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這一段戲拍的很不錯
劉得華進入到了百分之一百的狀態之中
入戲有很多種因素,要麼是演員自己尋找到了狀態,就像昨晚劉得華,念誦佛經,尋找了因,尋找心中的了因。
基本上算是入了戲,但可惜的地方就在於,雖然算是入了戲,但開拍時狀態卻沒能保持,被那位任性的女主角破壞。
然後。
就是被孫果帶入了戲中。
因與果,一陰一陽。
兩個人交相輝映在日光下互相擁抱的鏡頭,簡直就能說是一次名場麵。
但區彆就在於,原本以為這就是一次華仔的獨角戲,主演和擺件,但沒想到的卻是,兩個人共同存在在鏡頭裡,兩個人都擁有自己的存在感。
獨角戲變成了雙人戲。
“哢!”
沒有ng,一遍過。
“完美的一遍鏡頭,為我們大塊頭做出了最完美的收尾。”
旁邊的韋嘉輝,就一臉珍重的看著自己的鏡頭,太完美了,完美到令人感覺無以複加的好。
大同佛窟下,魔和佛的爭鬥。
最終是了因的佛性戰勝了魔性。
“他叫什麼名字?”
“那裡好像有個自稱是他舅舅的人說他叫李軒。”
“哦,真不錯。”
杜戚風大加讚許,這片鏡頭算是超額完成了他的期待。
獨角戲和友人對戲陪襯,那表達效果也完全不一樣。
就目前來。
表達效果就更好呀。
大愛戰勝了冤冤相報何時了,符合大塊頭的基調。
另一邊的韋嘉輝也同樣如此讚成。
“這是哪裡找來的?中戲還是北電的學生?”
“不是”
“那是哪裡?”
“好像說,是橫漂的群演。”
“啊?群演?”
兩個大導演都閃過了一絲愕然,完全覺得不可思議,群演?
你他媽告訴我這是群演嗎?
[模擬結束]
[精神抗性+1]
[血脂稀釋二成(二個月)]
[演技槽+1]
此時此刻。
李軒才從戲裡出來,才從那名為孫果的感覺裡脫離。
就像做了一場夢,一場模糊的大夢。
夢見我成為了能看見因果的殺人犯。
殺了小翠。
殺了李鳳儀。
殺了好多好多個人。
我不是變態殺人犯,我隻是遵循著世間的因果循環,以及我在樹下領悟出來的道理,該死,不該死。
該殺,不該殺。
“果然這種充滿哲理劇本的片子,對精神的衝擊就很大呀,幸好我不能真的看到因果,不然的話,警察叔叔要來抓人了。”
此時的李軒就儘量的將那些影響排出腦外。
不過精神抗性這個東西,屬性上來了還是有好處的,幾乎隻是迷惘了沒有五分鐘的時間,就從這殺人犯的感覺之中脫離了大半出來。
第一次拍《英雄》的時候,被劇本影響了差不多一個晚上自己還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龍套,都被那家國仇怨
“你這演技!變得好厲害呀,居然能跟華仔同台不落下風,單純就那一幕的鏡頭,你就完全不落任何人!”
此時的魏明也不嫌棄李軒身上的臭味。
那股驕傲勁兒老大了。
看著老舅那麼開心,李軒也感到了十足的暖。
嗯,這種感覺真不錯。
“先彆說,我先去洗個澡,不然的話怪惡心的。”
此時李軒就後知後覺的感覺到了身上的惡臭,真是差點yue出來了,這汙泥水坑腐爛的味道還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你好,請問洗漱間在哪裡。”
“就在化妝街那邊。”
場記小姐姐略帶恭敬的說道,明明一般來說,這裡也沒什麼人能看得起龍套看得起一個小人物。
就算李軒隻是一個小角色,一個隻有幾個鏡頭的小家夥,但在詢問的時候,卻沒任何人有輕視之心,一個願意在臭泥水裡打滾,來追求角色真實性的人,真就他媽是一個戲瘋子。
一個令人欽佩的戲瘋子。
就算是一個小人物,小角色,也能讓人尊重。
不過。
這個味道真的有點臭啊。
雖然欽佩,他好像也沒有人願意給李軒帶路。
“我也要去洗個澡,我帶你一起去吧。”此時的劉得華調侃道:“搞得我身上也臭烘烘的。”
說著還搭了一下李軒的肩膀,現在兩人是徹底一起‘臭烘烘’了。
“謝謝。”
“哪裡的泥坑,這麼臭,哈哈哈,早知道效果這麼好,我也去打滾兩圈了,劇組的妝造還是有一點刻意呀。”
泥坑裡淌出來的“野人”感,就很足量。
十足夠斤兩的。
再去衝涼房洗了一頓澡之後,李軒感覺自己還是有那麼點惡臭,今晚又要省掉一頓飯錢
好不容易血脂尿酸一起降了(兩個月),卻沒辦法對美食大快朵頤,這是令人悲傷的故事。
當李軒洗完澡出來之後,劉得華感到一種驚豔。
“哇哦,夠靚仔。”
這樣劉得華更有好感了,這個長相,論級彆的話,你應該是自己差不多級彆的
雖然娛樂圈這個地方,如果不是帥的特彆過分的話,那長相就應該是最廉價的資源之一了。
但像李軒這種長得帥又豁得開,還有
演技的人。
他就不會一輩子平平無奇的。
“點解靚仔過天王生。”此時李軒那不算特彆塑料的粵語反而調侃。
“廣府人?”
“係啊,阿媽順德那邊的。”
“哦豁。”
對劉天王來說,李軒的親切感就更強了。
“有時間來香江,我請你喝咖啡。”
此時的劉得華就笑了笑,找李軒要了個電話。
“噢噢,13356”
“好,我記得了。”
劉得華就欣賞的說道。
跟你拍戲,我感覺很舒服。
“對了,阿軒我有一個問題問你。”
“嗯?”
“其實最後,你是不服的吧。”劉得華認真道。
李軒就知道此時的劉得華,是在跟自己討論劇本。
大塊頭的劇本。
是大乘佛法的大愛。
不要冤冤相報何時了,這個世界就會更美好。
劇本想表達什麼,李軒沒辦法乾涉,但我作為角色,我作為存活在這個世界裡的一員,我就有著自己的靈魂。
最後的結局,大塊頭找到了山上躲藏十年的殺人魔。
他降服了“我”,而且“我”也屈服了,我受不了山中流離奔波的歲月,也承認自己的“失敗”。
被了因找到,失敗了。
但“我”不覺得自己錯了。
有仇報仇。
有冤報冤。
我依然,覺得這才是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