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的秦東明,是個不折不扣的大帥哥,但是俊朗的外表之下,卻掩蓋著一個罪惡的靈魂。
秦東明在三年的時間裡,單槍匹馬乾掉了33人,重傷兩人,這個戰績在新中國的刑偵大案裡,也是能排的上名號的。
秦東明不但人長的帥,而且玩的也很花花,老婆情人一大堆,不過這些女人之中,有一大部分最後都被他弄死了。
秦東明的殺人理由更簡單,一共隻有三條,第一條,凡是要價超過三百元的,一律都殺掉。
老子長這麼帥,找你玩是你的榮幸,你要點小錢可以理解,想要獅子大開口,那就是給臉不要臉了,必須得給你上一課。
第二條,凡是長的太漂亮的,一律都殺掉。
你長的這麼漂亮,還出來當小姐,有點太不要臉了,紅顏禍水,你天天跟個公交車似的到處霍霍男人,為了不讓彆的男人在你身上犯錯誤,老子必須為民除害。
第三條,凡是主動來勾引我的,一律都殺掉。
女孩應該矜持才行,太主動的女孩都是不要臉的臭婊子,這就是不守婦道,傷風敗俗,不知廉恥,就是這類女人破壞了社會風氣,老子必須得正能量,糾正這些不良風氣。
秦東明就是這種思維,仗著自己長著一副好皮囊,到處沾花惹草,但隻要跟他沾上邊的女人,就算是倒了大黴。
秦東明出生於1959年4月29號,老家在遼寧省營口市西市區,成年後身高一米七七,大眼睛雙眼皮,一看就是講究人。
秦東明不僅是外貌出眾,而且還很有錢,不過他的錢可不是正路子來的,而都是他偷來的。
偷來的錢花起來自然就不心疼,所以說這小子花錢如流水,出手非常大方,讓人一看就是個富家公子哥。
長的帥還有錢,隨之而來的就是感情經曆豐富,用一個當年的流行詞來形容,那就是瀟灑。
秦東明的這一生,把瀟灑這個詞詮釋的淋漓儘致,他始終認為自己是個特彆優秀的男人,有錢有能力,有頭腦有相貌,你們所有人都應該對我仰視,所以一直到最後一刻,他都是瀟灑著走完的。
雖然說秦東明非常自信,但他的出身其實很普通,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庭條件隻能算是一般。
讓他引以為豪的,就是自己出眾的外貌,所以上了初中之後,秦東明就開始專注乾一件事了,那就是泡妞。
不過那個年代還是比較保守的,男女之間交往,頂多就是拉拉手,所以這段時間秦東明並沒有乾出什麼他出格的事,頂多就是經常換女朋友。
案發之後根據知情人透露,秦東明上初中的時候,學校裡凡是長的好看一點的女生,基本上都跟他處過對象。
等到了初三這年,本校的女生該泡的都泡過一遍了,剩下都是歪瓜裂棗,秦東明又把目光盯上了其他學校。
剛開始的時候,戰績還是非常好的,可是好景不長,小明很快就遇到了麻煩。
這次小明費了挺大勁,泡上了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結果交往了幾天之後,他發現這個女孩十分物質,總是讓自己給她買禮物,買零食。
兩人處了一個多月,這女孩就提出了分手,而且剛一分手,就跟另外一個家裡條件很好的男生處上了。
小名知道這件事之後,那是勃然大怒,馬上找到了情敵,直接大打出手,不過雖然架是打贏了,但是窮的本質卻改變不了,最終還是沒能挽回女孩的芳心。
這件事對秦東明的打擊非常大,也讓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和外貌比起來,錢才是泡妞的根本,隻要有了錢,啥樣的女人都能找到。
為了能快速搞到錢,秦東明想出了三個好辦法,第一就是吃軟飯,以處對象的名義,騙其他女孩的錢,這個騙五分,那個騙一毛,隻要對象處的夠多,錢就能源源不斷。
第二個辦法就是跟其他男同學要,不給就揍你,揍到你掏錢為止。
如果前邊這兩種方式都斷檔了,那就用第三個方法,出去偷東西,主要就是偷點破銅爛鐵出去賣錢。
這段期間秦東明被公安機關處理過幾次,但是由於金額都不大,而且年齡還小,最終都是批評教育一下就放了。
不過這三種方式,想搞到大錢是不可能的,所以無論秦東明怎麼努力,那個女孩最終還是沒能回到他身邊。
此時秦東明也想開了,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燕雀焉知鴻鵠之誌,老子的目標是賺很多很多錢,玩很多很多女人。
初中畢業之後,秦東明就輟學回家了,從此開始遊手好閒,專門以偷為業,可以說是看到什麼就偷什麼。
然而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1976年五月份,秦東明因為盜竊並屢教不改,被判了勞動教養兩年。
此時秦東明還未滿十八周歲,按理說兩年的時間挺一挺就出來了,人生還有大把的時間。
可是秦東明壓根就挺不了,勞教所裡彆說女人了,連個母豬都看不到,老子還得出去泡妞呢。
接下來秦東明開始想辦法逃跑了,結果第一次逃跑以失敗告終,但是沒關係,就當是探探路了。
沒想到第二次逃跑又被逮住了,不過這都不是事,越獄尚未成功,同誌仍需努力,這回就當是積累經驗了。
然而第三次逃跑,再次被抓了個正著,這可把秦東明愁壞了,看來此事不應操之過急,還得從長計議!
接下來秦東明開始精心策劃,耐心的等待機會,最終總算於1977年2月12號這天,趁著外出勞動的時候,成功的從勞教所裡跑了出來。
可是跑出來之後,秦東明又開始犯愁了,自己身無分文,又不敢回家,最後沒辦法,隻能是繼續盜竊。
這段期間秦東明可遭了不少罪,東北的二月份,正是天寒地凍的時候,他無處可去,隻能找了個廢棄的破房子,提心吊膽的撿點破木頭點火取暖。
秦東明跑出來後的第五天,就是農曆的大年三十,這天他撬開了一個小賣店,整了點罐頭、花生米、麻花,還整了兩瓶酒,蜷縮在四處透風的破房子裡,好歹算是把年給過了。
秦東明就這樣混了一個多月,終於等到了春暖花開,這下終於好了,用不著再遭罪了,結果正當他準備放開手腳大乾一場的時候,殘酷的現實又給了他致命一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