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前腳剛走,林克就撿起雪地上燒得滋滋作響的火把,架到旁邊樹上。
然後一刻不停的揮舞斧子,奮力將鹿砍成幾大塊,卡在最後的時間點將之收進背包!空間背包因時間到達自動關閉,他手裡拎著留下的一隻鹿腿,忍不住放聲大笑。
那聲音伴隨著頭頂烏鴉的嘎嘎聲,在夜色中遠遠傳開。
贏了!
雖然沒有狼的狠辣,沒有狼的決絕,也沒有狼孤注一擲的勇氣。
但這一局,最終還是人類贏了!
贏得輕輕鬆鬆,因為有腦子,一整頭雄鹿就是最好的獎勵。
林克將鹿腿在雪中滾一下,雪裹住有血的斷麵,再包上衣服。他也不知道這樣能不能蓋住血腥味兒,但也隻能想到這兒,先拖過這一夜吧。
等明天他吃飽喝足睡得好,還有什麼事兒不能對付?
早早離開就是。
沒頂的屋子要去搜索一下,天際線也要去看看,事兒多著呢。現在有了食物,彆的也可以計劃起來。
美滋滋的坐回火邊,感覺這回至少收獲上百斤鮮肉。
那頭狼吃的太急了,因為肌肉不好咬,他隻撕開肛門鑽進去吃掉內臟,把鹿肉都留下來,現在全便宜了林克。
什麼叫一夜暴富?
林克感覺這比在股市大賺一筆還快樂。
剛剛有賭的成分——最大的風險莫過於,血腥味又引來了彆的狼。但這種概率很低,如此荒涼的地方,他走一整天都沒遇到任何生物,能養活複數的狼嗎?也不看那隻狼都餓成什麼樣了。
隻有鹿的奔跑能力強,能到處找埋在雪下的食物,那頭雄鹿估計是從彆處跑來的。
……假如沒有鹿,狼的晚餐應該是他。
將一整條鹿腿剝去外皮,架到火上烤硬表麵,然後切大厚片鋪到石頭上。聽著吱吱作響的油脂聲,聞著誘人的香氣,整個人陷入無限的滿足感中。
甚至趁肉未熟時,又排出三枚玫瑰果,切開去籽,燒水煮茶——看,現在才是考慮補充vc的時候。
烤肉還配果茶,就問你什麼家庭?
美滋滋陶醉一小會兒,重歸冷靜,切下一小片熟肉放入口中慢慢咀嚼,然後將大塊的肉切下,準備煨半熟做成儲備糧。雖說餓了兩天,倒也不會狼吞虎咽。
焦慮主要源自找不到食物,現在手裡有糧心裡不慌。
剃下來的肉骨頭放入鍋中燉煮,撒一撮鹽,這才是今天的晚餐。
彆看肉好像很多,鹿肉卡路裡低,並不耐吃。今天走一天都不見人影,後麵還不知道要多久。萬一都像木屋那樣撤退得有條不紊,那留下的物資不會太多。今天是運氣好能狼口奪食,未來運氣不好,說不定就要靠這幾十斤肉活著了。
每天1公斤,隻能吃40天……咦?好像夠了啊。
這些肉烤好後放在背包空間內,不僅不會壞,拿出來還是燙的。背包啊背包,你終於開始發揮作用。
飽食之後,無所事事的等背包冷卻。
看著火焰跳躍飛舞,身上暖洋洋的,仿佛一切苦難都在漸漸遠去。
連唯都以為林克是在盯著火焰發呆,沒想到,他是在回顧這一天來所犯下的錯誤。包括一些輕率的決定,錯失方向後的輕忽,背包打開時機不對,體能分配問題等等。
其中最致命的兩點:一是方向選擇的錯誤,選擇出了錯,一切努力都在做無用功。雖然最後絕處逢生,但仔細想想,這能堅持到最後的又有誰呢。
這條路不是死路,也絕不算活路。
第二個錯誤是沒發現那頭藏在雪裡的狼,這可真是個致命錯誤!
假如沒有鹿,死的就是他。
“這一天犯的錯,比我前半輩子加起來都多。”
【誇張。】
“並不誇大,我從小到大一直隻做擅長的事,所以很少犯錯。沒想到一旦做不擅長的事,會犯這麼多錯誤,簡直到了不忍看的程度。”
人生就像不斷做選擇題,林克從小就智商高擅長讀書,所以家人建議他專注學業,這是性價比最高的選擇;學習時發現擅長數學,數字,直至進入金融行業成為金領。
正因為一直選擅長的,才一路走來無比順暢。
所謂挑戰自我,都是在給人生增加難度。
俗稱,閒的。
他中間不是沒有彆的選擇,比如,曾加入過大學校隊,還因三分神準名噪一時,有成為職業球員的機會;
也曾被卷入販毒案件,差點兒開啟轉職黑幫大佬之路。
還有服裝設計師,詞曲作家,遊戲策劃等等。
總之,中間隻要稍微出一點偏差,他就不是現在的他了。
林克善於做計劃,善於歸納總結,有了這個,他做任何行業都不會太差,甚至也會同樣優秀。就像當年校隊打替補,九十年代初的時候,誰知道三分球也能殺人!
唯津津有味的聽著他吹牛,還天真的問,【那你為什麼沒能成為職業球員?】
“我也曾想過把天賦帶到nba。”林克看著夜空深沉的說。
“咳,後來發現並不太喜歡大聯盟,太商業化了,不如大學籃球純粹。而且職業圈總體學曆太低,老黑多,充斥著暴力、獨品和性,是我這麼純良的人能混的地方嗎?”
【……】
實際上是他不想嗎?是人家沒要。
九幾年主流還是身體對抗,三分球狗都不要。林克身高190,在普通人中算高的,但在nba算矮個子。又沒有一手精妙絕倫的運球,速攻也不行,體能一般,在nba當飲水機看守員都不合格。
“我曾想把天賦帶到nba,直到發現自己沒有。”
吃吃肉吹吹牛,四個小時很快過去。
等背包能夠打開,他把這幾個小時燒好的開水,還有煮好的玫瑰果茶存統統進去。又將新鮮鹿肉取出來剝皮處理切割,用滾水洗掉肉上的血跡汙漬。如發現有被狼咬過的部分,用刀子切掉丟棄。
這種野生的狼,容易感染狂犬病毒。
肉按一公斤一整塊的分割,烤至五六成熟後存儲起來。
既能直接吃,也能進一步烹飪。
剃出來的骨頭也不扔,上麵多留點兒肉,都是燉菜的好材料。
連剝下來的皮也有用處,哪怕不會做手套,貼在運動鞋外麵也是極好的——他在探索頻道上看過,愛基斯摩人就是這麼乾的。
唯看著他一個個開啟支線任務,烤肉燒水抹鹽曬皮,仿佛灑下無數線頭。
看著都雜亂無章的,偏偏又在背包開啟即將結束時統一漸次完成。
首批製成品被有條不紊的整理進背包,第二批被放到洗淨的石頭上冷凍——於是一頭大鹿,變成整整齊齊的肉塊和骨頭。
整個過程條理到極致,甚至賞心悅目!
唯現在明白林克為何會選背包,這種填格子的遊戲,他大概是最擅長的。數學所帶來的條理性,在他身上展現的淋漓儘致。
收拾完後林克壓好火鑽進毯子,沒了骨頭般癱軟下來。彆看之前井井有條的處理食材,實際上雪地跋涉幾十公裡,早就累得不行。
這一停下來,渾身無一處不酸痛。
“唯,”他感覺說不好是要睡著還是昏迷,在失去意識前又想起一件事,“如果叫不醒我…用火…燒我的手。”
“做滑雪板…鞋…去南邊……”
【這麼操心,怪不得命……】
……
也不知睡了多久,林克猛然從夢中驚醒!
手指還留著生生的痛!
“彆燒了,醒了,醒了!我曹,怎麼這麼冷。”他忙不迭的說道,那即將燎上手指的火苗猶豫片刻,又輕輕燒了一下,才緩緩縮回火堆。
“呼,醒了,醒了。”林克全身哆嗦著說道。
火光昏暗,他感覺身上出了不少冷汗,上下都黏黏的。可等他伸手去擦臉時,抹下的卻是一把冰淩。
“沃特法克!”他罵了一句,他不是衝【唯】發火,而是又做清醒夢了。在夢中,又是各種清晰場景紛遝而來。有些和昨天的夢境重複,更多的是新的內容。
如果這些都是真的?那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牛逼的人物!
又何至於被一根牙簽秒掉。
【林,快醒醒!氣溫正在快速降低,好像要刮暴風雪了!】
唯快速提醒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