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書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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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禾,退婚是為你好,我心悅之人不是你,你不要不識好歹……”

沈初禾坐在地上,屁股有點疼,頭暈乎乎的,麵前一個古代書生裝扮,二十出頭的瘦削男子,滿臉不耐的指著她說退婚,吵得她耳鳴。

她皺眉環視周圍,正麵兩間土房,邊上破破爛爛的籬笆牆還沒半人高。

天空陰沉沉的,地上有些落葉,風一吹掀起不少灰塵。

此時一個穿著淡藍色裙子,相貌淡雅的姑娘走到沈初禾麵前,趾高氣昂的對著她說教:“沈姑娘,你和安裡哥的婚約隻是老一輩口頭上的玩笑話,做不得數的。退婚是為你好,這樣你以後才能遇見真正的良人。”

沈初禾聽到這段話不淡定了,這不是昨天自己熬夜看的那本叫《重生後:錦鯉嬌妻帶夫殺瘋了》的小說裡,開篇女主對女配說的話麼?

因為自己與惡毒女配同名,所以沈初禾是站在女配視角看的書,氣得她一宿沒睡。

書中女主白明月前世被繼母強迫嫁給了賭徒,三年後慘死在青樓。

臨死前,暗戀她十年的男主王安裡趕去救她,可惜一切都晚了。

白明月死前發誓,如果重來,她一定要嫁給王安裡,一定要讓繼母生不如死。

她如願重生在出嫁前,報複繼母之後,就趕緊找到王安裡表明心跡,兩人一起來找沈初禾退婚。

原書中,此時正是最重要的節點,女配沈初禾被女主白明月的話刺激,給了對方一耳光,手上戒子刮破了對方臉頰,血沾到戒子,讓白明月開啟了係統空間,從此走上大女主的道路。

這是最讓沈初禾生氣的地方,因為這戒子是女配的,作者為了爽,讓女配主動打人送上金手指,她是爽了,可是底線呢?

好在一切悲劇還沒開始,她立馬咬破了手指,把血抹在了戒子上。

瞬間她的意識裡出現了一個十平米左右的混沌空間,伴隨著還有一個係統的聲音:“歡迎宿主開啟好人好事係統空間,做的好事越多,獲得積分越多,兌換物資也越多,還可以升級獲得更大空間。初始獎勵,續命丹一枚。”

沈初禾確定自己得到係統,心裡踏實了,係統兌換的物資雖然金貴,但是空間在原書後續劇情中,起到更至關重要的作用。

此時白明月的心裡猛地揪了一下,就好像什麼很重要的東西,在剝離她。

王安裡看著舉止奇怪的沈初禾,心裡更多了怨氣,推了一下她肩膀:“沈初禾,你彆裝死,說話啊。”

沈初禾被推了一下,意識從空間離開。

看著王安裡那張小人嘴臉,她揚起手就是啪啪兩個大耳瓜子,前世跟著開武館的舅舅習武,從未挨過欺負,能動手她不喜歡廢話。

王安裡完全沒有防備的情況,被打了兩巴掌,隻覺得眼前冒著金星,嘴角還有點鹹腥味道。

白明月也被這巴掌給嚇了一跳,但是她也是經曆過風浪的人,很快的調整情緒,扶住王安裡。

然後帶著指責的對著沈初禾開口:“沈初禾,你怎麼這麼粗鄙無禮,我們是為了你好,這兩巴掌也就算是了結了你和安裡哥的瓜葛,我們不跟你計較更多,你走吧。”

沈初禾聽著這不要臉的茶言茶語,撐手站起來,對著白明月也是兩個大耳刮子:“不會說話,就把嘴閉上。”

說完,沈初禾注意到牆外有村民看熱鬨,她對著眾人開口:“我和王安裡有娃娃親,雖然沒有文書,但是這些年我家一直資助王安裡讀書,照顧他家老小,大家也都看得見。他們心安理得的接受,就代表是認同的,現在王安裡中了秀才就生二心,想不賠償的把我趕走,你們說他們做的是人事麼?”

原書中的沈初禾一門心思嫁給王安裡,其他什麼都不在乎。而自己不一樣,不僅要退婚,還得想辦法把給王家花的錢要回來。

她要改變書中的每一個環節,以免回到炮灰境遇。

沈初禾這話讓圍觀村民都議論起來,看王家的眼神也都帶著鄙夷。

白明月覺察不對,對著眾人威脅:“安裡哥已經考上了秀才,未來可是要當官的,你們確定要跟王家作對?”

古代底層百姓沒什麼見識,這話確實讓他們閉了嘴。

沈初禾回憶劇情,原書中為了凸顯大女主光環,王安裡以後的每次科考,都是因為白明月利用係統空間得到機緣,為他鋪路,現在金手指在自己身上,王安裡可就沒難麼順了。

她對著人群道:“王安裡想當官,還要參加鄉試會試殿試,他讀了十幾年書才考上秀才,也沒什麼天賦的。以後沒了我們家供他,他還要種地,要照顧病重的母親年幼的妹妹,拿什麼繼續專心讀書?”

果然這句話又把村民的輿論扭轉了,他們都挺煩王家的,王婆子極愛吹牛,還喜歡打壓彆人,但是因為王安裡讀書好,所以大家對她都讓上幾分,現在自然也就不顧忌什麼了。

此時的白明月的手掌心有些出汗,沈初禾這個女人怎麼跟王安裡說的一點不一樣?

不是說她愛王安裡愛得死去活來,什麼都聽王家的嗎?

吵鬨的時候,裡正周平穿過人群走進來,對著沈初禾公道開口:“這事確實是王家不對,咱們下嶺村是講道理的,不會讓你一個外村姑娘在這受欺負,你說你想要怎麼解決?”

書裡,周裡正是非常正直的人,所以沈初禾沒顧慮,說出自己的想法:“如今我們鬨成這樣,兩家婚約自然徹底解除。王家忘恩負義沒道德,我付出去的感情就當喂狗,但是欠我的錢,他們必須還。”

周平認同點頭:“這個是應該的,但是這麼多年,這賬要怎麼算?”

沈初禾可是接受過九年義務教育的人,這點賬自然難不倒她。。

她心裡邊回憶邊盤算:“我家是從三年半前開始接濟王家的,王安裡讀書天賦不高又愛麵子,去的好學堂收費較高,光束脩每年就十兩銀子,加上衣食住行,一年要十二兩,三年就是三十六兩。但不是同時拿出來的,所以利錢四舍五入算二兩,共三十八兩。”

說到這,沈初禾還好意的解釋一句:“這可是按照大豐國最低的利錢算的,不違法。”

這個書裡有提過,她不能多要,以免被人說成訛詐,就算是到了古代,那她沈初禾也是遵紀守法好公民。

然後接著她繼續道:“我平時年節給王家送的節禮,雞鴨魚肉也不少,還有我最近來貼身照顧王安裡母親的工錢,我不多要,湊個整數,四十兩。隻要王家給我四十兩銀子,我和他們就徹底兩清,至於良心債,那就讓天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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