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
【你要死了。】
【我也是。】
【想做出改變嗎?】
【我們一起。】
【你幫我……】
【我也幫你。】
“我選的明明是夏天,是夏天!夏天啊……”
一個身穿短呢大衣,滿臉清霜的青年從鐵架子床上滾起來,搓著手臂哆哆嗦嗦的說道。
幾分鐘後,終於找回理智。可看著屋外漫山遍野的白雪,感受室內針砭刺骨的寒冷意,心中升起一股無奈。
“南方人啊,這輩子最怕冷,紐約的冬天我都受不了,給我扔這種地方。喂,還在嗎?在我腦子裡說話的陌生人。”
【在。】
一個非男非女,虛無飄渺的聲音在他腦海中回應道。
仿佛他聽了,似乎又沒聽清,仿佛同時有無數聲音穿過耳膜。
他神智有片刻恍惚,踉蹌著跌坐回床上。顫抖的伸手摸向額頭的位置,觸手一片冰涼,沒有傷口,也沒插著什麼東西。
“原來,這一切並不是幻覺,我死了。”
【還沒死。】
【不過身體體溫過低,建議積極展開自救,如在考驗世界再死亡將無法複活。】聲音提醒著。
“知道,直到,謝謝你!說的沒錯,有複活的機會我該珍惜。”天氣實在太冷,這才幾分鐘時間,他手指腳趾出現不同程度的麻木和刺痛感,就像放進冰桶。
臉上一抹,冰啊水啊的粘一手。
呼吸也是,他從沒吸過這麼冷的空氣。能清晰的感覺到冰冷的空氣湧入肺部,仿佛灌進去冰水,凍得渾身發冷,呼出熱量化作白色蒸汽。
還有就是……想撒尿,他知道那是膀胱遇冷收縮造成的。
“不,不是現在。”活動四肢,努力緩解不適。排尿也會帶走大量的熱,這種情況下會造成嚴重後果。
如果林克身上有什麼標簽,應該就是冷靜、理智、帥。
用運動增加熱量,活動開手腳,中間快速檢查自身和周圍環境。
先說自身,他身上穿的還是上班時那套衣服。紐約此時正值冬季,他身上衣物不算少。薄呢套裝加短大衣,暖棉內衣、棉襪和係帶皮鞋。開車上下班,這身有風度也有溫度,應付紐約冬天足夠。
但現在明顯不行,這雙腳像套在冰塊裡。
“喂,在麼?是不是騙我,這種溫度真的是夏天?哪裡的,南極嗎?”
【加拿大,哈德遜灣,夏天。】
“見鬼的哈德遜灣,”彆問哈德遜灣在哪兒,即便他學習成績很好,也隻知道是在加拿大北邊,幾百公裡那麼北,就像天邊。
再說環境,這是一間單獨臥室,從窗戶看是一棟木屋的二樓,和屋頂一體。
房間被搜刮的很徹底,物品一掃而空,幾個抽屜空蕩蕩,床隻剩下鐵架子。林克找了一圈兒,目光鎖定在室內唯一的厚布料上,窗簾。他拽下用力抖了抖,上麵掉下一公斤灰。
塵土在室內飛舞,顆粒於陽光中漂浮。
他被這片刻的疏離風景震了一下,將窗簾直接披在身上連口鼻一起捂住,轉身下樓。
木屋看來曾住著一個大家庭,二層被分隔成三間臥室,一個衛生間和一個雜物間,相當擁擠。廚房、客廳、大浴室等都在樓下。
看裝飾,前家庭應該有一個不到10歲的女兒,青春期在床下藏著澀情雜誌的兒子,外出工作的丈夫和一位善於打理家庭的老婆。
“這家人至少搬走有一個月了。”
“搬家剛開始時很有條理,比如二樓就被徹底清空。”
“但後麵開始著急了,一樓被丟下很多東西,有一些就是從二樓搬下來的。”
林克整理找到的物資,首先是發現很多衣服,但都是牛仔褲、皮夾克之類夏天穿的,耐磨、透氣的,厚衣服一件沒有。
家用車空間小,就把薄的衣服丟下。
“從這些衣服可以推斷出,哈德遜灣往年夏天也是正常溫度,和紐約並沒什麼區彆。但一個月前這家人離開時隻帶走了厚衣服被子,說明氣候忽然變冷,而且是長期性的。”
“所以,現在還真是夏天啊……”
沒有厚衣服,那隻能多套幾層。
褲子穿三條,襯衫加外套四件,還有襪子,如果不是鞋塞不下,他能套八雙上去。運氣好的是在男孩房間找到一雙九九新的球鞋,將冷的要死的皮鞋換下來。老人牌兒皮鞋,4900刀一雙,兩腳一蹬脫下來,扔都懶得費力氣。
撕開輕薄的衣服扔進壁爐,點燃,壓上拆開的椅子,終於將火升了起來。
當融融的火光照在身上那一刻,心中有種劫後餘生的感覺。
火很暖和,身上的冰雪融化時也格外的冷。水滴答滴答從額頭滴落,就好像頭發裡藏了一堆雪。坐在火前的時候,林克就已經想明白,想在這寒冷的世界生存下來,最關鍵的隻有熱量,熱量還是熱量。
感謝前主人持家有方,他們雖然帶走了絕大多數物資,卻也留下很多。
尤其是劈好的木柴,貼著外麵的牆碼成一座小山。
林克借著出去搬運木柴的機會,觀察了一下外部環境。這座木屋建在一處小山上,周圍是一望無際的樹林,位置偏僻無比。
室內升火後,溫度上升到20°左右,室外比室內還要低十幾度,肯定低於30c。
天空看不到太陽,隻有一種灰慘的白。
沒有下雪也沒有風,陰沉的天空下,流淌一宛若河流的濃鬱霜寒白霧。像水又像雲,寧靜而又恐怖!凡是白霧經過的地方,樹根凝出霜凍和寒冰,木葉枯死。
他哆嗦著抱木柴回到室內,隻是冷的。
木屋內有好幾處可以生火的地方,廚房的爐子,客廳的壁爐。但和北美大多房屋一樣,隻有客廳才是造價最高,牆壁最厚,也最保暖的房間,剩下的都是木頭牆。
將木柴和所有找到的東西:火柴、煤油、火絨、毛毯、布料……轉移到客廳,然後封閉了通往其他房間的門戶。
他也不懂怎麼保暖,隻能想當然的做一些。
紐約下雪時也會很冷。
這裡之所以讓人感覺更冷,是因為環境。
寂靜無人的野外,孤獨的小屋,光禿禿的樹林,漫山遍野的白雪,光這些就讓人覺得很冷了。何況還有沉重的霜霧,冰凍。千山鳥飛絕,萬徑人蹤滅,幾乎將寒冷和孤獨感渲染到極致。
就像大冬天在昏暗的光中趟著刺骨冰冷的水走入白樺林,從骨子裡散發出來陰冷。
“呼~”室內回暖,林克終於鬆了口氣。
可以和那個未知的聲音好好談談。
將烤的熱乎乎的毛毯鋪到壁爐前沙發上,自己縮上去,然後把所有找到衣服窗簾統統蓋到身上。尋了個舒服的姿勢躺好後,他對著空氣說,“現在,讓我們談談吧。”
“第一個問題,你是誰?”
【我是唯,唯一的唯,你可以叫我“唯”。】
“喂?”
【在意識交流中,我能正確理解你所用的詞彙,故意叫錯名字是件十分不禮貌的事。】
“抱歉,我太輕浮。”
林克連忙起身誠懇道歉。
“請問您所在的位置是地方,我的大腦嗎?”
【不在,你我維度並不一致,是你出生時的機緣巧合將我們連在一起。】
“我出生?那二十幾年了,為什麼直到現在才……”
【某種力量把我們隔開,直到界限被死亡打破。】
“死亡?是啊,我幾乎死了。”林克修長的手指按壓眉心,那裡還有強烈的幻痛,即使寒冷都無法奪走。
林克,華裔,24歲。
數學博士和金融學博士(未畢業),華爾街金領。
因從小就偶有不存在的記憶湧入腦海,自我懷疑是穿越者。
隻是沒有係統。
用“記憶”作弊幾次後,林克厭倦了,靠抄襲贏得的讚譽很沒成就感。所以放棄再依靠記憶,轉而投入數學的懷抱——數學是即使知道答案也無法證明的學科,有才能和沒才能的區彆非常明顯。
他就是這麼彆扭的一個人,就像彆人誇他中文好,可他自己不認可(因為中文精通是記憶帶來的),非要一口氣學了好幾國外語來證明有語言天賦。
他在數學上果然才華橫溢,教授曾說如果他專注數學,未來必有一席之地;
可惜上大學後為了賺錢,還是轉修了金融。
華爾街工作三年,嶄露頭角。
旁人眼中,林克高大英俊,精力充沛,擅長運動,事業有成,受女性歡迎,是典型的彆人家的孩子,美國夢化身。
他一直沒等來什麼金手指。
或者那些記憶碎片已經算金手指,但他沒怎麼用。
這一世的世界經濟格局和記憶差彆很大,但他擁有豐富的專業知識,敏銳的市場直覺和對大經濟走勢的把握,有信心靠自己成為未來十億、百億的富豪。
甚至還能矯情的考慮一下,是當前十富豪好呢,還是當前二十。
畢竟太出風頭,會被當豬宰。
所以哪怕才剛剛起步,就已經在考慮如何配置資產,分散投資……
就在他意氣風發,計劃未來的時候,一根牙簽結束了他的生命。
是的,牙簽。
不是那種死神來了的死法——閃躲飛馳而過的汽車,意外摔倒,恰好撞在牙簽兒上。
而是一名超級殺手,很是隨意的朝他丟出一枚牙簽。這根脆弱的木質牙簽從他眉心貫入,進入頭骨,深入腦乾,破壞了他的中樞神經。
那時候他還有意識,眼睜睜看著殺手走到他麵前確認死亡,然後將他拖到垃圾箱後隨意丟棄。殺手輕蔑的跨過他的身體,吹著口哨離開。
他那時還能透過垃圾箱和牆壁的夾縫,看到湛藍的天空。
24歲,他要死了,死在最意氣風發的年紀。
死在1999年的第一天。
由於神經被切斷,他連疼痛和哀傷都感覺不到,隻能毫無知覺的等待這生命最後的幾秒鐘結束,靜待死亡降臨。
就在這時,一個中性聲音在他腦海中響起,緩慢悠揚。
如夢中低語訴說,如天堂頌歌。
【林克。】
【你要死了。】
【我也是。】
【想做出改變嗎?】
【我們一起。】
【你幫我……】
【我也幫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