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伯森是苦艾酒的彆稱,據說是因為這種酒最初的釀造者是一種生長在中亞山地,名叫艾伯森的森林小精靈,因此而得名,類似猴兒酒。也有人說,是因為這種酒最初是一位名叫艾伯森的巫師發明的,所以被稱為艾伯森酒(注1)。
當然,傳說之所以為傳說,就是因為它們無法被證實。
不過與這種美酒有關的另外一個說法,是可以被證實的。那就是這種酒口味芳香濃鬱、卻口感清淡、略帶苦味。某種意義上來說,這種酒糅合了青蜂兒之輕與琥珀光之香。
吟完一小段詩後,瑟普拉諾滋了一小口酒,咂咂嘴,歎口氣“苦艾酒可能是世界上最富有詩意的東西了。一杯苦艾酒和一輪落日又有什麼區彆呢?我能夠感到大簇大簇的鬱金香,撫弄著我的靈魂……”
為什麼大佬都這麼喜歡談詩談哲學,阿瑟·內斯在心底吐槽著。
聽瑟普拉諾說話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為你總會在不經意間錯過某些重要的內容,而如果一直認真聽下去,又會有一種被催眠的感覺。
阿瑟·內斯不止一次聽祥祺會的人小聲抱怨過這件事,隻不過他向來不以為意。
阿爾法堡的巫師們,有誰說話不喜歡引經據典,長篇大論呢?便是弗裡德曼爵士也是這樣的,爵士講話前,總喜歡先花五分鐘的時間回顧卡倫家族光榮的曆史,以及布萊克家族厚重的榮耀。
越是曆史悠久的巫師家族出身的年輕巫師,這個偏好就愈發明顯。
“你看上去很不安?”瑟普拉諾忽然停止品酒的言論,突兀的看向阿瑟·內斯,將坐立不安的客人嚇了一跳。
未等阿瑟想好回答,胖巫師便了然道“是了,坐在這裡,誰都會感覺不安……而且這座大學,原本就是一座令人不安的大學。”
“信仰源於不安,求知源於不安,爭鬥源於不安,因循守舊也是源於不安。”
“歸根結底,第一大學就是一座巫師們建立在不安全感上麵的破爛。學校做了那麼多事情,所追求的不外乎是讓大家都感覺安全一點罷了。遠沒有他們宣揚的‘求同存異’那麼光鮮亮麗。”
阿瑟·內斯小口的吸著涼氣,對瑟普拉諾近乎離經叛道的言論大為震驚。他恨不得自己現在喝多酒醉死過去,也不想聽的之前那番話。
瑟普拉諾已經不僅僅是對阿爾法學院表示不滿了,他是對第一大學的現狀表示不滿。阿瑟·內斯端著酒杯,心底惴惴。所以,他找自己過來,是想做什麼?
仿佛看透了客人心底所言。
瑟普拉諾在說完之前那些離經叛道之言後,停頓片刻,才慢吞吞開口說道“不用擔心,我不會讓你去學校四處丟妖血的汙染物……我隻想聽聽你對學校現狀的看法。”
“學校現狀?”阿瑟·內斯小心的重複道。
“學校現狀。”瑟普拉諾點點頭“比如對學生會工作、對教授聯席會議工作的看法;對馬人部落或者臨鐘湖魚人部落騷亂的看法;或者對九有與阿爾法之間衝突的看法。”
這是一道送分題。
阿瑟·內斯閉著眼都能把自己的立場倒背如流——九有學院的教育方式是野蠻、落後的,是桎梏學生思維的;阿爾法有責任與義務引導九有學院向正確方向發展;馬人部落的暴力叛亂在弗裡德曼爵士帶領下得到有效解決;魚人部落的正義遊行需要第一大學其他學院學生的支援;學生會是與懈怠的;教授聯席會議是死板與滯後的,等等。
麥克·金·瑟普拉諾在客人‘背誦’立場之言的時候,眼睛盯著手中的酒杯,眼神有些遊移,似乎在走神。
阿瑟·內斯‘背完’自己的立場後,也住了口。
會客室一時間陷入奇異的沉默之中。
許久,瑟普拉諾才重新開口,低聲笑道“其實你不用這麼緊張。隻不過因為你與我有類似的境遇,所以想聽聽你的看法罷了……我聽說過你與鄭清之間的衝突。那不是你的錯。”
聽到這句話,阿瑟·內斯終於感覺自己抓到了一點談話思路。
雖然在鄭清獲得‘梅林勳章’以及大阿卡納‘世界’稱號之後,上學期初阿瑟與他衝突,被鎮壓的灰頭土臉的事情漸漸不再被堡裡的同學當做笑料,但病去如抽絲,負麵影響想要徹底化解仍舊需要一段漫長的時間。
糟糕的是,前段時間,為了配合弗裡德曼爵士的‘精確打擊’政策,他帶人去封鄭清名下的店鋪,又栽了個跟頭。
連續兩次在同一個坑裡栽倒,讓他徹底失去爵士的青睞。
直到瑟普拉諾也在同一個坑裡栽了跟頭。
想到這裡,阿瑟·內斯小心翼翼的抬起眼皮,瞟了一眼站在吧台後的胖巫師。聽說那天晚上之後,瑟普拉諾的脾氣變得很壞,連帶著祥祺會的成員最近嗓門都變小不少。
帶著這份醒悟,阿瑟·內斯鼓起勇氣重新開口
“鄭清身後肯定有大巫師指點,否則剛剛成年的巫師,絕對沒有辦法掌握那麼多符籙,也絕對沒有辦法施展那麼強大的魔法。”
“學校可能出於維護與那位大巫師關係的目的,對鄭清數次違反校規的行為視而不見!這完全有悖於正義,甚至有悖於九有學院自己的平等原則!”
瑟普拉諾鼓勵的衝他笑了笑。
“而且學校不應該允許學生攜帶那麼危險的魔法物品,也不應該鼓勵學生校外的非正規學習……因為錯誤的學習方式可能會扭曲他們的身心健康。”
說最後句話的時候,阿瑟·內斯表麵慷慨激昂,腦海裡卻閃過一個奇異的念頭——他,一位正宗的阿爾法學院學生,竟然在否認一種古老的魔法傳承方式。
不過這個念頭一閃即逝。
隻要有了討伐的正當性,沒人在意那些細節的。就像弗裡德曼爵士鎮壓馬人部落在城堡外的騷亂,落到貝塔鎮郵報的報道中,就是執法者對秩序的有力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