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小說之神(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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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蘭書屋總部大樓,周青山的辦公室內。

門關著。

周青山正在看n主持人瑟爾沙凱利的現場直播,對著那一雙歐美健身女人特有的強壯黑色絲襪美腿吹了一聲口哨:“她可真有勁兒,可真是甜心。”

“喲。約瑟夫史密斯。他的老爸是蘭登書屋的垃圾編輯彼得史密斯。我討厭的人。但我喜歡這個男孩。他還參加了我的簽名會。在這一刻,在電視上看到他再一次逃課。我很感動。也為美利堅的未來感覺到憂心。在這一刻。我超越了美利堅。”

莉莉絲站在他的旁邊,聽著他在誇獎電視機裡的賤貨,忍不住靠上來,說道:“boss。我的腿也很強壯。”

“是的。你的也很強壯,但還不是我的。”周青山聳了聳肩道。

“馬上就是您的了。”莉莉絲說道。

“好的莉莉。”周青山把她抱了起來,坐在了自己的腿上,像抱著一個孩子。

“她說現場情況你們三個人勢均力敵。您就真的一點都不擔心嗎?”莉莉絲靠在他強壯的胸肌上,聽著他強力的心跳聲,略有些柔弱的問道。

這可是幾千萬美元的豪賭。

“莉莉。你變得不像你了。我們贏定了。現在的主持人懂什麼?我敢斷定。我的福爾摩斯今天能賣出去至少一百萬本。一個星期內清空五百萬本庫存。明天就可以打電話給印刷公司,印刷第二版了。也印刷五百萬本。至於那兩個小醜,他們看不到我的尾燈。看著吧莉莉。到中午就會出現變化了。堅強點,你可是莉莉。征服了我的女王。我是你的甜心。你的男孩。”

周青山不滿道。莉莉絲最近變得柔弱了,這很不好。她可是女王。

“謝謝你給了我信心。威廉。”莉莉絲恢複了笑容,親吻了周青山的臉頰。

………………

口碑會傳播,但需要時間。一本這麼厚的小說,看完至少個小時。最快也要到中午,口碑才能迅速上升。

一家私人安保公司。

“噠噠噠!!!!!”瑪蒂娜正拿著一把突擊步槍,戴著戰術耳塞,對著前方的靶子,瘋狂扣動扳機。

槍口在冒煙。她的身體也隨著後坐力而抖動。

今天的她不像是一個公主,而像是一名戰士。黑色沒有任何圖案的背心,配合迷彩褲子,以及一雙戰術靴子。讓她充滿了強悍的氣息。

“小姐。這是您快遞的福爾摩斯。”鮑勃遞給了瑪蒂娜一本書,正是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他的語氣略顯調侃。

瑪蒂娜立刻停止了射擊,精致的小臉蛋上,露出了喜悅的笑容。

然後她把槍遞給了鮑勃,拿著書走到了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翹著腿看了起來。

這一看就是三個小時。她眨巴了一下乾澀的眼睛,抬頭對鮑勃說道:“鮑勃叔叔。打電話給我們所有喜歡偵探小說的人。這是一本傑作。它超越了無人生還。周的才華,真是讓我震驚,讓我欽慕。”

她輕輕撫摸著十分豪華的精裝版福爾摩斯,仿佛在撫摸價值上億的藝術品。臉上殘留著震驚,精彩絕倫的故事,讓她傾倒。周青山那張英俊又迷人的臉蛋,不由自主的浮現在了她的腦海之中。

從見麵到現在,短短的數月時間。

這個男人的才華,已經全部顯露了出來。散發著讓她迷醉的氣息。

仿佛是一瓶最好的葡萄酒。

“我喜歡這個男人。”瑪蒂娜羅西忽然說道,片刻後,她補充道:“我想我愛上了他,叔叔。”

繼白色公主殿下之後,黑色公主殿下也淪陷了。所有人都喜歡大文豪周青山。

“他有很多情人,小姐。”鮑勃雖然早就知道了,但是第一次聽瑪蒂娜說出了自己的情感,表情略顯嚴肅道。

“無所謂。鮑勃叔叔。我的父親也有很多的情人。更何況。”瑪蒂娜羅西抬頭說道:“我愛他,他未必愛我。”

她的表情變得羞澀而忐忑。

他會愛上我嗎?

“他肯定會愛上您的。您的美麗,連我這個老男人都動容。”鮑勃輕輕欠了欠身,語氣肯定道。

瑪蒂娜羅西俏臉上,露出了比她容顏還要美麗的笑容。然後她說道:“去給我們的人打電話吧。這是一本傑作。錯過它的第一版,所有人都會後悔終身的。”

“好的。小姐。”鮑勃笑著點了點頭,然後轉身挨個打電話去了。

已經漸漸走向正道,但仍然是黑暗暴力集團的羅西家族成員,所有人都接到了電話。

鮑勃沒有隻打電話給喜歡看小說的孩子,而是暴力的打給了所有人。

“嘿。小姐命令你們去購買福爾摩斯。對,是周青山寫的。誰不買,我親自抽出皮鞭打他。”

鮑勃在打電話的時候,心中補充了一點。

“他未來可能是你們中一些人的父親。”

“大文豪教父?也不錯嘛。”

………

辦公室內。智者俱樂部的會長,托馬斯托人購買了一本福爾摩斯。

沒辦法,他心在外頭,但人被困在了這裡。該死的上班。自由的美利堅人,怎麼能上班?

在等待小說的時候,他充滿了焦慮,充滿了對這個國家的怨恨。它一點都不自由。

然後就當著所有同事的麵,上班看小說。這一看就是兩個半小時。

他眨巴了一下乾巴巴的眼睛,忽然大聲說道:“我托馬斯看了很多年的偵探小說。但今天才知道,什麼叫做經典,什麼叫做無與倫比,什麼叫做偉大的偵探小說。不,最偉大。”

“從此以後,我皈依小說之神。周。”

說完之後,他拿著福爾摩斯就衝向了辦公室大門。

“嘿托馬斯,你在乾什麼?我忍你很久了。你剛才看了兩個半小時的小說!!!!上班時間!!!你boss會心疼到吐血。”他的上司對他嗬斥道。

“去他媽的上班,我要請假。我頭疼、心臟疼、腎臟疼,腳疼,還有牙疼。我要請假。在美利堅,請假是合法的。”托馬斯回頭大叫道。

“你到底要乾什麼?!!!!”上司哭笑不得道。

“我要去做正確的事情。我要傳播小說之神的福音。我要打電話給我所有的朋友。讓他們一起與我欣賞這本福爾摩斯。另外。夥計們。你們也應該看看它。它是讓我瘋狂的傑作。再見。夥計們。”

托馬斯說完之後就消失在了辦公室門口。

留下了他的同事在麵麵相覷。

“他瘋了!!!!”有人說道。

“我知道他是個偵探小說的狂熱愛好者,還有一家叫智者俱樂部。但這一次他真的瘋了。”有人跟上道。

“或許不是他瘋了。而是這本小說,福爾摩斯。那個周青山的新作,讓他瘋了呢?”有人的眼睛亮了起來。

“什麼樣的小說,能讓托馬斯這個偵探小說的瘋狂讀者,發瘋呢?”有人站了起來。

“我也要請假。因為我好奇。”有人拿著外套離開了。

“我也要請假。我也眼痛,心臟痛,腳痛,前列腺痛。”有人毫無誠意的請假道。

“嘿,你們這幫混蛋。”他們的上司發出了咆哮聲。但事實上他也好奇。

到底是什麼樣的小說,能讓久經沙場的托馬斯瘋了呢?

我也想去看看啊。

上司抬起手看了看自己的手腕,還是等下班吧。嗯。

一本小說。

一本偉大的作品。

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乾翻了這裡一半的打工人。他們紛紛患病請假了。去特碼的工作。我們要看小說。

托馬斯很快回到了自己的單身公寓,瘋狂的打電話掃騷擾自己的朋友們。

“嘿。我是小說之神的使者,來傳播福音。”

“好的。我說正經的。福爾摩斯:血字的研究。是一本偉大的作品。什麼?你不看小說?對不起,我知道。但這一本你一定要看看。我求求你。鮑比。”

他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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