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行政訴訟原告,周雲要做的就是把對方提出來的觀點全部駁倒。
而事實證明,他做的很不錯。
被告提出來的兩個觀點,一個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說純粹是平時習慣這麼做了,所以這會就直接那麼說了。
要不然總不能說那邊的仨人不懂法吧,這話可不興說。
另一個相對來說還算行,隻是這又說明另一個問題,對方根本沒有把行政訴訟法中關於“商業秘密”這個規定給吃透。
單單有商業秘密可不夠,不足以說明問題,隻能說明一點,那就是這些人已經習慣了用這樣的方法應付人,所以對於行政訴訟沒有學到家。
而且在這裡,周雲可是給對方挖了一個坑的,隻是不太清楚對方會不會往裡跳。
現在,對麵的三人已經頂不住了。
“身為工作人員,連行政訴訟法的基本原理都沒有學通,就敢出庭……”
眼見某人說的越來越離譜了,審判長再次敲了敲法槌:“咳咳,那個原告代理人,還有沒有其他要補充的?”
這周律師是吃了火藥嘛,案子早就能贏了,但看他那架勢是直接衝著對麵這三人去的。
沒必要,真沒必要,你們之間又沒什麼仇,何必要這麼說呢。
周雲聞言也隻能強行刹車,臉上帶著幾分意猶未儘道:“我這沒什麼要補充的了。”
對麵,銀杉區司法局負責行政複議的段若穀抹了把汗,有那麼一瞬間,他感覺自己又回到了以前的大學課堂上,上麵的行政法老師正在噴著唾沫罵人。
看來確實是倦怠了,居然連這方麵都沒有考慮到,某種意義上來說對方說的也是對的。
審判長又開口道:“被告,你們這邊呢?”
段若穀趕緊道:“沒了,我們沒有什麼要說的了。”
審判長隨即敲響了法槌:“好,本案現在休庭。”
休庭了,周雲施施然地收拾好了東西正準備起身走人,結果就在這時他發現被告席上的一個工作人員走了過來。
“你好,請問有什麼事嗎?”周雲滿臉矜持道。
走過來的工作人員正是段若穀,這會兒麵無表情道:“周律師,您這行政訴訟的水平真的高啊,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
周雲笑了笑道:“哪裡哪裡,也就法律界頂尖水平吧,馬馬虎虎。”
這一句話瞬間把段若穀給整不會了,他都不知道對方到底是不是在謙虛,黑臉都給弄白了。
所以隻能隨便說了兩句然後走了回去。
周雲一臉無所謂,收拾東西直接走人,要什麼謙虛,我這說的是事實而已。
而在另一邊,被告席上,三人正在商議。
“謝主任,您這邊估計也看出來了吧,這個官司咱們應該要輸了。”
段若穀開口道。
教育部門過來出庭的謝主任聞言歎口氣道:“看出來了,但也沒用啊,這根本不是一個水平的,那周雲真的不一般。”
可以說雙方就不是一個段位的。
段若穀同樣無奈道:“這個當然,人家水平高。”
謝主任聞言詫異道:“你有什麼好辦法嗎?”
旁邊段若穀的同事也有點驚訝,平日裡在單位不顯山不露水,難道這段若穀也是一個高手?
這麼長時間相處他居然沒看出來?
段若穀搖搖頭:“我能有什麼辦法,我的意思是,找一個擅長這方麵的律師做個谘詢吧,要不然根本沒法弄。”
案子現在不能輸,因為一旦輸了,對方就可以直接拿著公開的信息起訴。
到那個時候證據充分,法院沒理由判輸。
其他兩人點點頭,目前隻能這樣了,尤其是謝主任這邊,這稍微弄不好,他們領導就可能會出名了。
畢竟現在誰都知道,周雲做完案子後會習慣性的發網上。
雖然拖欠工程款的事各地都有,但周雲發出去的效果可真的不一樣。
三人離開法院回到單位,謝主任將情況彙報給了領導,領導聞言也是一個勁地歎氣。
現在隻能找一個水平高的律師來了,不然二審肯定沒戲。
謝主任多番打聽,你彆說確實找到了一個擅長行政訴訟的律師,是魔都的一個大狀,名字叫嶽夏嵐。
司法局辦公室內,負責行政複議的段若穀三人又坐在了一起,今天他們要通過互聯網會議的形式向魔都的這位嶽律師做谘詢。
視頻接通,謝主任首先笑著打招呼道:“嶽律師您好,我是謝建設,咱們之前通過電話,相關資料我也給您發過去了。”
與此同時,魔都天逸律師事務所辦公室內,今年四十三歲年富力強的律所高級合夥人嶽夏嵐西裝革履,笑道:“謝主任您好。”
“情況呢我基本上了解了,那位周律師的行事作風我也聽說過一二,不過也確實沒想到他會在庭審中那麼的……瘋。”
兩邊就這麼隨便聊了幾句,然後嶽夏嵐開口道:“從你們說的情況來看,一審你們肯定是輸了,證據完全沒用,被對方碾壓。”
“所以二審一定要抓住了,絕對不能輸。”
“那位周律師的水平很高,這個我承認,但他不應該在庭審中把那些話都說出來,所以,我們要想贏,隻需要反其道而行之!”
聽到這話,視頻前的謝主任三人頓時臉上浮現了喜悅。
“嶽律師,您說怎麼個反其道而行之呢?”
視頻中,嶽夏嵐滿臉自信道:“周雲在一審中反駁你們商業秘密的理由是什麼,是說,單純是商業秘密還不夠,還必須得證明,公開這個信息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才行!”
“那是不是可以這麼說,隻要我們能證明這個信息公開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那案子是不是就能贏了?”
謝主任三人聞言頓時愣住了,好像還真是這樣。
但很快段若穀便開口道:“嶽律師,這個不好弄啊,你看周雲之前都說了,說這個案子的第三方是康得建築公司,而這家公司已經注銷快十年了。”
“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怎麼可能證明公開信息會對第三方權益造成損害呢?”
嶽夏嵐笑道:“是,公司注銷快十年了,那以前的公司老板還活著吧。”
“公司雖然注銷了,但債權,也就是那筆工程款還在,你們教育局還沒有給,對不對?”
謝主任下意識地點點頭。
嶽夏嵐隨即道:“好了,你們沒給,那麼理論上來說這筆錢就應該屬於康得公司,因為它才是合同上的承包人,是不是啊。”
“按照我們國家公司法的相關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銷之後,剩餘財產是要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
“債權是什麼,同樣是財產,那按道理來說就應該歸屬於公司股東的!”
“也就是說這筆工程款理論上是要歸康得公司股東所有的。”
“周雲不是喜歡用《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嘛,好啊,這條例的第三十二條規定,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會損害到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應當書麵征求第三方的意見。”
“第三方不同意公開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機關不予公開!”
“那好了,隻要把那個老板找出來,你們給出個征求意見書,然後讓他出具一份不同意公開的意見書,理由就是,公司的債權現在歸他,如果公開會損害到他的利益。”
“這事,是不是就妥了?”
謝主任三人聽得人都有點麻了,不是,還能這麼玩的嗎?
這就是從公司法的角度出發來解決的,公司那個法人雖然死了,但之前彆人欠公司的錢還在,這個錢屬於公司的股東。
那好了,這個第三方就從公司變成了自然人,所以隻需要這個人出具意見書,那程序就沒問題了。
弄明白之後,謝主任疑惑道:“嶽律師,那老板怕不會同意吧,這樣一來對方就可以告那個老板了吧?”
嶽夏嵐笑道:“你是說對方告那個股東要錢是吧,他憑什麼告,公司欠的錢,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憑什麼承擔?”
嶽夏嵐大概解釋了一下,表麵上看起來這不合理,但其實就是玩的一個訟棍手段。
行政信息公開中,隻要相關第三方不同意且有合理的理由,注意是合理理由就行,那行政機關就不用公開。
說白了就是一個權重的問題,隻要是相關第三方,隻要能有合理理由說明可能會影響他的權益,就不用公開,注意是可能!
而如果真的要較真,說公司注銷後的債務和債權怎麼弄怎麼分配,那就要找出之前的清算報告來,看看這個公司注銷清算程序是不是有問題。
而注銷清算報告一般保存多久,公司法中沒有明確規定,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來看,正常是十年。
“你們說這公司注銷快十年了,我之前算了一下,其實不是十年,是已經超過十年了。”
“就不用說訴訟時效了,單單是證據他們都找不到,清算報告都沒有,他們拿什麼起訴?”
“然後你們再給這老板一點小工程什麼的,他肯定願意幫忙,這也不是偽證,理論上那個債權確實可能歸屬於他。”
這一刻,謝主任隻有一個想法,和這些律師們打交道時間長了容易折壽……