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總,您為什麼要這麼做?難道您真的承認自己有錯嗎?”
“林總,五千萬的賠償,新生能承擔得起嗎?這是否會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
“林總,您這樣做,是不是為了平息輿論,為自己爭取一線生機?”
記者們再也按捺不住,紛紛拋出一個個尖銳的問題,試圖從林辰口中挖出更多內幕。
林辰微微一笑,抬手示意大家安靜。
“我承認,當初在挖角的過程中,我確實存在一些誤導行為,給螢火造成了損失,也給行業帶來了不良影響。”
“既然做錯了事,就要勇於承擔責任,這是我林辰做人的原則。”
“但是!”
林辰話鋒一轉,目光陡然變得淩厲,掃向那些被他從螢火挖來的藝人。
“我已經替你們償還了所有的違約金,現在,你們自由了。”
“是繼續留在新生,還是回到螢火,你們自己選擇!”
林辰的聲音鏗鏘有力,擲地有聲,每一個字都像一顆重磅炸彈,在人群中炸開。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那些藝人身上,等待著他們的抉擇。
單霜邁步走出,站在了林辰的身旁,用行動表示了自己的立場。
“我單霜,願意留在新生,與林總共進退!”她那源自魯東人骨子裡的豪爽與忠誠,顯露無疑。
緊接著,一個又一個藝人站了出來,紛紛表態。
“我願意留在新生!”
“新生給了我機會,我不會背叛!”
“螢火?嗬嗬,那種地方,我再也不想回去了!”
“林總仗義,我們也不是忘恩負義的人!”
這些藝人的表態,如同山呼海嘯,瞬間淹沒了所有質疑和猜測。
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看到這一幕,所有人都明白了,新生之所以能贏得這些藝人的擁護,絕不僅僅是因為錢。
更因為林辰的人格魅力和公司的文化氛圍。
而螢火,看似占理,實則失了人心。
這場官司,誰勝誰負,已經不言而喻。
新生,非但沒有因為這場風波而倒下,反而借此機會,名聲大噪,收獲了無數好評。
“這分明就是有人故意設局,陷害新生!”
“林總真是太有擔當了,這樣的老板,值得追隨!”
“新生,我看行!”
輿論的風向,徹底逆轉。
李婉瑩和秦凱精心策劃的這場“好戲”,最終,卻成了為他人做嫁衣。
庭審現場,人聲鼎沸,猶如煮開的粥鍋。
先前還義憤填膺指責林辰的眾人,此刻卻紛紛倒戈,轉而支持起新生,。
戲劇性的轉變,讓李婉瑩和秦凱的臉色,如同吞了蒼蠅般難看。
林辰環視四周,將眾人的反應儘收眼底,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我之所以這麼做,隻是為了表明一個態度。”
他頓了頓,聲音提高了八度。
“那就是,錯了,就要認,挨打,要立正!”
“有些事情,做了,就要付出代價!”
林辰的目光如刀,直直刺向李婉瑩,話裡話外,充滿了警告的意味。
在場記者都是人精,立刻嗅到了不同尋常的味道。
“林總,您這話是什麼意思?難道您指的是之前沸沸揚揚的零食質量風波?”
一位記者高聲提問,瞬間將所有人的注意力引到了另一個焦點。
“關於零食質量問題,我之前已經做過回應。”
林辰不慌不忙,沉聲說道。
“現在,我可以再補充一句。”
他微微一笑,笑容中帶著一絲冰冷。
“我們已經和百草集團達成合作,將那些惡意造謠、虛假宣傳、引導輿論的家夥,統統告上了法庭!”
林辰說到這裡,故意停頓了一下,目光再次落在了李婉瑩身上。
“李老板。”
林辰的聲音不高,卻清晰地傳進了每個人的耳朵裡。
“根據我們目前掌握的資料,那些發布虛假信息的,似乎……都是螢火旗下的員工。”
他的語氣中充滿了戲謔和嘲諷。
“作為螢火的老板,你是不是也應該為此,給大家一個說法?”
麵對如此質問。
李婉瑩臉色煞白,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
嘴唇微微顫抖著,像是被凍僵了一般。
她完全沒有料到,林辰竟然會在這眾目睽睽之下,將矛頭指向自己,打她個措手不及。
更讓她心寒的是,當無數鏡頭如聚光燈般對準她時,身旁的秦凱,竟然悄無聲息地低下了頭,仿佛要將自己隱藏在陰影之中。
這一刻,李婉瑩感覺自己像個被剝光了衣服的小醜。
孤零零地站在舞台中央,接受著所有人的審視和嘲笑。
林辰的坦蕩和從容,像一麵鏡子,照出了她的慌亂和狼狽。
“我……我……”
李婉瑩張了張嘴,卻發現喉嚨像是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般,發不出任何聲音。
她想解釋,想反駁,想為自己辯解,可話到嘴邊,卻又不知從何說起。
畢竟,那些惡意造謠、虛假宣傳的事情,的確是她指使螢火旗下的員工做的。
隻是,她本以為這些事情做得天衣無縫,絕不會被人發現。
卻沒想到,林辰竟然掌握了確鑿的證據。
“李總,您倒是說句話啊!”
“對啊,大家都等著您解釋呢!”
“難不成,林總說的都是真的?”
記者們可不會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紛紛舉起話筒,追問著李婉瑩。
一聲聲質問,像一把把尖刀,狠狠地刺在李婉瑩的心上,讓她痛不欲生。
看著李婉瑩那副支支吾吾、窘迫不堪的樣子,在場不少人發出了嘲諷的笑聲。
這笑聲,如同針紮,深深刺痛了李婉瑩的心。
曾經,她也是這般高高在上,俯視著林辰,將他踩在腳下。
可如今,風水輪流轉,她和林辰的位置,徹底顛倒了過來。
她成了那個被眾人嘲笑、被對手碾壓的失敗者。
林辰,為什麼?
為什麼你就非要跟我作對?
一聲怒吼,在李婉瑩心底回蕩,瞬間將她整個人點燃。
“我沒什麼好說的,你有證據,完全可以控告我!”
“不過,現在你的行為,根本就是無稽之談,按照規矩,我是不是可以告你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