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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說好殉情,你怎麼沒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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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七十年代。

原主是下源村大隊長家的小女兒,人長得水靈還勤快,是十裡八村有名的能乾姑娘。

縣裡組織村民修水庫,原主報名參加。

在這裡,她認識了上源村的沈誌義。

兩個年輕人在勞動中互幫互助,心生好感。

修河道結束後,他們告訴家裡處對象的事情,沒想到雙方家庭都不同意,特彆是原主家。

兩人不明白原因,堅持要在一起,遭到了家人堅決反對。

原來十多年前,下源村和上源村遇到乾旱,兩邊因為搶水發生嚴重的衝突。

原主的小叔死在搶水中,傷他的人是沈誌義的二伯。

沈家二伯被抓判刑,兩家也因此結下死仇。

兩個年輕人沒有辦法跟家裡抗爭,就約定一同赴死。

他們選了當初相遇的水庫作為殉情的地點。

可是臨近跳水,沈誌義後悔了。他想到家中父母,想到自己還這麼年輕,不願意死。

沈誌義原本就會遊泳,腳上綁著的石頭是活繩。

跳下水後他掙脫開,遊了上來,隻有原主一人死在水庫裡。

後來沈誌義放下了原主,喜歡上了女知青,兩人參加高考離開了大山。

隻有原主的家人一輩子都在懷念她。

……

“修水庫這麼累,你一個姑娘報名做什麼?”

“日頭這麼大,連個遮陰的地方都沒有。過不了兩天,你就會曬成了黑皮猴。”

下源村丁家,大隊長得知小女兒想報名修水庫,頓時一陣頭大。

他這個閨女從小貼心懂事,就是人太實誠,是個實心眼。

人家去水庫上還會找機會偷奸耍滑躲懶,她去了肯定會實打實的乾活。

雖然勤勞是美德,這種品質很好,可她隻是個17歲的姑娘。

小姑娘體力勞力原本就比不上男人,這麼死命乾活,累壞身子咋辦?!

“爸,我聽你的,我不去了。”

丁萱拿著蒲扇,給丁爸扇風。

“我這不是因為你是大隊長,想給你爭光,免得彆人說大隊長偏袒家裡麼!”

“我行得端走得正,我還怕彆人挑刺?”丁爸見丁萱聽勸,這才鬆了口氣。

他和妻子生了三個兒子,四十出頭才得了這麼個姑娘,自然會偏愛一些。

“你二哥帶信,說你二嫂懷上了。明天你在家拿點兒蛋和新米,送到縣裡去。”

丁二哥在木材廠當雕花工,二嫂也是城裡姑娘。

現在大家夥兒條件都不太好,買什麼都要票,在哪兒日子都不好過。

不過,丁家不是苛刻媳婦的人家。

既然懷了孩子,總得讓孕婦多吃一些有營養的東西,這樣對母親和孩子都好。

丁萱三個哥哥對她這個小妹都相當疼愛,嫂子們人也好。

給二嫂送東西丁萱沒意見,她脆生生地答應下來。

“爸,我聽說城裡有黑市,黑市上能買到肉和糧食。”

丁萱小聲蛐蛐,還擠了擠眼睛,結果丁爸像被針紮了屁股一樣,跳了起來。

“你聽誰說的?你想都彆想,不許去!”

丁爸沒想到原本最老實的女兒會有這樣的野心,這難道是人不可貌相?

黑市那是能去的嗎?被抓到可就麻煩了!

怕丁萱犯傻,他又耳提麵命,囑咐了許多,隻等丁萱耳朵都生繭子了,才停下來。

“知道了知道了,我也就是聽彆人說了這麼一嘴。”

丁萱拿了草帽戴頭上,在門背後找到丁爸的釣魚竿。

“你乾什麼去?”

“釣魚,給家裡加個菜!”

丁萱頭也沒回,小跑著走了。

“這孩子,這孩子——”

大隊長一陣頭疼,隨後讓大孫子跟著丁萱。

“你小姑怕水,不會遊泳,你趕緊跟著,有事情喊大人。”

“知道了,爺爺你放心,我一定看緊小姑!”丁紅日咬著狗尾巴草,追了過去。

結果沒多久,丁紅日氣喘籲籲地跑到了村辦公室。

“爺,你快去,小姑,小姑她……”

孩子累得快岔氣,一句完整的話也說不出來。

丁爸心裡一咯噔,連忙去地裡喊了大兒子和三兒子,三人趕了過去。

結果,他們預想的危險事情並沒有發生。

看到陰涼草地上的十幾條肥魚,丁大哥驚得下巴差點兒掉地上。

“小妹,這些魚哪兒來的?”

“我釣的啊!”

說話間,丁萱扯上來一條兩斤肥魚。

“大哥三哥,你們快動手抓魚啊,晚上咱們吃魚。再養幾條放缸裡,明天我給二哥送去。”

丁爸看著忙得樂顛顛的兒子和女兒,有些像做夢。

他得空了也會和彆人來釣魚,一條沒釣到。

怎麼丁萱第一次摸魚竿,就扯上來這麼多魚?

這不科學!

晚上,丁家人坐在飯桌前喜氣洋洋,這麼大的魚,過年他們都沒吃著。

“小妹功勞最大,這魚肚子給小妹吃。”

丁大嫂知道今天是沾丁萱的光,那麼多魚,夠他們吃好幾天。

可惜現在是夏天,要是冬天可以把魚抹了鹽巴,做成乾魚,能放很久。

“大家一起吃!爸媽,你們吃魚。小紅日,這塊兒沒有魚刺,你吃。”

原本丁媽晚上隻打算做一條,給家裡人解解饞。

丁萱非讓她燒了四條,說這些天大家都瘦了,需要補一補。再說天氣熱,魚也放不得。

丁爸倒是支持孩子,畢竟這是她釣的魚,她說了算。

一家人美滋滋地享受了一頓美食。

晚上丁紅日做夢還在說要吃魚,逗得丁大哥和大嫂哈哈大笑。

第二天一早,丁萱背著背簍,裡麵放了20個雞蛋,5斤新米,還有三條活魚,去縣裡找二哥。

二嫂是獨生女,二哥結婚後和老丈人丈母娘住在一塊兒。

丁萱上門送東西,受到了二嫂爸媽親熱接待。

她不但喝到了甜甜的糖水衝炒米,又被塞了幾顆大白兔奶糖,十分開心。

出來後,她在城裡轉了幾圈。

聽係統說縣機械廠要擴大生產,加生產線,準備在縣裡招工,可把丁萱高興壞了。

她急匆匆趕回家,晚上關上門,悄聲跟家裡講了這件事情。

“你說的真的?那可太好了!”

丁爸沒有懷疑丁萱的消息來源。

他隻覺得孩子運氣好,聽到彆人小聲蛐蛐,居然得知了這麼重要的消息。

種地這麼辛苦,丁爸雖然是大隊長,可他並不希望自己孩子一輩子在村裡吃苦。

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

當初他送二兒子去學木匠,彆人都說學這個沒用。

結果遇到木材廠招工,丁二哥就這麼考上了,成了城裡人,現在誰不羨慕他!

“招工的那天你們都去試試,不管是誰成了,都是好事!”

丁爸點了丁大哥、丁大嫂,丁三哥和丁萱。

丁萱作為有金手指的人,自然不會叫自家人受委屈。

於是十天後,丁家另外三個孩子全部成了機械廠工人的事情,驚爆了整個下源村。

老丁家變成工人家庭了,丁大隊長要享福了!

不少人跑到丁家道恭喜。

這回主要招男工,考基本操作和學習能力,男人在工作間乾活,需要一把子好力氣。

丁萱考的是文職,她文化水平過硬自然考上了。

丁大嫂沒讀什麼書,這才落下。

丁萱安慰她,回頭等他們兄妹在機械廠熟悉了,說不定能給大嫂找個臨時工。

丁家大嫂是個心胸開闊的人。

她說既然自家男人已經成了城裡工人,跟她進廠沒什麼兩樣。

再說,大家都去上班,家裡還有老人孩子,她留下來也挺好。

等轉了糧食戶口,丁萱跟著大哥三哥去機械廠報道。

她去了宣傳科,剛兩天就摸熟了科室,跟大家打成一片。

這回修水庫,丁家沒人去參加,沈誌義自然遇不到丁萱。

下源村老丁家的事情,也傳到了上源村。

沈誌義爺爺在家裡砸了個酒壇子,罵老天不長眼,怎麼叫丁家興旺發達了。

不過私底下,他聽到爸媽私聊,兩人對丁家嫉妒得不行。

三個兒子一個女兒都是工人,吃商品糧,簡直就是個福窩窩。

沈誌義是認識丁萱的,他們曾經是小學同學。

丁萱長大後,是大家公認的漂亮,村裡不少人喜歡她,沈誌義對她也很有好感。

原本他還以為這回修水庫能遇到丁萱,沒想到人家已經飛上枝頭變鳳凰了。

如果自己能娶到丁萱,豈不是也有了工人妻子?

她要是把工作讓給自己,他沈誌義不就可以當工人,有了鐵飯碗?

沈誌義在美夢中嗬嗬笑醒。

夢裡丁萱和他一見鐘情。

婚後她十分賢惠,提出男主外女主內,把工作讓給他,他們的生活像蜜一樣甜。

這樣的夢,持續做了一個月,讓沈誌義認為這是老天的預示。

於是,他休息的那天去了縣裡。

他想和丁萱偶遇,說不定丁家這朵美人花就落在沈家了。

不得不說,普信男在任何時候都有。

不過,沈誌義這次不但連丁萱的影子都沒見著,還在回去的路上被馬蜂追了一道山梁。

頂著鼻青臉腫的臉,他隻覺得自己倒黴。

等修水庫結束,沈誌義回到家,下源村又傳來消息。

丁家老三,找了個城裡姑娘當媳婦兒。

丁家老二和老三都是雙職工家庭。

沈家因為和丁家之間隔著人命,是死仇,所以格外關注對家。

如今,對家蒸蒸日上,一躍千裡,沈家拍馬都追不上,讓沈誌義的爺爺在家中大發雷霆。

沈誌義心裡極為不好受。

他也到了適婚年齡,如果沒有丁家做對比,他還能接受娶村裡姑娘。

可現在丁家的例子活生生地擺在麵前,人不如人,好窩囊!

沈誌義如今像著了魔似的,被夢裡的畫麵控製,認為他的人生就應該是像夢裡那樣。

所以隻要有空,他都會去縣裡,想和丁萱偶遇。

沈家爸媽發現兒子不對勁,逼問了之後得到答案,他們居然覺得這辦法不錯。

丁家疼女兒,要是丁萱嫁給沈誌義,她的工作就是沈家的,也算是為之前的事情向丁家報仇了。

父母的支持,讓沈誌義更加覺得自己應該這麼做。

他終於在丁萱休假回村的時候,見到了她。

看到小姑娘那張嬌豔如花的臉,沈誌義一陣恍惚,恢複了前世的記憶。

原來前世他們是戀人,本應該在一起!

沈誌義完全忽略了兩人相約殉情,自己跑掉的事情,隻覺得他們前生今世都有緣。

“萱萱,你是不是提前回來了?”

看到丁家現在的變化,沈誌義不難發現問題的原因。

“對啊!”

丁萱大大方方地點頭,之後一雙美目幽怨地看著沈誌義。

“我在奈何橋上等了你那麼多年,你都沒來。誌義,你是不是忘了我們的感情?”

“我問你,你是不是沒有遵守約定,沒跟我一起死?”

麵對丁萱的質問,沈誌義一陣心虛,麵兒上卻絲毫沒表露出來。

他對她的印象還停留在自己說什麼這姑娘都會傻乎乎相信的階段。

沈誌義表示被冤枉,很委屈,他要在當年他們約定的地方跳給丁萱看。

他要親自證明自己確實是真心實意愛她,從不曾欺騙她。

“好,隻要你跳,我就相信你沒有騙我!”

丁萱認真點頭。

於是兩人趕到了水庫,站在高階上,沈誌義深情地看著丁萱。

“萱萱,我對你的愛從來沒有改變過!”

他以為自己這番舉動會打動丁萱,她肯定不舍得讓他真的跳下去。

做做樣子就能唬住小姑娘,何樂而不為呢!

“那你踏馬的跳啊——”丁萱一腳把沈誌義踹了下去。

撲騰撲騰!

沈誌義嗆了兩口水,想遊到岸上,卻發現兩條腿上不知道何時掛上了兩個大石頭,拽著他往水底走。

“救我!小萱,救我!”

沈誌義呆住了,嚇得急忙呼救。

可丁萱隻是冷冷地看著他一點點沉入水裡。

“說好一起殉情,怎麼能丟下原主?那豈不是騙人?!我最討厭騙子!”

沈誌義突然失蹤,沈家人找遍了上源村和下源村,沒人見著他。

沈爸沈媽跑來問丁萱,丁萱皺著眉,思考了好一會兒。

“沈誌義是誰?我不認識他……”

“你胡說!我兒子說要來找你,結果沒回來,一定是你害死了我兒子!”

沈媽瘋了,想抓丁萱的臉。

丁家人當然不是吃素的,報了公安。

公安一查,原來這個沈誌義見丁家姑娘端了鐵飯碗,就想追求人家,可是他們根本就沒碰過麵。

丁萱平時上班在廠裡,身邊有同事,回家時身邊有幾個哥哥。

兩人沒有單獨見過麵,都是沈誌義的一廂情願。

而且公安還打聽到,沈丁兩家有舊仇,平時兩家人見麵從不打招呼,和仇人一樣。

那麼沈誌義的行為難免叫人會覺得他不懷好意,不想乾好事。

沈家現在還攀扯丁萱,這不就是明擺著給小姑娘潑臟水麼!

沈爸沈媽被嚴肅教育批評了一頓。

丁萱沒有受這件事情影響,她因為工作表現優異,被評為先進分子。

機械廠要去派人去總廠學習,丁萱也在其中。

在總廠她發現了重大險情,避免了一場嚴重生產事故,得到了廠裡褒獎,被保送去工農兵大學上學。

一年後,恢複高考,丁萱考上大學,有了更廣闊的天地。

至於沈誌義,誰還記得他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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