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月之後的1993年10月17號,秦東明又回到了雞西市,很快又在這裡勾搭上了一個姓李的女人。
秦東明以處對象的名義告訴對方:“我叫王剛,是做批發生意的!想找個喜歡的人結婚。”
小李覺得秦東明長的還不錯,而且出手大方,就想先交往一段時間互相了解一下。
秦東明帶著小李吃喝玩樂了幾天,覺得火候差不多了,就把她騙去了北大河附近,結果小李死活不同意,最後秦東明直接在野地裡來了個霸王硬上弓,強行把人給拿下了。
不過這個小李並沒有觸碰到秦東明的三條必殺項,因此這次秦東明並沒有殺他,而是辦完事之後,直接又跑回了牡丹江。
小李隨後就跑去了派出所報警了,把這個叫王剛的人體貌特征一描述,警察越聽越覺得熟悉,趕緊把秦東明的通緝令拿出來,讓小李辨認。
小李隻看了一眼就認出來了:“沒錯,就是這小子,化成灰我都認得出來,你們趕緊去抓人吧!”
警察講話了:“你真是命大啊,這小子殺了好多人,我們一直在通緝他呢!”
秦東明跑回牡丹江之後,也不敢在這多待,而是去了穆棱縣,他之前在這找了兩個老婆,一個叫李榮香,一個叫吳麗華,是以兩口子的名義住在一起,秦東明想到這先躲一陣再說。
接下來的一段時間,秦東明開始兩家輪流住,結果讓他萬萬沒想的是,到了1993年11月19號這天,事情敗露了。
穆棱縣這地方太小了,大家都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他的兩個老婆原本就認識,這天下午碰到了一起。
兩人閒聊家常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老公竟然都叫王剛,這也有點太巧了。
接著再深入一聊,老公的身高長相什麼都都差不多,包括一些私密特征都是一樣的,這他媽的不就是一個人嗎!
兩個女人當場就吵了起來,都一口咬定自己是正宮娘娘,對方是第三者插足,勾引自己的老公。
一番爭風吃醋的罵戰就此打響,兩個女人吵的不可開交,都想把秦大帥哥據為己有,最後冷靜下來一商量,最好的辦法就是把當事人叫過來,看看當事人是怎麼說的。
兩人很快就找到了秦東明,秦東明也是一頭亂麻,隻能勸一勸這個,再勸一勸那個,結果越勸兩個女人火氣越大,最後竟然直接動手打在了一起。
秦東明當場就傻眼了,這要是讓這倆娘們把事鬨大了,整不好自己就得暴露,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她倆都乾掉就完了,這樣一了百了,省得以後麻煩。
秦東明以領她們出去好好談談為由,把兩個女人都騙去了穆棱河邊,然後直接掏出刀子把兩人全部捅死,屍體都懶得處理,往河邊一扔就完事了。
殺死這兩個老婆之後,秦東明又再次回到雞西市,悄悄去了大老婆尹淑雲家裡,一來是看看兒子,二來再給尹淑雲留點錢花。
秦東明覺得自己都這麼久沒回家了,警察應該早就放鬆警惕了,再說自己這段時間在雞西和牡丹江殺了這麼多人都沒出事,警察肯定不會懷疑到自己頭上。
但讓秦東明萬萬沒想到的事,他前腳剛進家門,警察後腳就到了,直接衝進屋裡,非常輕鬆的就將他當場拿下。
原來雞西市警方這兩年始終沒有放棄抓捕,一直派人二十四小時輪流在秦東明家附近盯著呢,秦東明剛走到門口,就被蹲守的警察發現了。
秦東明這次被抓之後,還想和上次一樣,來一個死不承認,他一口咬定自己就叫王剛,什麼壞事都沒乾。
結果他這句話一出口,把負責審訊的警察都氣笑了:“你要是叫王剛,那通緝令上這個人是誰?再說你身上還有一張叫秦東明的身份證,這個你怎麼解釋?”
秦東明一看解釋不通了,乾脆把頭一低,來了個死豬不怕開水燙,老子還不說話了呢,看你們能把我咋地!
不過與此同時,另一邊的警察正在做尹淑雲的思想工作,在強大的政策感召之下,尹淑雲最終沒撐住,把秦東明交給自己的那些金項鏈、金耳環、手表之類的贓物,全部都上交了出來。
尹淑雲告訴警察:“他長年都不在家,天天在外麵鬼混,之前我說他他就揍我,有時候還說要殺了我,我都挺長時間沒見到他了,他在外麵具體乾了些什麼,我也不知道啊!”
現在有了這些證據,那就不用再跟你客氣,秦東明也明白肯定是瞞不住了,再不交代估計就得遭罪了。
不過到了這個時候,秦東明依然保持著高傲的姿態,他原話是這樣說的:“我秦大帥凍死迎風站,餓死舔肚皮,好漢做事好漢當,想讓我交代,必須滿足我三個條件,否則就算是打死我,我也一個字都不會說!”
由於事關重大,警方也希望秦東明能主動配合,於是便讓他說說自己的條件,看看是否違背原則。
秦東明告訴警察:“第一,必須給我買一套灰色的西服,外加白襯衫、白背心、白襪子、白褲衩,這一套不能低於五百塊錢,等我槍斃的時候就穿這身衣服,在人間最後瀟灑的走一趟!”
“第二,在看守所這段時間,必須給我買一套新被褥,我必須要睡的好,才有精力配合你們交代問題。”
“第三,每次提審我的時候必須把煙和啤酒小菜備好了,要不然我放鬆不下來,很多事想不起來。”
三個條件上報之後,很快就獲得了批準,就這樣,秦東明叼著小煙,喝著啤酒,一共交代了三十三起殺人案,另外還有上百起盜竊案,涉案金額總計五十三萬元,他的錢基本上都是偷來的。
接下來就是對秦東明的審判了,由於這起係列案件性質特殊,基本上全部都涉及到了受害人的隱私,所以並沒有公開審理,警方也沒有對外公布審理日期。
1994年4月12號,雞西市召開了公判大會,宣布了秦東明的死刑,當天秦東明依然保持著帥氣的形象,穿著那身警方給買的灰色西裝,頭發梳的相當有型,板板正正的站在那裡,嚴肅的表情中還略帶著一絲微笑,就這樣走完了他那瀟灑的一生。
秦東明的這一輩子,從來沒有工作過,所有錢都是非法所得,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這輩子沒白活,享受過就值了。
然而類似他這種心態的,還另有其人,此人同樣是風流倜儻,遊戲人間,從下一章開始,本書將為讀者講述另外一個故事——玉麵小郎君,惡魔韓振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