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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三十五節 收到教官的來信(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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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邊。

一個周末,麗芝帶四個孩子去海邊遊泳。

晶晶一直向家業誇讚自己遊泳的技術有多高,曉凡看不慣她的傲氣,就將她的遊泳圈換成了一個壞的。他隻想知道沒有遊泳圈的幫助,晶晶是不是能夠還在海裡自由暢遊。

晶晶對自己的遊泳技術相當有信心,所以當家業拿走她的遊泳圈時,她就給他了。

因為家業想跟晶晶待在一起,所以素敏和曉凡沒有帶上他就去另一邊玩了。

在沙灘,麗芝看見一個生意上的朋友,就同她聊了起來,沒有再注意她帶來的幾個孩子。

家業想快點到海裡遊泳,在跟晶晶打聲招呼後,就一個人帶著泳圈下海了。

晶晶換好衣服出來後,準備先做熱身運動再下海。

可是,晶晶還沒開始做熱身運動,就聽到從海裡傳來家業喊救命的聲音。

晶晶尋聲望去,家業在海裡掙紮……

丟下手裡的東西,晶晶立刻衝到海裡,遊過去救他。

慶幸救援及時,家業沒有生命危險。

醫院。

麗芝不放心,還是將家業送進醫院,想再給他做個全身檢查。

在病房安頓好家業後,麗芝把素敏和曉凡叫到身邊,狠狠教訓了他們一頓。

麗芝是把家業交到了姐弟倆的手上,現在出事,他們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明明是晶晶沒有帶好家業,舅媽竟將全部責任歸在他們姐弟倆身上,他們當然萬分不服。

如果批評她這個姐姐一個人也就罷了,為什麼又要拉上她的弟弟呢?這樣想著,素敏不甘心就這樣讓晶晶無“罪”開脫。

於是,素敏找準機會跟晶晶談話,語氣中透露出極大的不滿。

素敏教訓晶晶,不會帶好家業就不要把他帶在身邊,如果她一定要帶,出了事不要將責任推到彆人身上,沒有誰有義務或責任作她的替身,挨舅媽的批評。

短暫受訓期間,晶晶未做一絲解釋,她事先也不知道自己的泳圈是壞的。

所以,接下來,在家業調養的一段日子裡,晶晶寸步不離,陪他吃飯,陪他睡覺,陪他玩。

到了十月份中旬,麗芝將晶晶送到了素敏和曉凡就讀的貴族學校。

為了隱瞞晶晶的真實身份,麗芝向學校出示偽證明,證明晶晶是從鄉下轉過來的學生。

晶晶以前從沒進去過學校讀書,這次對於麗芝的安排,她當然不願意接受。可是明叔,婷姨,還有阿姨,甚至家業,每一個能說得上話的人都來勸她去讀書,不讀不行,所以她又不得不去學校報到。

但晶晶進學校之前有一個條件,對這個條件她也希望大家能接受。

大家問是什麼條件。

晶晶露著幽怨的眼神望著大家,講道:“往後讀書的錢,我要從銀行借,需要多少,我就借多少。誰也不許過來勸,誰也不許去還。不然,我就再簽一份《拒絕資助協議書》。”

“晶晶,為什麼啊?”婷姨不懂晶晶怎麼會有這樣的想法。

“因為我是林晶晶,一無所有的林晶晶。”

一句話,大家都愣住了,也都接受了。

貴族學校。

去新學校報到的第一天,晶晶眼角顯眼的疤痕吸引了很多女同學的關注,她們紛紛向她打探這個疤痕是怎麼來的。

晶晶解釋,從樓梯上摔下來磕的。

至於男同學,他們喜歡問晶晶為什麼之前沒有進學校讀書。晶晶解釋,不愛讀書。

剛開始,對這種問題,晶晶會平靜解釋。

但同學們過於好奇,反複追問的語氣中也多了一份嘲笑與諷刺。

慢慢地,晶晶也不再搭理他們。

晶晶的嫌棄,惹得大家很不高興。

至於學習,她也是隻管聽。

一天放學,如同以往,晶晶還是選擇走路回去。

路過一個小巷子時,晶晶看到有人脅迫曉凡給錢,便大膽上前,將壞人們教訓一頓。

曉凡被晶晶身手不凡的架勢嚇住,脅迫他的人被打跑後,他也被嚇得跑得遠遠的。

脅迫過曉凡的人,跟學校裡頭的一些高乾子弟認識,被晶晶教訓了一頓後,便叫這群高乾子弟也教訓一下曉凡,出口氣。

趁下課,這些高乾子弟將曉凡帶到了學校男廁所裡頭,在準備給他點顏色瞧瞧時,晶晶從其他同學那裡聽說了有人在男廁所欺負曉凡這件事後,立刻想也沒多想,就衝到那裡頭去救人……

一個十歲的女學生跑到男廁所,打傷了高年級的學長。很快,這個消息傳遍了全校。

素敏聽到這事,羞得見人連頭都抬不起來。沒有人告訴她,晶晶進去打人是為了救她弟弟,所以她把所有的過錯都算到晶晶頭上,還埋怨她帶壞了弟弟。那些學長隻是想認識下弟弟,平時素無往來,怎麼會欺負他呢。

素敏告誡曉凡,在學校裡,一定不能跟其他同學講,晶晶跟他們是親戚。要不然,他們一定會成為同學們課後永遠的笑話。

而同樣因為這事,學校決定開除晶晶。

因為事態嚴重,沒有一個人站出來為晶晶辯解,也沒有人出來解釋,為什麼那麼多學長會在男廁所裡被小學妹欺負。

被學校開除是因為晶晶進男廁所打傷了學長,麗芝要晶晶給個說法,為什麼要進男廁所打人。

曉凡沒有站出來講明事情的真相,晶晶也沒有解釋,她心想,當事人都沒有站出來解釋,她說出來的話,有人信嗎?一定沒有。

晶晶不解釋,麗芝也拿她沒有辦法,這事,隻能就這樣讓它過去了。

幾天後,阿東來到了北方。

不過,阿東的行蹤早已被麗芝掌握住。

為了不讓阿東和晶晶再見,麗芝又派人跟蹤晶晶。同時她還吩咐下去,不管用什麼手段,一定不能讓兩個孩子見麵。

有了麗芝的摻合,阿東和晶晶一直沒有見麵。

學校附近文具店。

又過了幾天,晶晶到文具店買東西,在裡麵轉悠的時候,她竟意外遇見阿東。

終於,阿東變聰明了一回,甩掉了跟在他後邊的大尾巴。

好長一段時間沒見,倆人對比一下個頭,發現彼此都長高了不少。

從阿東的口裡,晶晶知道了秀義在走了一個月後,分彆給他和自己寫了信。

阿東還問晶晶,他們以後還會不會是好夥伴。

晶晶抱住阿東,告訴他,他們會一直是很好很好的夥伴。

王家大宅。

回到家後,晶晶開始絕食,她這麼做,隻想麗芝交出教官曾經寫給她的信。

晶晶真的又絕食起來,麗芝擔心這樣下去,她的身子遲早會餓出毛病來。

但是麗芝確實是拿不出信來,因為她從來就沒收到過什麼秀義寄過來的信,她怎麼可能會受到他的來信呢。

晶晶和其他人不知道,麗芝不但“截”住了秀義的信,一直以來,她還把晶晶寫給阿姐的求救信,和阿姐寫給她的問候信,一並給截住並燒毀掉了。

為了讓晶晶屈服,麗芝威脅她如果再不吃飯,就是以後這裡的人再收到方秀義的來信,也不會交給她。

而同時,因為晶晶總是把自己鎖在房裡不出來,麗芝便叫來會開鎖的小多,準備撬開她的房門。

當聽到麗芝的步伐朝這邊逼近,再無力反抗的晶晶,驚慌中慢慢往窗戶邊靠。

怎麼辦,怎麼辦呢?她又來了。

晶晶露著一雙絕望的眼睛,朝外麵自由明朗的天空望去,什麼時候她才能逃離這個“牢籠”?

把晶晶的房門打開後,支開小多,麗芝和阿姨進去裡麵準備找她“談判”。

麗芝和阿姨進來時,晶晶正坐在窗戶邊上。

看到晶晶的行為,阿姨詫異問道:“晶晶,你坐在那裡乾什麼?”

“如果你不答應我,以後不再拿走教官的信,不會阻止我和阿東繼續做好朋友,我就從這裡跳下去。”說著,已經絕望了的晶晶,又將身子往窗戶外邊挪一點。

“晶晶,威脅我是沒有的,我是不會被嚇到的。”麗芝鎮定講道。

“我跟教官以後不會再見麵了,你為什麼還要拿走他寫給我的信?在這裡,我沒有一個朋友,以後也不會再有。以前的家,我回不去了,以前的夥伴也不會再見了。可是還有阿東,隻有阿東,他還願意繼續當我的好夥伴,我不要失去這個夥伴,不要失去。我們說好的會做一輩子的好夥伴,我不要食言。”晶晶流著眼淚,痛苦哭訴道。

為了不引起其他可能過來看熱鬨的傭人的猜疑,麗芝隱晦說道,“難道你忘了你為什麼沒有一個朋友,變成這樣,是你自己造成的。”

“你不答應,為什麼……”話未說完,絕望的晶晶抬起雙腳,往窗戶外邊縱身一跳……

“晶晶……”看到晶晶絕情跳樓的場景,麗芝暈了過去。

“晶晶,不要啊……”阿姨也被嚇呆了。

萬幸,在樓底下擺放盆栽的阿文看到了晶晶跳樓的那一幕。當晶晶從三樓一躍跳下時,阿文立即飛奔過去接她……

最終,拖王家祖宗的保佑,晶晶跳樓自儘沒有生命危險,而救她的阿文則受了重傷。

兩人很快被送進醫院。

晶晶真的敢跳樓,麗芝被嚇得不輕,決定以後不再“拿走”秀義寄給她的信,也不再阻止她跟阿東繼續做朋友。

一零一醫院。

在病房裡,麗芝和晶晶很認真地做了一次長久的談判。

這次,倆姐妹協商好:晶晶能夠跟住在大陸的秀義有書信往來,代價是她再也不能回去南島;同時她也能夠跟阿東繼續做朋友,代價是她不能跟南島其他人有任何形式的來往。

還有同意這兩個條件的前提是,晶晶她必須做一個“隱形人”,她不能受到這裡任何一個人的關注,她能以林晶晶這個身份生活著,卻不能以這個身份存在著。

很快,麗芝找到阿東,安排他跟晶晶在醫院見麵,同時她也交出秀義從他的家鄉寄來的“第二封信”。

倆人見麵,阿東告訴晶晶,他們一直都是好夥伴,他不會丟下她一個人在這裡,雖然他的家在南方,但是他會經常過來這裡找她。

而最讓晶晶高興的是,她收到了教官的來信和照片。

晶晶:

好久不見,你還好嗎?

信封上麵有我現在落腳的具體地址,以後你要是寄信給我,按照這個地址寄過來,我會收到。如果不發生突然搬家的事,我想這個地址會一直不變。

現在,講講我回到家鄉後的事吧。我回到了故鄉的家,爺爺的兄弟已經去世,他留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但不知為何,他們各自成家後竟很少往來,我留在了爺爺兄弟的兒子家裡。在這裡,我見到了我的堂妹,方小可。

小可,她又瘦又小,好似從來沒吃飽過飯,而且她的力氣也很小,不管做什麼事情總是使不出勁來,整個身子軟綿綿的。我看她努力做事的樣子特彆心疼,所以一看到她要去做什麼事,我儘可能搶在她前頭幫她把所有事情做好。

小可也是個可愛的妹妹,她笑起來的樣子像極了你。每次看到她的微笑,我總會想起你,然後心裡頭暖洋洋的。小可更是個可憐的妹妹,跟我這個無父無母的孩子相比,她不幸的生活遭遇遠遠多過我。

小可的父母分開已經有三年了,她是跟著爸爸一起生活,而媽媽則是另嫁了他人。

小可爸爸的脾氣不好,經常喝酒打人。不過打人,是打彆人,他從不打小可。但小可還是會經常受到牽連,因為挨打的人會不時跑到家裡來討說法,這時候小可隻能夠找個隱蔽的角落躲著哭。

我回到這個家不久,小可的爸爸因為殺人被判了刑。這時候,小可跟我一樣,成了孤兒。

臨近監獄前,小可的爸爸向她懺悔,希望她能夠原諒他,同時他也托付我一定要照顧好她。

小可原諒了爸爸,因為他是爸爸。而我也向他許諾,我會一直照顧小可。

小可的爸爸走了之後,這個家就隻剩下我和十二歲的小可。家裡沒有錢能供我們倆一起讀書,所以我打算出去打工給小可賺讀書的錢。

不過,在我的這個行動展開之前,鎮醫院一位退休在家的老院長過來幫助了我。他告訴我和小可,他非常願意撫養我們。

於是,我們搬過去跟老院長一起住,把他的家當作我們的另一個家。但我們曾經的家,小可生長的地方,我們不會丟棄。

走之前,我和小可約定好一定要經常回來收拾原先的屋子,把它打掃得乾乾淨淨,不讓它有一點灰塵,因為遲早我們還是會回去的。

在老院長的家中,我們見到了八歲的女孩雲雲,九歲的男孩小傑,十四歲的大男孩揚子。

院長告訴我們,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所以我們要團結,互幫互助,一起成長。

見麵的那天,另外三個孩子每人還送給了我們兄妹倆一件小

禮物。

收到禮物的時候,小可哭了。

院長抱著她,給她擦眼淚,告訴她,想哭,就大哭一場。哭

過,心就舒服了,但以後不要輕易掉眼淚。

晶晶,等到了一定年齡,我決定去當兵,不過現在我還是會選擇繼續讀書。

我想當兵,一是想減輕院長的負擔,這麼多孩子,他一個人撫養真的能力有限,我作為大孩子應該替他分擔一點;二是我想去部隊成長,我能收獲更多,我喜歡那裡麵的生活,更喜歡在裡頭磨練。

這次,我順便寄過來一張全家福。我想看到照片,你會知道我在這裡過得很好。

晶晶,我現在的生活已經完全穩定下來了,你不要擔心我。

反倒是你,讓我很擔心。你姐姐,她太厲害了,你不要再冒險正麵與她起衝突。你要知道這樣做的結果,隻會讓你受傷害。我不願再見到那樣的場麵,我想知道每一天,你都是好好的。

來這裡的日子,每一天每一夜我都在想你。

晶晶,你一定要好好的。

教官

x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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