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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大陸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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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爸這幾天心總是懸著。樂峰每晚都十點後才回來,他就在廠門口踱步,煙一根接一根。90年代的深圳有多亂,他這個保安隊長最清楚——飛車黨當街搶包,小偷撬鎖如入無人之境,流氓團夥鬥毆見血都是常事。幾個月前,一夥河南人還堵過廠門,就為廠裡一個女工,最後是他拎著警棍出麵擺平的。

他想去兒子說的酒吧看看,可樂峰出門時,他還在值班。

馮哲也有陣子沒見樂峰了。上次聽他的買了巴西贏,一萬變一萬四,淨賺三千。這幾天他沒去酒吧,但知道樂峰在那兒駐唱。

“老豆,每天困在廠裡,悶死啦!”馮茜撅著嘴抱怨。老媽忙得腳不沾地,看顧女兒的任務自然落到閒人老爸頭上。

馮哲也頭疼。女兒在深圳沒玩伴,又不能放她一個人亂跑。

“要不…晚上帶你去酒吧見識見識?”馮哲想起了樂峰。

“真的?好呀!”馮茜眼睛一亮,“香港的蘭桂坊我去過,內地的還沒見識過呢!”

晚上八點,馮哲帶著馮茜下樓。樂爸看見他,趕緊迎上來。一聽是去兒子上班的酒吧,他立刻表示要同去。

馮哲開車,三人到了“藍調海洋”,找了個視野好的卡座。舞台上,樂峰正和樂隊酣暢淋漓地表演著。

樂爸第一次看兒子在聚光燈下的樣子,震驚得忘了呼吸。那個握著話筒、掌控全場的耀眼少年,真是他沉默寡言的兒子?一股滾燙的自豪感猛地衝上心頭,他下意識挺直了腰板。

馮茜聽得入神。台上男生的歌聲有種奇特的穿透力,唱的曲子更是聞所未聞。

“小茜,知道台上那小子是誰嗎?”馮哲呷了口酒,笑著賣關子。

“誰啊?”馮茜吸著果汁,漫不經心。

“仔細瞧瞧。”

馮茜眯起眼。男孩穿著做舊的破洞牛仔褲,頭發用發膠抓出張揚的造型,臉上還架著副遮住半張臉的墨鏡,個子…她搖了搖頭。她在深圳連閨蜜都沒有,更彆說認識的男生了。

“他是我兒子,樂峰。”樂爸的聲音帶著壓不住的驕傲。

“啊?!”馮茜手一抖,果汁差點灑出來。她猛地扭頭,死死盯住舞台——那個背著電吉他、渾身散發著不羈氣場的搖滾少年,真的是廠裡那個穿著拖鞋短褲、被她無視的邋遢男孩?

“是他?”馮茜瞳孔地震,完全無法將兩者聯係起來。

樂峰沉浸在演出中,絲毫不知老爹在台下。馮茜放下果汁,開始認真聆聽。她從小浸淫在香港這個華語流行音樂的前沿陣地,台灣的國語金曲也耳熟能詳。但這幾首歌的風格,與她熟悉的旋律截然不同。

許巍的音樂,像一陣來自西北曠野的風。編曲上,它巧妙地將西方搖滾的節奏骨架,揉進了中國民謠的旋律線條裡,既有力量感,又有種奇異的治愈感。歌詞更是直擊人心,既有理想主義的青春呐喊,也有個人情感的真誠低語。

樸樹的歌更偏向民謠,但內核相似——他們都開創了一種全新的、屬於華語音樂的“民謠搖滾”表達。

無論是否懂音樂,這幾首歌帶來的新鮮感和衝擊力,都讓人無法忽視。

台下雅座,酒吧王胖子經理正對著一個微胖的男人唾沫橫飛:“李總,我沒吹牛吧?這小子就是個天才!下學期才高三!”

“確實…有點東西。”被稱為李總的男人推了推金絲眼鏡,眼中精光一閃。他拿出磚頭般的大哥大,撥了個號碼。

“郭總,‘藍調海洋’發現個好苗子,自彈自唱全是原創,質量…相當驚豔。”

“好,我問下。”李總捂住話筒,轉向王胖子,“王總,這小子明晚還來嗎?”

“來是肯定來…”王胖子小眼睛滴溜溜一轉,露出狡黠的笑,“不過嘛…也不一定,得看溝通…而且…”

“而且什麼?”

“李總,你們滾石寄存在我這的好酒…庫存可不太多了啊。”

“你小子…”李總立刻會意,對著電話那頭快速說了幾句。掛斷後,從鼓囊囊的皮夾裡掏出一疊百元大鈔拍在桌上,“明晚務必讓他來!我們郭總親自過來驗貨!這是一萬,先存著。她要是滿意,後麵還有!”鈔票在昏暗燈光下泛著誘人的光澤。

“好嘞!包您滿意!”王胖子眉開眼笑地收起錢,手指撚了撚厚度,心裡樂開了花。台上的少年哪是歌手,分明是棵金光閃閃的搖錢樹!這兩周酒吧流水翻了倍,明天還能再撈一筆大的!

十點,樂峰演出結束,汗濕的t恤貼在背上。王胖子在後台堵住他,破天荒地塞給他五張百元大鈔,紅光滿麵地叮囑:“樂小哥,明天有貴客!天王老子來了你也得準時到!”

樂峰走出酒吧,熱浪裹挾著汽車尾氣撲麵而來。他一眼看見老爹站在路燈下,旁邊是馮哲和…馮茜?他有點意外。

“爸?馮先生?你們怎麼…”

“帶你爸來欣賞你的‘演唱會’啊!”馮哲大笑著拍他肩膀,“行啊小子,深藏不露!”

“峰仔,走了。”樂爸掏出鑰匙,走向牆邊那輛老舊的二八自行車。

“樂峰。”馮茜的聲音響起,清脆中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探究,“你晚上唱的那些歌…都是你自己寫的?”

樂峰看向她。路燈柔和的光線下,女孩漂亮的臉龐少了幾分白天的疏離,眼神也柔和了些。他點了點頭,沒多說什麼,跨上了老爹自行車的後座。

馮茜坐進奔馳,看著窗外流光溢彩卻略顯雜亂的街道,忽然問:“老豆,媽咪不是說大陸仔都很窮很土嗎?樂峰怎麼能寫出…那麼好聽的歌?”

馮哲瞥了一眼女兒困惑的側臉,笑了笑:“大陸很大,人很多。出幾個天才,很奇怪嗎?小茜,香港台灣,終究隻是小地方。”

馮茜沒再說話,隻是望著窗外飛逝的霓虹,第一次對母親灌輸的“大陸印象”產生了動搖。三百塊月薪就能讓工人拚命?可三百塊,在香港,真的隻夠普通人吃一天飯嗎?

廠門口煙霧繚繞的夜宵攤,樂峰大口吃著炒牛河,油光蹭亮了嘴角。他把五張百元大鈔塞進老爹粗糙的手裡:“爸,拿著。”

“你這孩子…”樂爸眼眶有點熱,手指摩挲著嶄新的鈔票,“你一天掙的,頂我一個月了…我崽有出息了!錢你自己收好,開學還要交學費呢。”

“我有存錢,快四千了,學費夠。”樂峰語氣輕鬆,“你跟媽太辛苦,以後不用這樣了。今天老板多給了兩百,拿著!”他不由分說把錢按進父親掌心。

樂爸小心地把錢揣進內兜,感覺那幾張紙片滾燙滾燙的。臭小子懂事了,能賺錢了,也知道心疼爹娘了。“峰仔,你…你啥時候學的這些?唱歌真這麼賺錢?”

“一直喜歡瞎唱唄。”樂峰含糊道,“爸,你是不知道,酒吧裡東西貴死人!外麵三塊的啤酒,裡麵賣十五!一小碟花生米敢要五十!一瓶像樣點的洋酒,幾百塊跟玩兒似的!”

樂爸聽得直咂舌。回到廠裡,老姐和老媽剛洗完澡,聽說樂峰一天賺了五百,小小的宿舍裡充滿了久違的、帶著煙火氣的歡笑聲。

人在窮的時候,賺到一筆“巨款”的快樂是純粹的、帶著體溫的。就像朱元璋念念不忘的那碗“珍珠翡翠白玉湯”,真當了皇帝再吃,卻再也找不回當年的滋味。

樂峰心裡也漲滿了一種踏實的成就感。重生後賺的第一桶金,三千多塊,在94年的老家,足夠蓋半間磚瓦房了!

但這點錢,還遠遠不夠。世界杯的賠率像魔鬼的誘惑在眼前晃動。怎麼才能讓這三千塊,滾成三萬、三十萬、三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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