不敢鬨的太離譜,網絡時代還能拿專輯整體性說事,可想而知,這些水軍水平不高。”

“王福生看起來倒是沒收錢,但他是真黑我。”

李燦撇撇嘴,輕笑一聲,便沒有放在心上。

畢竟,任何搞創作的人,都永遠免不了挨罵。

老王仍然在尬黑,依舊在流行歌曲裡非要標榜藝術性。

不過這是人之常情。

“老王不是什麼問題,問題在於姚敬業。”

李燦皺著眉。

就算王福生這人有點問題,但顯然並不嚴重。

真正容易搞事情的,是姚敬業,自己必須要先下手。

念及如此,李燦不由思索起來。

看起來,得趕緊抓緊時間解構作品,然後趕緊回到工作室培養不會打籃球的王蘊澤。

靠著他,去到練習生節目綜藝中,去和姚敬業的代理人碰一碰。

自己則同樣作為“召喚師”,和姚敬業激情對線。

這樣才好抓住破綻,讓老師發力。

念及如此,李燦便迅速來到國家大劇院分配給自己的辦公室中,拋卻雜念,開始加班加點的對作品進行解構。

隻花了一天半的時間,將所有的內容完全細拆標記。

又用了一整天的時間,對每一位首席進行了係統的指示與拆解架構講述。

接下來,起碼能夠有一整個月的休息時間。

這中間隻需要來一兩次查閱一下各個聲部在解構狀態下的練習進度即可。

將三天多的任務迅速壓縮到兩天半內完成後,李燦便趕回了公司。

和溫妮會麵後,便和其一同來到了練習生練功房這邊。

王蘊澤此時正在練習,聽聞李燦的招呼,便趕緊屁顛屁顛的跑來。

“燦哥好!溫妮姐好!”

溫妮笑笑沒說話,就在一旁默默站著。

李燦則是點點頭,笑嗬嗬的問道。

“來吧,做好培訓準備,”

“好!”王蘊澤滿麵紅光。

“你和公司的合同呢?我看看。”

聽聞李燦的話,王蘊澤連忙點點頭,旋即便飛速跑回自己的宿舍,拿出合同遞給李燦。

在培養練習生之前,首先要確定其合同的內容,確定自己能夠操作的範圍,以免出現問題。

隻不過,在接到王蘊澤的合同後,雖然早知道內幕,李燦還是忍不住皺起了眉。

果然無論哪個世界,娛樂圈都是一樣的吸血。

練習生所擁有的自主權相當之低,可以說幾乎沒有自由。

資本遊戲是極度冷血無情的。

王蘊澤的合同,雖然不是那種大規模撒網騙取違約金的模式,是想著認真培養的,但也完全是霸王條款,各種詳細的要求非常多。

8歲簽約,起步15年,違約金高達3400萬,換取到的分成,隻有百分之6。

就算是成為頂流,年賺一個億,拋掉這稅那稅,這個抽完那個抽,再交點培訓費,真能到手怕不是隻有兩百萬,吸血程度簡直令人咋舌。

但這是普遍現象。

如果沒有好家庭或是好師門,賣身就是進娛樂圈的代價。

怪不得在當初聊到作品收入分成時,公司會如此果斷。

合著人家手裡捏了太多的分成,偶像本人甚至隻有半成多點。

將一名偶像除音樂作品外的偶像收益,分出15成到3成給自己,對公司來說,壓根不是問題。

但問題不大。

隻要打籃球,06成也能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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