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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九十一章 追求(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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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忽然間的一笑,令陳晨不由得呆了呆。

等到那女孩子微歪了頭朝她看了過來,才反應過來。

笑p呀,那女孩子不會在看她笑話吧?

一不小心,自己居然成了被笑話的那個人,真是,可惡的臭丫頭!

她堅信,自己很討厭這個叫譚琳的從鄉下來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自以為是的臭丫頭了!

“如果,你有時間,感興趣的話,隨時歡迎你和阿姨來我家做客,我可以做導遊陪你們一起看看山野的風景,體會一下,風景如畫,雨中觀寺,溪中泛舟。”

啥?看著那笑得明媚的臉,陳晨不由得又呆了呆。

眼前的這個討人厭的女孩說了那麼多的詩句,原來不是在炫耀,而是在向她描述山村的美景,是在邀請她去做客?

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陳晨一時間不知道要如何接話了。

“阿姨說,你喜歡畫畫,詩裡體會的美終究不抵親眼看到的,城裡樓宇間人造的美,再美也有人造的痕跡,大自然的美,不是需要刻意的加工,她本身就是美的。”

看著那說話女孩閃亮亮的眼,真誠的眼眸,純真的笑,陳晨的臉不由得熱了起來。

“呃,那個。”陳晨一時間語塞了起來。

“嗯,我明白,”譚琳微笑,“你有自己的計劃和時間安排,不急,等你確定,通知我即可,我隨時歡迎你,我家的地址,阿姨知道的,她曾去過的。”

“我,那個,不是呀,”看著那眼前女孩子那真誠的眼,陳晨又結巴了起來,不過,好在,她一向是健談的人,瞬間,又恢複了自然,“我是說,呃,行,那等我回頭和我媽說一下。”

話音一落,陳晨抬腳從室內走,剛走出兩步,又轉過來,忽然間想起譚琳的話來:“我媽什麼時候去過的?”

她怎麼不知道?

周一至周五,老媽是需要上班的,周六至周末,一般會在家裡做做家務,或者陪小弟練跆拳道或者去乒乓球館。

她曾不止一次的吐槽過了,這麼近的距離,走過去十分鐘不到的路,前後一個紅綠燈,出了小區大門,右拐,紅綠燈路口過馬路,右拐,然後走個三百米就到了,小弟都八歲半了,還需要送嘛?

老媽毫不客氣地朝她丟了一個白眼,說她還不是一樣,都十歲了,出門去公園還不是讓老爸一起陪著,偶爾老爸出差,也讓老媽一起跟著。

她聽了,氣得差點倒仰,那能一樣嘛?

小弟是男生,她是女生;小弟要去的地方在家旁邊不足一千米,她要去寫生的地方坐公交車還要二十幾分鐘呢,更何況,是老師要求的,家長要陪同的,至少要送到美術班,後來,老媽自己嫌煩來回跑,就在那裡等了,一直等到她畫完,再後來,乾脆,就直接把小弟一起帶著了,小弟在不遠自嗨,嗨著嗨著偶爾也成了老師要求的人物素寫的對象之一了。

她好幾次一回頭,發現老媽在不遠處也帶著個畫板裝模做樣的畫板。

甚至比她還投入!

現在居然怪她啦!

不不不,陳晨搖了搖頭,思路跑偏了,她想知道的,老媽這樣一個周一至周五沒有空閒,周六到周末時間也幾乎排滿了的人,居然去過譚琳那個鄉下丫頭的家!

看向那個臭,咳,譚琳的時候,眼光一下子掃到了陽台一角的畫板夾時,那是老媽裝模作樣畫畫時用的。

隻是,什麼時候買的,她卻不知道!

這麼一想,她才忽然間發現,好像,自己一直活在自己的小天地裡,好像對老媽真的不太了解一樣,除了天天想懟她,好像沒有怎麼好好的和她溝通過。

或者再小的時候也有,隻是,她不記得了。

從她記得的時候起,老媽不是在送小弟去興趣班的路上,就是帶著小弟在不遠處陪著她上興趣班,好像眼裡隻有小弟,沒有她!

似乎察覺到陳晨的心思似的,隻見那陽台邊半米之距的討人,咳咳,那個譚琳朝她看了過來,淡淡一笑。

“你也去過的,但是,看起來,你好像不記得了。”

啥?陳晨瞬間眼睛直了直,她幾時去那個遙遠的鬼地方,咳咳,哦,不,那個臭,眼前這個比她看起來更像主人般從容的譚琳所在的那個風景如畫的鄉下的?

她怎麼一點也不知道???

“四年前的暑假,同樣的也是七月,”譚琳朝陳晨微微一笑,扭頭朝陽台看了過去,“那天的黃昏也像今天一樣,藍天、白雲、夕陽向晚。”

陳晨呆了又呆,她怎麼不知道?什麼四年前?譚琳在說夢話呢,還是在忽悠她的呢?

應該兩者都有!

四年前,她六歲,旁邊那個說夢話的人,還不到六歲,她都不知道的事,旁邊那個人怎麼知道的?

搞得好像百科全書一樣!

剛才因為邀請她去寫生看風景的美麗心情和一絲好感,瞬間,又消失全無了。

陳晨冷眼看著看向西天邊的譚琳的側影。

如醉的夕陽把天空浸染,近旁高大梧桐樹上濃密的葉間,&nbp;似乎有些氤氳,透過樹葉的間隙滲下的碎影,投在那人的臉上和身上,似乎籠了一層光暈,整個人都閃亮了起來,仿佛自帶光芒般。

在那樣的光芒裡,那女孩忽然間的轉過頭來對她說:“我的相冊裡有一張當年的舊照片,你梳著兩隻羊角辮,小辮子上彆著帶粉色的流蘇的珍珠夾子,穿著亮黃帶著小綠葉的旗袍,白色的打底襪和粉色帶蝴蝶的小皮鞋,阿姨說,你是她落入凡間的小精靈。”

一番話瞬間把陳晨轟得腦袋暈暈。

那女孩居然說得那麼祥細?關於那件小旗袍至今仍擺在她的衣櫃的箱底,她去年想要扔掉的,但是被老媽阻止了。

老媽說,人呀,果然是喜新厭舊的,這麼好看的衣服,那麼貴的一件衣服,都抵得我三四件的衣服了,現在說丟了就丟了,當年買的時候可以天天穿著呢。

可不是天天穿著呀?陳晨記得很清楚,那條裙子,她從五歲半穿到了八歲,原本到快到的腳的長裙子,穿著穿著便成了不過膝了短裙了。

她九歲了,自然穿不了,不扔擺著看嘛?

老媽朝她哼一聲,自然是擺著看呀,當紀念呀,不然呢?女兒大了不由娘了。

說話,朝她翻了一個白眼走出門去了。

她氣得把小裙子又重新扔回了衣櫃裡,讓它在那裡自生自滅吧。

譚琳居然那條裙子,居然說,老媽說,她是她的小精靈??

這麼“惡心”的話怎麼可能是老媽能說得出口的?

她,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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