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又買房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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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要不是長輩,沈茹高低也要罵兩句的。

沈茹給陳寶梅打電話,根本就不是勸她,而是跟她吐槽吳家人。

“她要不看重物質,怎麼不多幫幫沈欽夫妻,還要您出馬,給他們擦屁股。”

陳寶梅也忍不住笑了,“你理她做什麼,拉黑就是了。”

這個親家母就跟她那傲氣的女兒一樣,從來都是看不起沈家,看不起陳寶梅的。

他們自詡知識分子書香門第,哪裡願意跟沈家這種泥腿子有牽扯。

要不是吳文婉執意要嫁給沈欽,他們連交集都不會有。

結成親家十來年,陳寶梅跟那兩位親家見麵的次數,一巴掌數都有多餘。

就連之前妞妞的認親宴,吳文婉的父母都沒有來。

連親外孫女隻是因為出身農村他們都不待見,更彆提陳寶梅這個養豬的了。

上一次他們見麵,還是在四年前呢。

那時候吳文婉打算讓兩個孩子上國際學校,單靠他們自己的收入又不夠。

吳文婉想讓陳寶梅給孩子們出學費,於是就組了這麼一個局,把自己親媽叫上了,美其名曰讓雙方父母都補貼一點。

陳寶梅還記得吳母那雙眼睛總是吊得高高的,看人的時候下巴揚得老高,眼皮子下撇三分,就這麼審視地打量著彆人。

言語舉止也總是一副高人三分的姿態,從骨子裡透出來的那種傲慢涼薄,讓人特彆不舒服。

讓她彆看重身外之物?真是笑死人了。

他們不看重,那他們怎麼不補貼沈欽夫妻?

吳暉還跟他們吳家一樣姓呢。

她已經跟沈欽斷了關係,就算他發生天大的事,陳寶梅都不會出麵的。

陳寶梅不去,吳母也沒有辦法。

讓她拉下麵子過來請陳寶梅,那就更不可能了。

“文婉,你那婆母拎不清就算了。這樣無德的老人,其實斷了關係更好,省得她以後影響你們。”

吳文婉很難受,“媽,她拆遷款拆了上千萬!”

一想到以後這千萬巨款都跟他們大房無關,吳文婉就心痛。

“千萬又怎麼樣,她不給你們,你們還能去搶不成?你的當務之急,是穩住沈欽。你們夫妻之間並沒有什麼原則性問題,離婚就太可惜了。彆拿婚姻當兒戲,好好跟他談一談。這男人有時候也是需要哄的,你這次確實有錯,把人打成這樣,怎麼也得好好哄一哄。”

吳文婉肯定是不想離婚的,沈欽除了沒用一點,其實對她很不錯了。

家中大小事情都由她決定,她說什麼就是什麼,他們夫妻之間也很少紅臉。

也就是從陳寶梅不願意補貼他們之後,他們才多了不少矛盾。

他不同意繼續養沈皎,就因為自己堅持,他也妥協了。

吵架歸吵架,她把人打成那樣,沈欽也沒有朝他動手。

可彆人一勸,吳文婉就產生了逆反心理。

“不就是離婚嗎,誰離了誰還過不下去不成,他想離就離,憑什麼要我去哄他。”

吳母恨鐵不成鋼道:“那你就等著跟沈欽離婚?你還年輕,真離了婚肯定是要再找的。人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夫妻肯定都是原配的好。那半路夫妻大部分都是各懷鬼胎的,根本就過不到一處去。當初是你自己要死要活偏要嫁給他的,現在怎麼又不願意了?”

吳文婉不吭聲了。

吳母勸了一會兒,吳文婉到底拉下麵子跟沈欽道了歉。

可惜沈欽態度堅決,就是堅持要離婚。

吳文婉覺得自己難得低頭,他還如此不給自己麵子,氣得帶著兩個孩子回了娘家,也不管在醫院的沈欽了。

最後還是吳父出麵,不知道跟沈欽說了什麼,沈欽才鬆口,不提離婚的事。

不過那個逼仄的小家他是不想回了,傷好了之後,索性包袱一卷住到了單位宿舍裡。任憑吳文婉如何生氣跳腳,他也不回去。

陳寶梅大手一揮,買了十套小戶型的商品房,唐箏也說話算話,給她打了七折,一共花了四百二十來萬。

陳寶梅給陸瓊華挑了一套,讓陸瓊華出十五萬塊,自己掏錢給陸瓊華補了二十來萬。房子都定好了,

陸瓊華沒辦法,隻能收下了。不過她卻在心裡暗暗發誓,以後一定要拿陳寶梅當親媽孝順,等她存到錢了,就把陳寶梅補貼的房款還給她。

沈茹也在陳寶梅的鼓動下買了兩套小戶型用來出租。

房子是現房,合同一簽房產證拿到手,就可以著手裝修了。

陳寶梅打算請人簡單裝修一下,再租出去。

她買的房子位置很不錯,配套設施完善,周圍還有一所重點高中,出租是不愁的。

手裡有錢底氣足,陳寶梅也不想自己折騰了,就全包給裝修公司弄。

除開七七八八的花費,陳寶梅現在手裡還有八百來萬活期存款。

陳寶梅琢磨了一下,她也沒有彆的花費,要不到魔都買兩套房子得了。

魔都現在的房價已經很高了,聽沈茵說均價已經到兩萬塊錢一平了,不過陳寶梅記得後麵價格漲得更加離譜,一平米能賣到五六萬去,黃金位置房價更是上了六位數。

她也不買大房子,就買八九十平的小戶型,出租方便,以後要想脫手也容易得多。

在魔都買了房,以後沈茵也不用租房住了,她去看沈茵也方便。

陳寶梅一拍巴掌,就這麼決定了。

先到魔都把房子買了,再回來考駕照買車。

正好趁著妞妞還沒開學,帶她到魔都玩一玩。

之前沈欽夫妻五一的時候帶沈皎和吳暉去魔都旅遊了,妞妞雖然嘴上不說,但陳寶梅還是能看出她有些羨慕的。

小姑娘嘛,出去玩最開心了。

陳寶梅立馬就拍板,決定出發去魔都。

她給沈茵打了電話,讓沈茵幫她訂車票。

沈茵在魔都上大學,又在魔都工作好幾年,陳寶梅都沒有去過魔都。

上大學的時候陳寶梅想送沈茵去,卻被沈興國說家裡離不開她,一群豬等著她照料,讓她照顧家裡,自己去就行了。

陳寶梅一想也是,她比沈興國更會喂豬,留沈興國在家裡照看,指不定又要養死幾頭豬。

陳寶梅也就放棄了送沈茵去上大學,換成沈興國去。

沈興國一去就是五六天,在魔都遊玩儘興了才回來。

現在想起來,陳寶梅真覺得自己挺傻的。

大半輩子都過去了,也沒出過什麼遠門。倒是沈興國,因為他這也不會那也不會,反而經常跑出去旅遊。

陳寶梅後知後覺有些明白過來,也許不是他不會,是他不想學,故意這樣的呢。

如此就能把家裡所有活計順理成章推到她身上了。

可惜啊,她明白得太晚了。

去魔都那樣的大都市,感覺就像鄉下人進城一樣。

陳寶梅摸著身上樸素的衣服,再看妞妞身上單調的短袖牛仔褲,她決定祖孫倆捯飭一下,買幾身漂亮衣服穿去。

陳寶梅帶著妞妞出門買衣服,到大門外打車,卻見沈銘抱著他那假兒子,正在跟門衛理論,鬨著要進來找陳寶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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