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人這一覺睡的特彆的沉,一覺睡到了大中午,還是一陣吵吵鬨鬨的聲音,將他們吵醒了。
他們睜開眼,就嚇出了一身的冷汗。
家裡竟闖進一群人,不由分說就將他們拖出了屋子,很快有人在屋裡搜出了東西,然後蘇家人,包括三歲的小豆丁,被人帶走了。
林芳及時跑出來,提出要跟蘇強離婚。
“蘇強,我跟你結婚才四天,就從一個黃花大閨女變成了一個二婚女人,你可害慘我了呀,嗚嗚,蘇強,你要跟你離婚,你必須要補償我,你把家裡的房子給我……”
林芳以為,她還要費一番口舌,才能說動蘇強。
哪知,她剛開口,蘇強就同意了。
他說,“我有個條件,我們離婚,小豆給你,你要幫我撫養照顧他長大,不然房子不會給你。”
小豆有心臟病,去了農場那種地方,隻有死路一條,跟著林芳,才有活路走。
一套房子而已,能買兒子一條活路,值當。
蘇家家底厚,不在乎一套房子。
林芳想了想,同意了,“行,我同意,就是看在房子的份上,我也會好好照顧他。”
蘇強閉了閉眼,遮住裡麵的不甘,冷冷威脅道,“林芳,你這兩天故意冷淡我家人,我可以不跟你計較,但你一定要好好把小豆撫養長大,這是我蘇家唯一的根,要是我兒子有個什麼三長兩短,我蘇強絕不會放過你。”
蘇家的事,是被人故意栽贓陷害。
可蘇強沒證據。
他已成了階下囚。
他恨。
可恨又能怎麼樣。
眼下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儘力保住兒子。
而他唯一能托付的人,隻有林芳。
蘇強寫了一張跟林芳和小豆斷絕關係的證明,還把蘇家的房子送給了林芳。
林芳順利的辦了離婚手續,還把蘇家的房子過戶到了她名下。
拿著新鮮出爐的房契,地契,離婚證,和新辦下來的她個人戶口本,林芳心情爽歪歪,連帶著看哭哭唧唧的小豆丁,都不覺得那麼討人厭了。
“小豆丁,彆哭喲,你爸爸隻是去很遠的地方工作去了,你想不想你親媽,我帶你去找媽媽好不好?”
想讓她養仇人的兒子,是不可能的。
但她也不會丟下三歲的孩子不管。
唯一的途徑,就是把小豆丁送去給他媽媽撫養。
親媽養兒子,天經地義。
林芳很快就從鄰居口中,問到了小豆丁親媽魯萍萍的娘家地址,她正要把小豆丁給人送去,誰知,小豆丁突然發病了。
他有心臟病。
突然遭受這麼大的刺激,承受不了,竟然發病了。
林芳不想在大庭廣眾之下,背負上一條人命,她著急忙慌的將人送進醫院。
“你是家屬吧,我們先急救孩子,你先去交醫藥費。”小豆丁被醫生抱進急救室後,有個護士對林芳道。
林芳愁眉苦臉道,“我沒錢,我隻是一個後媽,跟他爸爸結婚四天就離婚了,孩子你們先救著,畢竟是一條人命,我去通知他親媽過來交醫藥費,他親媽在百貨商場上班。”
林芳說著,撒腿就跑了。
在百貨商場,林芳找到了小豆丁的親媽魯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