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同蘋果公司達成了協議,將由他們與FineWks共同開發基於觸摸屏的相關技術,雙方共享在此基礎上產生的所有專利。”
聽著伊萬塔的話,巴倫對能夠達成這樣的結果,倒也沒有太大的意外。
畢竟雖然蘋果公司那邊也知道FineWks的擁有者IC資本,此時已經收購了研發智能手機操作係統的安卓公司,但本身蘋果公司即便是有研發類似係統的想法,但那個係統,按照蘋果公司的傳統,也隻會由他們的產品所獨享,並不會對其他公司授權。
另外,此時的安卓公司相比蘋果公司來說,無論是知名度還是人員的數量,都不值一提,他們也不會想到這家公司未來會成為IS係統最大的競爭對手。
同安卓公司相比,此時在智能手持設備中已經推出的塞班、WindsMile,甚至是Palm,都對蘋果公司更具威脅性。
在離開華夏之後,巴倫又來到了紐約。
畢竟在婚禮之後,這邊的女人們,還是需要安撫一下的。
就像是此時身邊的伊萬塔,剛剛在學習知識的過程中,最開始難免能夠察覺到她帶著一些小情緒,不過在巴倫的刻苦用功之下,已經將其完全消解,甚至還毫不吝嗇的給她注入了許多的正能量……
雖然說巴倫名下的投資公司,是蘋果公司的大股東,但他並沒有去過多的詢問過蘋果公司一些產品的開發進度,就連他們現在是不是已經開始研發IPHne都還沒有過問過。
畢竟雖然安卓公司是由IC投資所擁有,但等到未來他們推出了基於安卓係統的手機之後,他同這家公司之間的關係,也並不會一直保密下去。
那麼為了避嫌,巴倫也不會去過多的關心蘋果公司的業務。
就像是原時空的時候,喬布斯曾經在後來說過這麼一句話:
“如果有必要,我會用儘最後一口氣,花儘蘋果存在銀行的400億美金,我要毀掉Andid,因為那是偷來的產品。”
為什麼這麼說呢?
穀歌公司的CE施密特,自2006年到2009年,也曾是蘋果的董事之一。
當時的蘋果公司和穀歌公司,正處於“蜜月期”,被稱為“AppleG”,作為蘋果公司的董事之一,喬布斯不但經常和施密特談論他們的手機計劃,也會允許施密特出席一些與iPhne設計有關的會議――當然喬布斯雖然知道穀歌在做手機,但潛意識覺得穀歌是在進行滑蓋設計的手機,競爭對手應該是微軟。
但一直到當時HTC推出第一款安卓係統的手機之後,喬布斯才發現那一款手機竟然與IPHne如此相似,認為是穀歌抄襲了他們……因此非常憤怒,也為此,後來蘋果公司針對安卓陣營的公司,發動了一係列的專利訴訟……
正是因為巴倫知道這件事情,而且事實上,未來的智能手機,其他的廠商的確是在一定的程度上“借鑒”了IPHne的布局和操作模式――當然,這是在最初期的時候,到了後麵,蘋果公司和其他的手機廠商之間,也會互相“借鑒”了――但未來榮耀電子會推出的安卓智能手機,必然也會同IPHne有許多相似之處,因此為了避嫌,他肯定不會去做出容易在未來讓喬布斯懷疑的事情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